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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1 第 15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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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主題:論《九命奇冤》的敘事技巧
˙重要公告:延誤一期
˙國學入門:聖明主理當自愛
˙下回主題:「顏回輸冠」寓言探微

 

論《九命奇冤》的敘事技巧
 

壹、前言

  晚清之時,偵探小說挾西風東漸之勢,逐漸使得傳統公案小說日趨式微,晚清小說作者身處在新小說運動的浪潮之中,不免對公案小說的模式進行改造或批判,藉小說來表現自己的法制觀點與小說理論實踐,吳趼人(1866~1910)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所著之《九命奇冤》,取法傳統的章回模式、改寫百年前的公案故事,而在敘事觀點上兼融西方偵探小說的技法,情節緊湊、結構井然,在他諸多類型的作品中,享有很高的評價。

  《九命奇冤》的前身是嘉慶十四年署名「安和先生」編的《警富新書》(一八○九年),演述一七二七年發生於廣東的一件謀殺奇案,共四十回(註[1])。吳趼人改寫為《九命奇冤》則分為三十六回,約十一萬字,一九○四年十二月起連載於《新小說》第12號至24號,署名為「岭南將叟重編」,一九○六年由上海廣智書局出版。關於此書素材的源流,說法不一,或有南音歌謠、民間小說《八命奇冤》(註[2])等,南音歌謠等今不復見,但對照《警富奇書》,二者關係顯然非常密切,而《九命奇冤》更為勝出,無論在主題思想、敘事模式都是同時期小說中的佼佼者,被譽為中國公案小說史中全方位突破與創新的優秀之作(註[3])。

  於《新小說》刊載時,梁啟超之分類為「社會小說」,後人亦有歸納為「歷史小說」者(註[4]);魯迅寫〈清末之譴責小說〉提到吳趼人時,只云「《九命奇冤》,三十六回,敘寫兩家地主因迷信風水釀成九條命案的故事」(註[5]);阿英直標為「吳趼人所著公案…」(註[6]);今人林保淳先生列為「公案小說」之一(註[7]);王德威視之為「晚清小說中接續傳統公案模式而又能推陳出新者」(註[8]);黃錦珠認為是「一段流行於民間的公案故事」(註[9])。揆諸種種,本文視之為「公案小說」加以討論,應無庸置疑。

  然而,即使《九命奇冤》在寫作技巧上擁有前述的讚譽,卻極少見到專章的討論,對之有較多著墨的最早是胡適︰

  《九命奇冤》可算是中國近代的一部全德的小說…受了西洋小說的影響,這是無可疑的。…他用中國諷刺小說的技術來寫家庭與官場,用中國北方強盜小說的技術來寫強盜與強盜的軍師,但他又用西洋偵探小說的布局來做一個總結構。繁文一概削盡,技葉一齊掃光,只剩這一個大命案的起落因果做一個中心題目。…故《九命奇冤》在技術一方面要算最完備的一部小說了。(註[10])

  他在這部分文字中還徵引了諸如《金瓶梅》、《儒林外史》等結構鬆散的例子來印證《九命奇冤》的嚴謹,肯定它的佈局組織。這段話亦被阿英大量引用於《晚清小說史》〈講史與公案〉中(註[11]),並認為「《九命奇冤》的價值,有超過胡適所說而上者」(註[12])。

  筆者認為本書的敘事技巧,有許多值得探討之處,情節的設計除了第一回採用倒敘法之外,全書並有多處倒敘筆法,受到胡適(註[13])、劉大杰(註[14])等多人的肯定;在內容表現上,無論人物刻畫、主題思想、反映現實而言,俱有值得深入探究的空間。尤其本書出現於新小說運動方興未艾的時期,在公案小說發展進入偵探文學的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與時代意義,應予以詳細討論。

貳、《九命奇冤》的敘事觀點(註[15])

  小說的基本面就是故事,但「故事」要如何「敘述」,這些名詞的釐清,或可用熱奈特在《敘事話語》的區分作為依歸。書中將「廣義敘事」(le recit)區分成「故事」(histoire)、「敘述」(narration)和「敘事」(recit)三個層次(註[16])。其中,「故事」是指被敘述的那個事件的內容;「敘述」則是指進行講述事件的行為本身;而「敘事」是以口述或書寫方式講述事件的話語或敘述本文。熱奈特認為,唯有通過「敘事」,才能進行「敘述」的行為,也才能呈現屬於敘述內容的「故事」。因此,敘述和故事都只有通過「敘事」才能存在。

  情節如何演變、作者如何表達,涉及了觀點的問題,即「誰在看?」M.H.艾布拉姆斯在《歐美文學術語辭典》中,曾從小說創作技巧角的角度,將「敘事觀點」一詞定義為作者在敘述故事時所採用的表現方式或觀點,而讀者可由此種敘述故事的方法,得知構成一部虛構小說的敘述裡的人物、行動、情境和事件(註[17]),本文所採之敘事觀點亦從其說。

  吳氏除創作長篇、短篇小說不輟外,亦曾翻譯西方小說多種,對於西方的敘事理論並不陌生,美國帕特里克.韓南認為,在清末小說家中,吳趼人最重視敘觀點技巧的運用(註[18]),而捷克米列娜也指出,吳趼人能掌握多種敘事方式(註[19]),在小說創作的應用上,使得其作品格外清晰俐落,故反映在《九命奇冤》的重寫上,展現了相當不錯的成績。

  有關本書的敘事觀點,值得玩味,表面上看來,儘管故事人物全為第三者,但作者是通過「我」的視角,敘述這件雍正年間的公案,「我」雖不在故事場景中,必要時候仍會現身發表評論與觀點,例如第一回敘述完燒殺石室的過程後,作者以「我」的身份現身幕前︰

噯!看官們,看我這沒頭沒腦的忽然敘了這麼一段強盜打劫的故事,那個主使的什麼凌大爺,又是家有銅山金山的,志不在錢財,只想弄殺石室中人,這又是甚麼緣故?想看官們看了,必定納悶;我要是照這樣沒頭沒腦的敘下去,只怕看完了這部書,還不明白呢?待我把這部書的來歷,以及這件事的時代出處,表敘出來,庶免看官們納悶。(註[20])

