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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第563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廢物利用已不稀奇,CO₂廢氣再利用技術研發正夯
   
深入報導 綠商標彰顯企業環境責任 統一企業連續兩年奪冠
   
研發創新 USPTO公告TTAB引進新的異議提交功能,朝商標註冊系統現代化再邁進一步
   
智財管理 三年未使用商標但仍努力恢復使用?2024年第四巡迴上訴法院Simply Wireless v. T-Mobile US案
   
 
廢物利用已不稀奇,CO₂廢氣再利用技術研發正夯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21世紀20年代的今天,廢物利用已經不稀奇。在環保風潮勢不可當,節能減碳政策雷厲風行的情況下,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已成為人們的日常。然而,鮮有人知道廢氣也可被捕集、封存、再利用。其實,如果仔細觀察我國的能源結構,即會發現在2023年的發電量中,再生能源占9.47%;在9.47%再生能源中,廢棄物占1.20%、生質能0.08%。廢棄物和生質能即是廢氣再利用的其中一種,明顯可見占整體能源結構比例非常低,也顯示發展潛力非常大;其中又以碳捕集與封存再利用(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US)技術最受關注。

攝影:北美智權/唐銘偉

據維基百科資料顯示,就2020年數據而言,在不同溫室氣體排放組成中,二氧化碳(CO₂)占72%,絕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使用時(發電、供熱),以及交通運輸時的排放。其中,具高經濟價值的水泥工業產品(如水泥、混凝土)在生產過程需要消耗石灰石原料、煤炭和電力等資源並排放大量的CO₂,每生產1噸水泥即會釋放900公斤的碳排量[1],因此水泥工業屬CO₂排放量較大的產業。面對全球的淨零碳排政策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也因此水泥工業的CO₂捕集封存與再利用技術的發展至關重要。

CCUS是指CO₂從工業排放源中捕集並分離後,通過載運輸送至深部鹽水層 (礦物高的承壓地下水層) 等適合封存的地點,或投入新的再利用生產技術中,從而實現CO₂減排作業過程。

CO₂礦化封存技術對建材業的重要性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日前發佈了《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專利技術趨勢報導》[2] (下稱《報告》),《報告》指出,CO₂ 再利用預估至 2030 年可達約70億噸,包括建築材料 (混凝土)、燃料、碳酸化水泥 (骨材)、化學品前驅或中間物質 (甲醇或其他有價產品)、聚合物 (溶劑) 等。其中又以建築材料及燃料為大宗,對CO₂ 減量貢獻良多[3]。此外,在許多產業製程中會產生許多含氧化鈣及氧化鎂等廢棄物,這些廢棄物能再利用做為水泥廠排放 CO₂之吸收劑,進行碳捕捉再製成混凝土用負碳再生顆粒,避免捕獲之CO₂需要儲存的問題,並能使用負碳再生顆粒成為負碳混凝土[4]。因此《報告》選定混凝土材料礦化封存技術為目標群體進行討論。

《報告》指出我國在混凝土材料CO₂礦化封存技術的專利申請量不多,且主要專利權人為企業;然而,混凝土是建築的基材,不僅各類重大的建設需要依靠它,一般生活日常更是與它息息相關,舉凡房屋、橋梁、公路、堤防、水塔等都有其存在。然而,混凝土材料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消耗石灰石原料、煤炭和電力等資源並排放大量的CO₂,屬CO₂排放量較大的產業。

通過CCUS技術將CO₂再利用封存於混凝土,使其與早期水化成型的混凝土中之膠凝成分,和其他鹼性鈣、鎂成分之間形成礦化反應,於混凝土內部孔隙和介面結構處形成碳酸鹽產物,從而將CO₂固化於混凝土中,同時提高混凝土的強度和耐久性等性質。

專利檢索條件

《報告》之趨勢分析主要針對混凝土材料CO₂礦化封存技術進行專利檢索、分析;檢索區域鎖定包含中國大陸(CN)、日本(JP)、台灣(TW)、美國(US)、歐洲專利局(E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韓國 (KPO) ;檢索時間以專利公開 (告) 日2013年1月1日起到2024年3月31日止,使用資料庫為Derwent Innovation;所採用之相關關鍵字、分類號及檢索策略等如表1所示。

表1. 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檢索策略;資料來源:113年專利技術趨勢報導《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專利技術趨勢報導》,簡銘萱,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

檢索結果判讀分析

經專利判讀篩選及整理分析,發現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相關專利共420件,其中DWPI專利家族為404案。《報告》將專利資訊轉換成有用的專利情報,並藉由製作相關專利統計分析圖表,如專利歷年申請趨勢、申請國家分析、主要專利權人分析等來做為技術發展的指標,以了解產業與研發動向;並解析出技術的脈絡與變遷,找出專利權人的競爭優勢與具潛力之技術,研發獨特的技術產品,以了解競爭者的專利保護範圍,避免誤觸他人專利地雷。

