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冠疫情(COVID-19)逐漸趨於流感化,各國防疫態度也從嚴陣以待轉向「與病毒共存」。然而,國衛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研究員鄒小蕙與副院長陳為堅、所長邱弘毅與國衛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郭書辰共同合作,於今(2025)年深入分析從疫情爆發初期到晚期的時間區間(2020∼2022年)中,34個國家在COVID-19的防疫表現與「超額死亡率」(excess mortality)的關係。並於10月2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此一研究成果已刊登於國際知名公共衛生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1],並榮獲美國公衛學會(American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 APHA)選為精選文章,被列入醫療與健康相關專業人士的職能教育課程。
國衛院針對COVID-19防疫研究成果備受國際肯定,左起:國衛院群健所研究助理簡永安、COVID-19防疫研究成果文章第一作者暨國衛院群健所研究助理成捷、國衛院群健所所長邱弘毅、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國衛院群健所研究員鄒小蕙、國衛院副院長陳為堅、國衛院群健所研究助理江偉銘;照片提供:國衛院
以「超額死亡率」取代COVID-19確診數、死亡人數對疫情的判斷
超額死亡率是公共衛生上常用來判斷傳染疾病造成危害國民生命程度的一項指標,其代表「在特定期間內,實際死亡人數與近年來平均死亡人數的差異」。
超額死亡率的計算公式與代表意義;資料來源:【國衛院跨國研究揭示疫情初期積極防疫的重要性】記者會_鄒小蕙簡報[2]
因此,在評估COVID-19疫情帶來的衝擊時,超額死亡率的意義不僅包含因COVID-19直接致死的個案,更涵蓋了治療COVID-19患者導致國家醫療系統過載、COVID-19患者的延遲就醫或其他間接因素導致COVID-19患者的死亡等意涵。有別於傳統的COVID-19確診數和死亡人數統計 — 上述2項統計值會因各國檢測能力與定義不同而存在漏報或誤差的可能;「超額死亡率」判斷能更全面地反映真實COVI-19疫情對社會的危害。
防疫指標 x 超額死亡率之間的關係?為此次研究觀察目的
此次參與研究的國衛院研究團隊與防疫專家於2022年已有在國際期刊《Scientific Reports》上發表一套具實證基礎的「防疫指標」(如下圖),該指標涵蓋政府政策、民眾健康識能、身心健康與社會經濟影響等十大面向,能更全面地評估各國防疫成效。當「防疫指標」的總分越高,表示該國在十大面向的綜合表現越好。
超額死亡率的計算公式與代表意義;資料來源:四大面向、10大因子的防疫指標;資料來源:【國衛院跨國研究揭示疫情初期積極防疫的重要性】記者會_鄒小蕙簡報[3]
此一於2022年發表的評估指標,目的在於呈現有效控制COVID-19疫情的同時,也把對社會經濟的傷害降至最低。本次2025年的研究方式,便是將34個國家[4]的「防疫指標」狀況(即為防疫表現)與這些國家於2020年防疫初期、2021年防疫中期及2022年防疫晚期共三年期間在超額死亡率的數據相比較,以此觀察出防疫指標良好的國家是否同樣有較低的超額死亡率。
此次進行三年防疫研究比較的34個國家;資料來源:【國衛院跨國研究揭示疫情初期積極防疫的重要性】記者會_鄒小蕙簡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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