  類似這樣的挺身而出,故事中尚有多處,又如第六回敘述凌宗孔等人在梁家祖墳上樹立白虎繪像觸其霉兆,作者由幕後走到幕前,發了一段議論︰

看官!須知這算命、風水、白虎、貔貅等事,都是誕無稽的,何必要敘上來?只因當時的民智,不過如此,都以為這個是神乎其神的,他們要這樣做出來,我也只可照樣敘過去。不是我自命改良小說的,也跟著古人去迷信這無稽之言,不要誤會了我的意思呀!(註[21])

  另外,第七回、三十二回(註[22])也都有同樣情形,並且在三十六回末尾,作者「我」附了一行字︰「說到此處,這一宗公案,算完結了。我這重編《九命奇冤》的,也就從此畢業了。」「我」的出現,大多是插敘作用,表達作者的觀感,蹈襲當時小說常用的說書人口吻,然而,本書仍屬第三人稱敘事觀點(註[23]),因為從敘事學的度看,第一人稱敘事與第三人稱敘事的實質區別,就在於二者與作品塑造的那個虛構藝術世界的距離︰第一人稱敘述者就生活在這個藝術世界中,是裡面的人物之一;而第三人稱敘述者儘管也可以自稱「我」,但卻是置身於這個藝術世界外之的,儘管他也可以具有一些個人特徵,但並不能證明他在藝術界世中的真實存在(註[24])。由於書中的「我」對事件無所不知,因此本書採全知視角,演述故事。

  在「我」所現身的段落中,幾乎都與掃除迷信有關,吳氏身為辦報改革小說、力挽晚清腐弊的改革者,破除迷信亦為他重要職志,從本書可以見其思想的貫徹。本書維持章回小說中說書人評論的形態,作者的現身無不與發表議論有關,故其敘事觀點亦可再細分為主觀評論模式。

  不過,吳氏受過西方小說的影響,這本書的寫作視角並非一成不變。在情節中作者有時放棄了「全知」的能力,改採「限制」敘述,使讀者陷入懸念,增強了情節的張力,製造讀者的好奇,例如第三回出現了翰林院被革職的陳大人,前來鬻功名,凌氏有了半仙的話作印證,不假思索便付了大把銀兩。第四回之中極力描述凌氏候榜的焦燥與憂喜參半,結果究竟如何,在生動的心理描寫中讀者自然感同身受。然而落榜原因、陳大人之話究竟是真是假,卻就此擱下,成為伏筆,待三十三回才透過李豐之口揭發。另外,三十回中凌氏手下發現梁天來的行縱,不斷猜測梁氏的意圖及去向,陣腳大亂,這時凌氏頗有敵暗我明的憂慮,作者亦不道出讀者的疑惑,透過熊阿七、尤阿美對區爵興的偵查報告,取代作者的視角,也是一種「限制」敘述。「懸念/驚奇」(註[25])的手法,最明顯的是運用在描寫蘇沛之,讀者從猜測他的身份、去向,而後公堂再見,是案情急轉直下時最大的伏筆,略具偵探小說所寓含的條件。

  這樣的限制敘事手法,在西方小說中尤其是偵探小說,本屬常見,中國公案小說則鮮有這種手法。中國的公案小說敘述視角是以「全向視角」為主,而西方的探小說的敘述視角是以「單向視角」為主(註[26]),也就是說,描述蘇沛之此人之時,作者隱然採取西方偵探小說的單向視角,讓他和其他人物互動、對話,蘇氏的真正意圖完全摒除在故事敘述外。

參、《九命奇冤》的情節設計

  情節的安排也是《九命奇冤》更勝原作之處,從怨起、犯案、申冤、翻案、平反,成為有機的整體,最受前人稱道的莫過於起頭的不落俗套,倒敘將不同的時空將場景拚在一起,主、支線的交替使用、正邪兩個主人公的境遇反差產生強烈對比的藝術效果,使故事的敘述更加撲朔迷離,更能吸引善於鑒賞作品情節的中國讀者的閱讀興趣。

一、時間︰倒敘貫穿全書

  小說是一門時間藝術的呈現(註[27]),它以線性的表達方式進行,事件發生的自然狀態,以茲維坦.托多羅夫在〈文學作品分析〉中的說法,認為敘事作品包含兩種時間,一是話語時間(敘述時間),一是故事時間(被敘述時間)(註[28]),二者是有差別的,前者指故事發生的自然狀態,即最原始未經藝術加工的型態;後者是故事在敘事文本中呈現出來的時間狀態,也因為藝術技巧的加工,必然使得時間產生變化。

  小說中的話語時間不是模仿或重複,而是一種再創造,因為故事時間可以是多維的,在同一時間中可以發生多件事件,但話語時間同時只能敘述單一事件,所以作品必須對故事間時加以切割、組合,因此故事時間的順序和話語時間是不同的。胡適對本書最重要的推崇是「西方偵探小說的布局」(註[29]),著眼於《九命奇冤》的開始所使用的「倒敘」︰

「噲!夥計!到了地頭了!你看大門緊閉,用甚麼法子攻打?」
「呸!蠢材!這區兩扇木門,還攻打不開麼?來,來,來,拿我的鐵錘來!」
「砰訇!砰訇!好響呀!」
「好了,好了,頭門開了!-呀!這二門是個鐵門,怎麼處呢?」

  這一連串沒有傳統「道」、「曰」的對話,原是匪盜攻燒梁家石室是小說的高潮所在,情節出現在第十六回,然而吳氏卻拿來放在卷首,提高讀者懸念與警怵之意甚為明顯。這樣「沒頭沒腦」的開頭方式,在西方小說中或許屢見不鮮,但在傳統小說中實屬罕見。不過,吳氏這樣的寫法並非絕無僅有,稍晚於《九命奇冤》,光緒三十三年(一九○七)四月他發表於《月月小說》第八號的短篇小說〈查功課〉,亦有這類的寫法,從電話鈴響開始︰