圖1為2012至2024年期間於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之專利申請概況,顯示2012至2016年成長幅度緩慢、2017至2018年趨於穩定成長,2019年年底至2021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研發能量大幅衰退;然於2021至2022年,受中國大陸大力推動與扶持碳中和政策及CCUS技術影響,帶動整體技術申請成長,其數量分別為37及66案,成長比例從0.06%增至0.78%。須注意的是,因自專利申請日後要經過18個月才會公開,因此2023年至2024年的申請數量會被低估。

圖1. 歷年專利申請趨勢圖;資料來源:113年專利技術趨勢報導《混凝土材料的CO₂礦化封存技術專利技術趨勢報導》,簡銘萱,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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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商標彰顯企業環境責任 統一企業連續兩年奪冠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2050淨零排放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的既定策略、環保風潮勢不可擋的情況下,「綠色」已儼然成為另類的時尚標籤;像是綠色和平、綠色生活、綠建築、綠色消費、綠能……等等。這些綠色時尚蘊藏龐大的產業鏈,隨著產業鏈日漸壯大,綠商標的數量也是水漲船高。在某種程度,綠商標的數量也可以反映一個國家/地區 / 企業對環保所作出的努力。

攝影:北美智權/唐銘偉

智慧局(TIPO)為持續關注我國綠商標註冊申請案件趨勢,延續2023年之「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報告,2024年度再納入最新年度的統計數據並予研究,完成新年度「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下稱《報告》),剖析我國綠商標產業最新現況,提供業者作為綠色產業商標布局,及因應國際氣候變遷及淨零排放策略之參考。報告顯示,統一企業、美商蘋果公司及開曼群島商阿里巴巴集團堪稱我國綠商標大戶。

智慧局指出,所謂「綠商標」並非就「商標圖樣」作探討,而是針對商標申請案所指定使用於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之各類商品或服務名稱加以分析。該商品或服務中,只要包含至少一個綠色商品或服務則將其視為「綠商標」。同時比照歐盟,《報告》將綠商標歸納為「能源產品」、「運輸」、「節約能源」、「再利用/回收利用」、「污染控制」、「廢棄物管理」、「農業」、「環保意識」、及「氣候變遷」9大類別群組。

《報告》顯示,近10年來我國綠商標占所有商標申請總量的比例約14.49% (圖1),整體觀察,前期(2014-2016年)平均約為13.00%;中期(2017-2020年)平均約為15.31%;後期(2021-2023年)平均約為14.64%,整體長期來看,顯示產業在申請商標方面,對減碳、低碳及綠能相關意識逐漸抬頭,申請人逐漸意識到綠商標的重要性持續反映在我國商標註冊申請案中。

圖1. 近10年台灣綠商標申請量及占比;圖片來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2024年8月13日

按綠色產品9大類別群組之百分比 (圖2) 分布狀況來看,前三大依序是「節約能源」、「污染控制」、「能源產品」,其總量占綠商標申請量近8成,可見產業商標布局係以該三大領域為核心。

圖2. 近10年台灣綠商標百分比分布圖 — 按產品9大類別群組;圖片來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2024年8月13日

綠商標申請大戶:統一、蘋果、阿里巴巴、任天堂

智慧局表示,綠商標之申請量(圖3),我國籍申請人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中國大陸、美國及日本。中國大陸在能源產品、運輸、節約能源、污染控制、廢棄物管理方面之領域成績亮眼;美國在能源產品、節約能源、再利用/回收利用、環保意識、氣候變遷方面有良好之表現;而日本除了能源產品、節約能源、氣候變遷之外,各大類均涉足前三名。

圖3. 台灣綠商標9大類前3大申請國;圖片來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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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公告TTAB引進新的異議提交功能,朝商標註冊系統現代化再邁進一步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4年8月29日公告,為了系統現代化及改善用戶體驗而努力,已引進了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TTAB)中心的公開測試版(open beta),用於提交異議通知(notices of opposition) ,並呼籲用戶對新的提交功能提出回饋意見。異議是 TTAB的程序,指一方可以對另一方之商標註冊提出反對意見。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傳統對商標註冊提出異議的方式是透過TTAB的電子申訴系統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demark Trials and Appeals , ESTTA),現在引進的新功能是ESTTA的替代方案,從2024年9月開始到2025年春天為止,約有4-6個月的過渡期。

除了TTAB Center(Beta),同樣是剛引進不久的Trademark Center (beta)的新提交功能則是以取代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 TEAS)為目標。目前美國商標申請採取強制性電子申請,申請人必須以電子形式,透過TEAS向USPTO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不接受以傳真或紙本方式所遞交之申請;目前TEAS有三種提交方式(TEAS Plus、TEAS Standard以及TEAS Regular)。然而,透過新推出的 Trademark Center (beta),商標申請人也可以於Trademark Center (beta)在新視窗中開啟頁面來提交初始申請(見圖1中紅色底線標示)。

圖1. USPTO在官方網頁上為Trademark Center (beta)作官宣;圖片來源:USPTO官網

Trademark Center(Beta)及TTAB Center(Beta)新引進的遞交功能是USPTO為其商標註冊系統現代化的努力成果。USPTO指出,於未來幾年將繼續過渡到 Trademark Center,並以其作為商標部門開展各種業務的中央平台,以最終取代 ESTTA為目標。USPTO預告近期內陸續會有以下進程,包括2025年1月初之後,TEAS將無法提交申請、且TEAS 將在未來幾年內完全停止提供服務;最終 ESTTA也將被取代。