的零零,的零零,的零零零零零…
「啊!時候已經晚上一點鐘了,是那個傳電話?」(註[30])

  這樣突起的來源,很可能是受翻譯小說的影響,早在光緒二十八年(一九○二)梁啟超翻譯《十五小豪傑》時,便曾注意到它的開頭方式與眾不同︰「…觀其一起之突兀,使人如墮五里霧中,茫不知其來由。…」(註[31])同為改良小說的運動者,吳氏必有某種程度的啟示與刺激,於是運用「一起之突兀」的寫法,直接切入故事的事發場面。這樣的倒敘開頭,西方的偵探小說中不乏使用,美國的韋爾斯在《偵探小說的技巧論》中提到偵探小說一開頭就應造成一種緊張危疑的氣氛,吳氏顯然受西方偵探小說的影響,於是將這種技巧借鑒到自己的作品中。事實上,就在《九命奇冤》發表的前四期《新小說》雜誌,也有一個有力的證據,吳氏與友人周桂笙合譯了法國作家鮑福的短篇小說《毒蛇圈》,開頭就是父女的對話︰

「爸爸,你的子怎麼穿得全是歪的?」
「兒呀,這是你的不是呢,你知道沒有人幫忙,我是從來穿不好的。」
「話雖如此,然而今天晚上,是你自己不要我幫的。你的神氣慌慌忙忙,好像我一動手就要耽擱你的好時候似的!」(註[32])
楊世驥、陳平原亦持此種看法(註[33]),吳氏受西方小說影響顯而易見。

  開頭寫法的改變,也對其後的情節結構產生了變化,雖然到了第二回,吳氏照例敘述人物活動場景—廣東的商賈雲集、人物族派的流裔,但逐步進展的情節,使人心懸於仇隙如何演變、命案何時發生,到了十六回七屍八命不幸產生後,讀者又心繫於第九屍為何人,而主角梁天來奔走訴訟的敘述,從十七回到三十六回結束,整整占全書一半以上,此時讀者更關心的是勢單力薄的主角要如何對抗財豐勢眾的加害者,冤案得雪。

  除了開頭的倒敘,前人鮮少注意到,在十六回後又至少使用了四次。例如十七回盜匪離開現場、梁天來聽聞噩耗後,才轉回敘述梁母的生死;十八回中情節又轉到十六回,敘述盜匪犯案後如何歡慶,接著才開始敘述梁天來的應變行動;三十一回中梁天來與惡徒出現在同一間客棧中,作者方回頭敘述梁天來何以上京;三十五回眾盜匪被一網打盡後,猶疑在夢中,作者發言道︰

看官!這等遭遇,猶如當頭打了個悶棍一般,怎怪得他們疑是做夢呢!就是看官們看到這裡,也是莫名其妙,也要疑惑悶氣。待我先把這件事補了出來,破了這個悶吧。原來…

  接踵而來的「原來」一詞,扼要敘述梁氏北京之行的境遇。這裡敘述者的插話,恰可以印證前一節所分析本書為第一人稱敘事觀點的結論。整部《九命奇冤》的時間安排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第一個倒敘固然處於顯眼的位置,隨後的倒敘也不可忽略。米列娜指出,中國傳統小說早已有標準的倒敘方法,就是固定詞組「原來」,使敘述者能進行倒敘,說明對目前具有重要意義的過去活動,在情節結構的直線發展中,這暫時的偏離是為了提供材料,填補故事的缺口(註[34])。較之中國過去的小說,吳氏運用「原來」詞組以簡御繁,效用益為突出。

二、重心︰主線、支線的交錯

  《九命奇冤》的情節發展,三十六回中,可分為前、後兩大部分,以十六回案發的敘述作為分界。

  在前半部中,吳氏筆力著重於凌貴興如何從「廬墓讀禮」的暴發戶第二代,漸漸轉變為聚眾劫人、儼若寨主的紈?子弟,其間雖然穿插叔母鄭氏的嚴正指責、親妹妹桂仙及太太何氏的苦言相勸,仍不敵二叔父凌宗孔的可鄙挑撥,以致邪狹心性日趨高漲,在幾番捉弄梁氏兄弟後,嘗到坐擁護衛、登高一呼的快感,加以對梁氏的痛恨日升,終致演出火燒梁家的慘劇。在凌氏這一方來說,前半部對之的描述是故事重心,可謂「主線」。

  反觀梁氏一家,前半部之中並無驚人之舉,安份行商及老實的個性,使得梁家時時處於挨打的局面,梁氏的高堂老母凌氏雖為凌貴興之姑母,仍奈何不了凌貴興的恣意騷擾,老宅多為手無寸鐵的婦孺,頻頻受害的無力感可以想見。前半部中對梁氏兄弟(主要是梁天來)的著墨不如凌貴興的多,梁天來的性格也始終平凡如一,因此在梁氏這一方來說,前半部的描寫可謂「支線」。

  後半部中,敘寫梁天來如何透過正義之士的協助、耗費心力與金錢奔走於訴訟,然而在層層的呈狀申冤過程中,屢屢失敗,眼看情勢完全為坐擁厚資、錢能推鬼的凌貴興一手掌握,幾次差點放棄;但故事的奇處在於如何沈冤昭雪,這也是本書最為著墨之處,端看犯案的醞釀只用十六回、查案判案的過程卻花了二十回,可以得知。因此,後半部中梁天來達成了這項「不可能的任務」,可視為後半部中的「主線」。

  而後半部中的凌貴興,仗勢自己的財力及人脈,不斷透過各種管道,賄賂官僚,雖然讀者依據中國公案小說的公式、律則(註[35]),早已預知最後結果必然邪不勝正,但對凌氏的不齒與同情弱者的心理,對於官場醜態不願苟同,因此重心關注的是梁氏的撥亂反正,並企盼凌氏等人早日伏誅。因此在後半部中,有關凌氏的描述,應視為「支線」。

  在主線與支線交互運作時,作者牢牢抓緊讀者的注意力,視情節而對人物著墨有濃有淡,梁家方面,對梁君來的著墨幾等於無,以梁天來的行止為梁家敘述的重點,間以梁母的告誡為輔;凌家方面,前半部凌貴興的逐漸沈淪,作了合理的發展,貪鄙的凌宗孔、陰沈的區爵興與各地匪徒陸續加入,將故事升溫至案件爆發,後半部分四處託財、買通官吏,不斷有新的人物攀上關係,為虎作倀,凌氏的勢力範圍愈伸愈廣,依梁氏的逐層上告而關關買通,突顯梁氏的決絕與孤詣。因此在敘述中,雖然主、支線之側重有所變換,但仍有脈絡可循。

三、訴訟︰對判官的諷刺

  作者寫梁天來本欲一雪沈冤,又遇清官調職,一切努力付諸東流時,讀者自可感受那份絕望;最後陳臬台一一發落時,故事已發展到最後,作者不必多加描寫破案過程,因為整個案情讀者十分清楚(甚至凌氏得意忘形之下,不惜對梁氏坦承犯案),梁氏的遭遇的慘澹,使得獄訟惡質文化與投訴管道的缺乏超出於對清官的歌訟,故事中的人情事態、悲歡離合,反而成為重心所在,也是真正吸引、感動讀者的部分,所以中國公案小說常不是把重點放在破案上,而是寫案件本身所反映的社會生活(註[36])。梁氏苦訴無門的境況,與唐人公案小說〈崔碣〉主人公王可久的遭遇,有異曲同工之妙(註[37])。

  尋繹梁氏上告的過程,倍極艱辛,列之如下表︰

 

 

 

           

回數

1

番禺縣

黃知縣

受知縣夫人及妻舅左右,間接收受一千兩黃金。

21回

2

廣東府

鮑師爺 劉太守

鮑師爺欲付姨太太手釧而收了六千兩銀,左右了劉太守的判詞。

22回

3

臬台

焦按察

區爵興以二萬銀兩擺平。證人張鳳刑求而死。

23回

4

撫院

蕭中丞

凌貴興以珠寶字畫透過蕭中丞表弟李豐賄賂。

24回

5

兩廣總督

孔制台

(孔大鵬)

雖逮獲眾匪,但未執法,恰巧調職山東。全案交付簫中丞,人犯移肇慶府。

27回

6

肇慶府

連太守

以十二萬兩賄賂成功,人犯全數釋放。

28回

7

兩廣總督

楊大人

碼頭攔輿呈詞不收,當場擲出。

28回

8

都察院

陳御史

向孔制台提及而授意上呈,雍正帝震怒速辦。

35回

9

廣東府

陳臬台

化名蘇沛之明察暗訪,為梁氏翻案。

36回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二十四回梁氏語),通過梁天來告狀的故事,二十回之後,描繪了從縣到省各級官員受賄的醜態,活脫就是一幅官場的黑暗世界(註[38]),如果以《九命奇冤》當作清代官場腐敗陳鄙的現象來讀,也不為過,最諷刺的是,這一層層的官吏,只有第三項與六項真正是貪官,其餘本意非此,不是「十分清廉」便是「正直盡心」,然而陰錯陽差,最後還是不敵金錢萬能,這不能不視為吳氏的用心所在,透過梁君來對張鳳報信真實性的質疑,也不無諷刺的成份︰

  這是張鳳窮極了,想出這些謠言來騙賞錢的,貴興就是兇惡到十二分,這個昇平世界,怎麼就好殺人,難道沒有王法麼?(十六回)

  且須注意的事,發生時代是在開清鼎盛的雍正時期。《九命奇冤》中縱使也有清官,但只在最後擔負定案的責任,不再賦予傳統「清官」的神化與崇高地位,相對地突顯法律一人化、缺乏監督機制的缺失。

  事實上,一九○三年發表於《繡像月刊》上的《老殘遊記》,便已讓人對「比贓官更可怖的清官」留下深刻印象,引起諸多「清官比貪官可怕」的討論(註[39])。吳氏稍早發表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以辛辣之口吻表現,魯迅別以「譴責」視之(註[40]),而「譴責」正是諷刺的一種(註[41]),吳氏以晚清諷刺小說名家,已是公認的事實。但是與他其他的長篇、短篇小說相較之下(註[42]),會明顯發覺,《九命奇冤》即使含有諷刺成分,也是極為含蓄、冷靜,恰恰跳脫了所指「辭氣浮露,筆無藏鋒」的晚清小說習氣(註[43]),描繪眾生時,平易可近,如在目前,更添幾分真實與信服。相較於過去公案小說清官的扁平、缺乏性格,《九命奇冤》裡的清官倒是被賦予了較多的人格。

  比較《警富新書》與《九命奇冤》的結構,也立時可分出高下。原書內容駁雜,文字粗陋,情節亦鬆散拖拉,每寫一次訟案,便演述不少繁瑣的判詞批語,甚或間有「時辰鐘時刻表」、「風雨推測方法表」,令人著實不耐。晚清小說常出現的毛病也是結構散漫,例如《儒林外史》並無主人公,全書也沒有主幹,由一個故事引出一個故事,一個人物引出另一個人物,各個人物相繼出場,又相繼下場。即使有一批主要人物作為主人公,情節亦蕪蔓枝葉,鬆散雜沓,例如《施公案》、《彭公案》等雙案或多案並陳,讀來頗為吃力。反觀《九命奇冤》的結構,以梁凌兩家為中心骨幹,縱向方面,除了開頭的倒敘外,以一次一次的衝突貫串細節,體現兩家人物與社會現象的因果聯繫;橫向可以場面為結構重心,每次打劫的描述、行賄的方式俱不重覆,呈現當時社會樣貌與風氣。原書的主旨是警愓富人,安份守己,富貴功名聽命於天;一個是要揭發清明時代的虛假,攻擊官吏貪污,反映社會現實,這也是《九命奇冤》重編的動機。