USPTO表示Trademark Center是一個更安全、更有彈性的歸檔系統,且提供了用於保存和共享草稿歸檔的改進選項,以及在集中式摘要中查看所有待處理和已完成的 TTAB 歸檔的功能。USPTO同時指出,歡迎民眾透過 Trademark Center(Beta)及TTAB Center(Beta) 網頁上的回饋按鈕和表單,對這些新引進的申請選項提出回饋意見。

在商標異議表格的公開測試期間(USPTO預估將持續6個月),用戶可以選擇使用TTAB Center(Beta)或現有的ESTTA提交異議申請。如果使用TTAB Center(Beta)遞交,用戶可以使用 TTAB Center(Beta)網頁上的藍色「Feedback」按鈕 (圖2中紅框處),向USPTO提供相關體驗的回饋以及任何改進建議。回饋資訊可協助USPTO加強該遞交系統及準備異議表格通知,以利於2025年春季正式啟動。

圖2. 紅框為TTAB Center(Beta)網頁上之「Feedback」按鈕;圖片來源:USPTO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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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未使用商標但仍努力恢復使用?2024年第四巡迴上訴法院Simply Wireless v. T-Mobile US案
楊智傑/雲林科大 科技法研所 教授
美國Simply Wireless公司擁有未註冊的SIMPLY PREPAID商標,但從2009年至2012年間停止使用該商標。T-Mobile是美國第三大移動通信運營商,2014年6月開始在實體零售店鋪下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Simply Wireless控告T-Mobile侵權,而T-Mobile反擊,認為該商標已經因三年未使用而廢止。2024年第四巡迴上訴法院作出判決,認為Simply Wireless公司雖然曾經三年未使用,但中間仍嘗試恢復使用,且後來也真的恢復使用。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原告Simply Wireless公司與SIMPLY PREPAID商標

原告Simply Wireless公司是一家位於維吉尼亞州的電信公司。自1997年以來,Simply Wireless一直提供、推廣和銷售手機和其配件以及「預付空中通話時間」[1]。

除了在各地的零售店鋪外,Simply Wireless也曾多年透過其網站銷售預付空中通話時間。從2002年到2008年,Simply Wireless透過其在線商店(www.simplyprepaid.com,即「Simply Prepaid網站」),使用其未註冊的SIMPLY PREPAID商標,提供預付空中通話時間的銷售[2]。雖然該商標未註冊,但在美國普通法下仍屬受保護的商標。

自2009年起,Simply Wireless暫停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和Simply Prepaid網站進行預付空中通話時間的銷售。該網站自2009年起至約2014年8月期間處於不活躍狀態。

Simply Wireless的執行長聲明試圖恢復使用該商標

根據Simply Wireless的執行長(CEO)所提交的聲明(以下簡稱CEO聲明),Simply Wireless從未有意放棄,並明確表示始終打算恢復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他還在聲明中強調,Simply Wireless一直尋求利用SIMPLY PREPAID商標的商機[3]。

CEO聲明強調其中一份證據:一封由名為Ignite Media的零售推廣公司於2011年1月6日發送給Simply Wireless's CEO的電子郵件中,包含一份由12張幻燈片組成的簡報。該簡報聚焦於所稱的「Simply Wireless的2011年目標」,詳細描述了Simply Wireless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進行無線電話、配件和預付空中通話時間的在線營銷和銷售計劃。根據CEO聲明的明確說明,這份支撐2011年談判的簡報多次使用「Simply」一詞,並「關注SIMPLY PREPAID商標的使用」[4]。

2012年7月,Ignite Media向Simply Wireless提交了一份未簽署的擬議協議,該協議說明將透過名為「toptvstuff.com」的網站推廣與SIMPLY PREPAID商標相關的手機和預付通話時間[5]。大約在Ignite Media提交擬議協議的2週後,Simply Wireless開始在toptvstuff.com上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進行銷售。在2012年和2013年間,Simply Wireless透過SIMPLY PREPAID商標銷售僅賺取了約15,500美元,但卻進行了277筆交易,涉及44個州的243位消費者。在透過toptvstuff.com進行銷售至2013年4月後,Simply Wireless再次暫時停止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6]。

被告T-MobIle於2014年開始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

T-Mobile的零售經銷商於2014年6月開始在實體零售店鋪下使用SIMPLY PREPAID商標。並於2014年8月13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將SIMPLY PREPAID作為其商標註冊的申請。

T-Mobile註冊的SIMPLY PREPAID商標;資料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

Simply Wireless隨即得知T-Mobile使用了SIMPLY PREPAID作為T-Mobile的商標。於是,2014年10月2日,Simply Wireless向USPTO提交了競爭性申請,註冊SIMPLY PREPAID商標。之後,Simply Wireless推出了重新設計的Simply Prepaid網站,但直到2016年才開始透過該網站銷售預付手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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