肆、《九命奇冤》的人物刻畫

  全書的主要人物並不多,有些人物的出現只是驚鴻一瞥,卻正義凜然、傲骨嶙峋,予人深刻的印象,尤其這類人物有的是女性。若將人物依形象區分,大致有五組,分述於下︰

一、梁天來、凌貴興︰正面與邪惡的代表

  梁、凌兩家的糾紛中,作為主人公的梁天來、凌貴興,無疑是正、邪兩方的代表。當梁氏走到悲苦境地時,亦即凌氏得意之時,二人的境況可謂完全成反比。他們的悲喜,完全繄緊相繫,一方升高則意謂另一方的跌落。

  在此先述反面的凌貴興。小說中藉他人之口提到凌氏時,概云「納監讀書」、「是個讀書人」,而介紹他出場時,也云「下幃讀書,納粟入監,以為考鄉場地步」、父喪丁憂時「廬墓讀禮」。這不異是種莫大的諷刺,在「萬般下品」的時代裡,多少士人披著書生的狼皮,造成千年不移的科舉習氣。本來凌氏無什大志,讀書應卯不過是循時人價值觀而行,但有了一旁煽風的二叔凌宗孔,胡言惑眾的馬半仙,意志不堅的凌氏很快地便逐漸改變。在凌氏身上,不難發現作者唾棄士人假相、破除迷信故舊的意識。

  凌氏從坐擁萬貫的單純士子,到殺人越貨的主使,鬼迷心竅至下獄抵命,其間的變化有如一百八十度,屬於佛斯特筆下的圓形人物,但他的行為已觸犯善良風俗,無法被人信服,因此只能算是偽裝的圓形人物(註[44])。若憑他個人的膽識,本來無法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端賴凌宗孔等地痞出力、區爵興為其謀劃,出了紕漏後根本無法自行思考,論其性格,是庸懦短視、愚昧無能的。率眾劫取梁氏兄弟前呼後擁的甜美滋味,將他沖昏了頭,足見當一個人意志不堅時,心性中潛伏的「惡念」非常容易誘發,連至親的妹子與妻子為之自盡亦不為所動,以致泯 沒天良,傷害至姑表至親。凌氏趾高氣昂之時,不惜在梁氏傷口撒鹽,自爆內幕,可謂得意忘形。

  錢財本是人人追求之物,在凌氏身上卻顯現了負面的效應,若非坐擁鉅資,也不致於招來狹邪之人的覬覦。觀其撒散之賄款,由數千銀、十萬銀,及至最後欲賄賂李大人的四十萬銀,莫不令人咋舌,也回應了吳氏藉之諷刺官場的企圖。

  作為正面人物的梁氏,孺孝溫良、守份行商,即使初時凌氏派人以重金購買祖墳,仍謹守先人遺訓,並維持親人間的禮節。遭到凌氏蓄意以假造之三千兩銀票搶劫時,亦顧念彼此顏面忍氣吞聲,多次面對凌氏的率眾騷擾仍低下退讓。梁氏或許識字不多,在梁氏身上,卻能夠看到儒家統傳禮教與守節。以佛斯特的分類來看,梁氏屬扁平人物。扁平人物雖易於辦識,容易被接受,但在傑出作家筆下,這類人物獲得的效果絕不單調枯燥,反而饒富人性深度。

  面對重要家難的應變決策上,如同後來佔中管帳先生之言,至少可以將張鳳的呈詞存案,招呼地保守候,應可防衛,但梁氏忽略了。這裡讀者心中亦十分明白,並非梁氏無能,而是在先前無數次的凌氏騷擾中,地保、衙門沒有一次達成任務,整個社會的官僚息氣與顢頇無能,藉此書血淋淋展現,梁氏家族的七屍八命,可謂白白犧牲。

  在前半部書處處居下風的梁氏,面對家變,作者也沒有讓他一夕之間改變性格、積極尋仇,而是用他一貫的篤實憨厚,真真實實地面對一切問題。他沒有龐大的資財作為後盾,也沒有有力的人士為其撐腰,能從頭到尾出現並陪伴他的只有僕人祈富,主僕二人苦戰至含冤昭雪。梁母在意外之中雖倖免於難,但不能構成梁天來層層上告的助力;梁家妯娌只有梁天來之妻有對白,形象極其平淡,俱於意外中喪生;唯一的重要證人張鳳在二十三回受刑而死,為梁氏打抱不平代寫狀詞的施智伯,在二十五回吐血身亡;眼見兩廣總督孔制台夜審凌氏僕人喜來,案情有了眉目,又偏偏此時孔制台被調職。一連串的變化,都使得梁氏陷入不利的境地。

  但作者也沒有一直讓主角始終挫折不起,每每在重要環節,安排一線曙光,讓梁氏獲得一絲希望,如好友何傑臣→施智伯→東萊和尚→孔制台,環環相扣。幾乎真相大白時,又讓梁氏重重跌落谷底,甚至身陷囹圄,氣息奄然。在凌氏人脈、財路如蛛網般遍及的同時,益顯梁氏的勢單力孤。最能表現他哀淒愁苦心境的,要屬上京御告驛居客棧時,恰逢凌氏手下,走頭無路之狀︰

天來大驚失色,忙把房門閉上,主僕兩個,默默相對,急得沒有法想。天來此時,又氣惱,又忿恨,不知不覺流下淚來。(三十一回)

  篤實憨厚的形象如實呈現。垂淚之舉引起微服者陳臬台注意,加上雍正帝的諭令,平反之日終究來到,相對也成反面人物凌氏的伏誅結局。

二、凌宗孔、區爵興︰粗鄙與陰沈的群相

  《九命奇冤》若少了凌宗孔這一號人物,則很可能悲劇根本不會發生。

  綽號「落地蜈蚣」的凌宗孔,和大多數投機分子一樣,看準了凌貴興的懦弱本質,以油嘴滑舌與歹念貪慾,從一開始便不斷左右著凌貴興。婉媚討好與工於心計,再從中撈點油水,他把凌氏當作予取予求的一頭肥羊,樂於為他跑腿做任何事。身份上他雖是凌氏的二叔父,但他喊凌氏為「姪老爹」便可見一斑。凌、梁兩家的爭端亦是由他而起,挑撥、離間、招匪納盜、嗾使犯案,無一不是他的傑作。

  然而光是凌宗孔,還不致於釀下這樣的大禍,真正策劃作案、又使梁天來耗費十餘年光陰氣力申冤的幕後謀士,是有「賽諸葛」封號的凌氏表叔區爵興。第六回初出場,便替凌氏策劃了一道假銀票真劫財的詭計,讓凌氏初嘗甜頭;繼之在胞妺上吊、妻子服毒後,巧妙擺平姻親們隨之而來的詰難,讓凌氏完全信任依賴。

  區氏和凌宗孔一樣,也是圖謀凌氏囊中錢財的惡棍,但兩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性格上,前者陰沈老謀,善於說場面話,曉達人情事故;後者粗俗卑劣,見風轉舵,大難來臨只有脫逃一途。前者在官場的豐富人脈,使得凌氏得以層層打點,滴水不漏;後者的徒眾甚夥,一聲高呼立刻嘯聚,為凌氏鋪好去路。

  餘外,具有二人類型的人物,如林大有、勒先、熊阿七…不一而足,其面相如何也就不必多提了。

三、鄭氏、殷孺人︰傲骨與庸昧的對照

  本書的女性並不多,隨著故事發展的主要人物也無一是女性,但有一位足足占了第八回的篇幅,就是鄭氏。

  鄭氏的丈夫即為凌氏的大叔凌易行,家境清貧,常仰賴凌家接濟,凌易行木訥不善逢迎的本性,素不為凌貴興所喜。凌氏為逞一時之快,以米糧誘使凌易行痛毆梁天來,凌易行雖依言動手,但返家後鄭氏聞言,大大地把丈夫訓斥了一頓,驚動鄰舍,還帶著丈夫到梁母面前跪下賠罪,一番義正詞嚴的話語,罵得凌易行面紅耳斥︰

  我受了姑太太這回厚恩,做夢也不敢忘記…眾位!他做了這沒廉恥恩將仇報的事,是他凌家的種子如此,卻叫我從此拿甚麼臉去見人!…眾位不要當我是個潑婦,動不動要拚命。我進了他門,做了二十多年夫妻,沒有同他鬥過一句嘴,也沒有怨過半句窮。心中也只有安慰自己,看他雖然是窮,卻還窮得硬直,天不虧人,將來總可以望個出頭的日子。…(第八回)

  吳氏將她的話語寫得俐落流暢,句句皆理,讓圍觀眾人莫不讚其賢孝。稍後,鄭氏請求梁氏在省城為他尋事,遠離凌貴興的勢力範圍,使他免於涉入九命之禍的案子,鄭氏的婦德與骨氣,實為首功。

  同樣是順從妻子之言,番禺縣的黃知縣情形就不同了。梁氏呈詞的第一次,本賴清名在外的黃知縣為其伸冤,就算黃知縣本人,也沒有圖謀金銀的念頭,但偏偏游手好閒的小舅子殷成受了託,又在黃知縣夫人殷孺人哭鬧相迫下,只得區就,當庭還將證人鞭打一番了事。殷孺人一路陪著丈夫從一介儒生、鄉試告捷、題補縣缺,從前的貧苦耿耿於懷,在他潑辣指責黃知縣的言詞中,不乏短視近利的庸昧︰

  「八百兩?一兩黃金四兩福,四八三十二,是三千二百兩,足足有兩擔福呢!…老爺!你為甚麼放著送上門的金子都不要?是甚麼道理?難道你窮的還不怕麼?」

  「他這個公行賄賂的,我哪裡好故亂受他?我又沒有審過,知道他們誰曲誰直。倘使受了他的,做出那縱盜殃民的事情,便怎樣呢?況且我做官,自有做官的廉俸,我不貪那意外之財!」

  「呸!不你沒福,說甚麼縱盜殃民,你既然說沒有審過,哪裡就知道是縱盜殃民呢?…這等順水人情,你也不肯做,難道我嫁了你,就應該窮一輩子麼?…」(二十回)

  最後殷孺人甚至作主指揮黃知縣該怎樣出脫姓凌的、另外派差去捉強盜,也不虧了姓梁的了,直接要求弟弟去領了黃金回來。

  在梁氏每一次呈狀中,被批回的情況皆不相同,但如此生動而十足深於人性的對白與角色,卻是罕見。對照鄭氏的傲骨,殷婦的庸昧貪痴著實鮮明。

四、桂仙、何氏︰清白與不苟的化身

  這一組也是女性,與前不同的是,二人都生不逢地、遇人不淑。桂仙的心暢柔軟,為著哥哥的執迷不悟,情願死諫,這番行徑又顯得剛烈異常。在自縊之前,飄然出現在梁家,泣訴兄長的暴戾乖張,也嘆息自己的無能為力。臨走還透露那班匪徒的搶割稻米計劃,央求日後若出事,能看其情面照應些。其蕙質蘭心一如其名,可惜婉言不能使哥哥醒轉,她竟以死相勸。雖文中沒有多描述她如何萬念交縈、柔腸百轉,不過想必這份前後為難,使她終日惶惶,寸心無有寧時。

  就在桂仙死後,凌氏心煩意亂,打兒子出氣,何氏哭勸他莫聽強盜的唆攪,引來凌氏不快,兜頭一掌,又踢了兩腳,當夜何氏亦服毒自盡。縱觀凌氏後來的行徑,兩位女性的死可說毫無價值,枉斷兩條人命。本來可以共享家財的何氏,卻以自盡終了一生,令人喟歎。尤其可議的是凌氏的心態,身邊親人之情感,竟不如一幫匪徒,二位女性出現的時間雖短,在故事中已留下乍然綻放的芬芳。

五、張鳳、施智伯︰正義與執著的類型

  書中最能表現人性光輝的,大概就是這兩號人物了。

  叫化子張鳳偶然在夾衖中稍歇,無意中聽見盜匪在窗裡說的話,急報與梁氏知道,為取信於梁家,特地折返將所受的一兩銀子退還,以示所言屬實。在舊社會講究門戶的封建時代,出身與階級往往是衡量一個人的標準,言語是否能取信於人,也牽涉到說者身份。張鳳的話,一開始亦不被梁氏重視,管門的甚至不讓他面見主人,即使他口口聲聲表示這是「性命交關的要緊信」。然而事情果真發生,張鳳成了唯一的證人,也是正反雙方人物目光聚集的焦點。當施智伯寫訴狀前先質疑他,他的回答說得斬釘截鐵︰

「…我受了梁官人大恩,莫說是官做見證,就是叫我赴湯蹈火,也是要去的!」智伯道︰「你不要此時口硬,當了官時,那一種威嚴,只怕你先就要嚇慌了。何況說得對便好,說得不對時,要打要夾呢,你不怕麼?」張鳳大怒道︰「你這位先生,太欺人了!難道做過叫化子的,就沒有骨氣了麼?我還因為骨氣太傲,纔做叫化子的呢!…」(十八回)

  施氏也是有意試他,有了這番保證︰

忙對張鳳一揖道︰「好一位義士!你恕我『有眼不識泰山』!這寫狀的事,就交給我罷!我是不受凌貴興的賄囑,他卻賄不到我。」(同前引)

  在這一剎那,書中展現了難得的人性光明面,一位是寧死不屈的證人義士,一位是分文不受、路見不平即兩肋插刀的仗義之士,在銀兩、賄金充斥的故事中,這兩位以「義」和梁氏相交相助的人士,令人印象深刻。

  張鳳的可貴還展現在二十二回,第一次的訴訟失敗後,凌宗孔企圖以「三子」收買他--房子、銀子、妻子,卻換得張鳳一陣奚落、冷笑走開。公堂作證中,正直無懼的張鳳頻頻被譏為叫化無賴,打得鮮血直流,這固然是縣官已被買通的結果,亦可視為人微言輕的具體事例。

  而代寫狀詞的施智伯,也一反故事裡「錢能通神」的慣例,是可遇不可求的人。經由媒介者何傑臣的穿針引線、巧設機會,讓施氏衷心同情梁氏的處境,而願意代撰呈詞,且對案情所付出的心力,絕對真實過凌氏手下對雇主的交情,當第三次上訴,張鳳意外死亡,施氏自責無法儘早解決梁氏的苦楚,竟情急攻心,吐血而死。雖然讀者無不懷疑既然他可經由東萊和尚直接找到兩廣總督,何以不一開始便直接上告;但施氏的鞠躬盡瘁,還是讓人十分佩服與惋惜。

  故事的本事(註[45])極為簡略,也缺乏人物的思考活動,但發展到《九命奇冤》時,刪去了不必要的人物、增加曲折情節及幽微的情感,這亦是此書寫作能引人入勝之處。

伍、從公案小說的發展看《九命奇冤》的價值

  一八九○中葉起,西方的法治、人權科學等知識觀念,以及各種翻譯小說的盛行,透過通商口埠不斷在中國蔓延開來(註[46]),但中國舊有的成規與文化,仍然存在、蹈襲於傳統公案小說中,受到包公故事的影響,話本長篇小說光燄大盛於清中葉,繼《施公案》後,十九世紀中《彭公案》、《三俠五義》的模寫或續編,在此後的光宣和民初年間,仍受到很廣泛的傳訟。這種獨特的文化現象,使得公案小說原有的窠臼仍內植於創作者心中。

  敘事技巧上,受到西潮轉化,晚清公案小說的偵察情節也逐漸向西方靠攏,從《冤獄緣》(註[47])這類作品可見一斑,企圖用寫情小說的標題,以西方偵察案情的手法辦案。模仿最為明顯的是由吳趼人編寫的《中國偵探案》(註[48])企圖為公案小說推陳出新,在其凡例中,吳氏自云,「是書所輯案,不盡為偵探所破,而要皆不離乎偵探之手段,故即命之為《中國偵探案》,誰謂我國無偵探耶?(註[49])」可窺見吳氏亦浸襲西方偵探手法、並企圖帶入中國小說中的痕跡。吳氏有意捨棄傳統公案小說的概念,改用「偵探案」的新詞,但仍屬嘗試階段,在表現形式上,他保留了章回小說的固有形態,以說書人的口吻敘述,並安排了微服私訪這樣的情節,與中國其他以「公案」為名的小說細節相符。在內容上,因襲的公案模式如作案、報案、審案、判案的過程,重點在於如何懲罰罪犯,而不在於罪犯其人的追尋,這一點和其後的偵探小說仍然有別。實踐的結果,本質上卻未脫中國文言筆記體公案小說的窠臼,反倒不如預期。

  吳趼人活躍在晚清小說改革、掃除迷信、抵制美貨與立憲民主改革的浪潮中,這部小說發表在具有指標性質的《新小說》雜誌上,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吳氏的小說作品不時實踐其理想初衷,但在公案小說寫作的嘗試上,仍然有為有守。胡適認為他用了「西洋偵探小說的布局」,著眼於《九命奇冤》的開頭處理,但這並不能全面解釋《九命奇冤》用了「偵探小說」的結構。因為在西方偵探小說中,情節通常要靠情節的漸漸發展和累積,其趣味也在於逐步推衍的步驟和讀者慢慢推理的過程,假如說「倒敘」就等於「偵探小說」,推論未免粗糙,若說吳氏吸收轉化的是西方小說的敘事模式,才是《九命奇冤》真正的價值所在。

  清末知識份子因應傳統法制的思考、人權的重視、科技的發達、神鬼的無稽等衝搫,對司法、審判等改革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加上大量翻譯小說(尤其是偵探小說),對傳統公案小說的衝擊非常直接,中西不同的審案模式也促使二者之間被不斷拿來作比較,使得公案小說在西潮之下擺盪不已(註[50]),傳統公案模式顯出了陳舊的疲態,企望於西方偵探技巧中有所借鑑。創刊於1902《新小說》第一號已刊載英國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風靡全國,又如《禮拜六》、《紅雜誌》、《小說海》等雜誌中偵探小說的篇幅亦相當大,這些都激發創作者運用新的敘事技巧來傳達,這些現象,《九命奇冤》是一個顯著的實例。

陸、結語

  吳趼人在晚清時期名列四大小說家之一,純非偶然,面對外來文學的大規模的衝擊、大量的外國文學譯作,不僅在內容上使中國小說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表現形式上,也開始學習外國小說。資訊快速流通與印刷事業發達,吳氏身兼作家與媒體人,自然對這股強大的衝擊甚為感觸,便吸取外來創作技巧轉而運用在作品實踐,獲致可觀的成就,最為顯著的是第一人稱的敘事觀點的運用,可給人以親切、真實的感覺,強化了作品的感染力,並下啟魯迅諸多影響與模仿,躋身現代重要小說作家之林。

  《九命奇冤》採用的是第三人稱全知評論式觀點,堪稱成功之處在於敘事技巧的傑出,形式方面如情節設計的倒敘、主支線交互運用、敘述場面的細膩,內容方面如人物性格的生動刻畫、主題思想的明確,在傳統公案小說的基礎上推陳出新,具有完整的結構。對映吳氏其他諸如寫情小說《恨海》、譴責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吳氏的筆觸頗能符合時要,緊抓時代的動脈,創作亦有理想的成績;然公案小說發展至此時,已是強弩之末,吳氏編寫《中國偵探案》欲頡頏於西方偵探小說的企圖昭然若揭,但成果並不理想。一別「案案相接」的《施公案》等傳統情節,「一案到底」的《九命奇冤》無疑仍是成功的公案小說。

  縱觀公案小說發展至晚清,因應新時代潮流與民主機制的變化,已無法繼續維持封建天子的擁護意識,科學辦案精神、邏輯推理的功夫已在廿世紀初大放異采,現在亟待發展的是,如何在小說敘述中兼顧、維繫更周延的賞罰機制,建立有別於西方場域的中國偵探模式了。

附註:

[1] 根據歐蘇《靄樓逸志》卷五《雲開雪恨》記載,這件大命案起於雍正五年(1727),至雍正九年(1731)五月始得昭雪,最初平反此案的人為「總督孔公」,後來昭雪此案的為「欽差大臣巡撫鄂爾泰」。這是今見有關這件命案的傳說最早的著作。其後始有安和先生的《警富新書》,距歐書不過十五年,二者的人物事跡十之七八是相同的。此後方有吳趼人的《九命奇冤》。以上考證見魏紹昌編《吳趼人研究資料》,上海,上海古籍,1980,頁102。
[2] 孟犁野認為,此書依據的素材有二︰一是廣東人安和先生(鍾鐵橋)所著《梁天來警富新書》;另一來源為南音歌謠與民間小說。後者說法來自日人香?順一。參《中國公案小說藝術發展史》,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6,頁179。此說亦見於〔加〕吉伯爾特、方〈論《九命奇冤》在寫作時序安排上的特徵〉,新疆,新疆師大學報1983年第1期。
[3] 參同註2孟書,頁179。
[4] 如︰袁健《吳趼人的小說》,遼寧教育,1992.10,頁74。
[5] 參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台北,風雲時代,1996.7,頁362。
[6] 參阿英《晚清小說史》,台北,商務印書,1996.11,頁200。
[7] 見〈中國古代「公案小說」概述〉,收錄於《中國古典小說賞析與研究》,台北,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等編,1993,頁511~522。
[8] 參王德威《從劉鶚到王禎和─中國現代寫實小說散論》,台北,時報文化,1990,頁57。
[9] 參黃錦珠《晚清時期小說觀念之轉變》,台北,文史哲,1995,頁353。
[10] 參胡適《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台北,遠流,1986,頁128~130。
[11] 同註6,頁200~202。
[12] 同註6,頁206。
[13] 同註10,頁128。
[14] 參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台北,華正書局,1990.1,頁1315。
[15] 黃永林《中西通俗小說比較研究》將「敘事觀點」稱為「敘事視角」,台北,文津,1995.10,頁45。
[16] 〔法〕 熱奈特﹙Gerard Genette﹚著,王文融譯《敘事話語.新敘事話語》,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0年,頁6。
[17] 參〔美〕M.H.艾布拉姆斯(M.H.Abrams)著,朱金鵬、朱荔譯《歐美文學術語辭典》,北京,北京大學,1990年。
[18] 參〔美〕帕特里克.韓南〈Wu Jianren and the Narrator〉,收入胡曉真主編《世變與維新--晚明與晚清的文學藝術》,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1年,頁551。
[19] 參〔捷〕米列娜著,伍曉明譯《從傳統到現代-世紀轉折時期的中國小說》,北京,北京大學,1991年,頁56-75。
[20] 見《九命奇冤》第一回,頁3。本書收入《晚清小說大系》,台北,廣雅,1984.3,本文所據概依此文本,以下不再贅述。
[21] 同註20,頁29。
[22] 同註20,分見頁24、182。
[23] 楊雅琄《吳趼人與魯迅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敘觀點運用》認為屬「第三人稱全知評論式觀點」,見〈附錄一︰吳趼人白話小說之敘事觀點分析表〉,中山大學中研所碩論,2002年,頁162。
[24] 參羅鋼《敘事學導論》,雲南,雲南人民,1995.7,頁169。
[25] 有關「驚奇與懸念」參同註24,頁88~91。
[26] 參同註15,頁27。黃氏認為「單向視角」即從單一的角度展開視野,從敘述人稱來看,作者以「我」自稱或讓作品中的某一個人物自稱為「我」,這個「我」都是作品中的一個角色,這個角色既是生活事件的觀察者,又是小說作品的敘述者。
[27] 參徐岱《小說敘事學》,中國社科,1992.9,頁11︰「小說主要是一門時間藝術…一旦小說徹底擺脫時間,他就什麼也不能表達了。」
[28] 收入張寅德編選《敘述學研究.文學作品分析》,中國社科,1989,頁61~64。
[29] 參同註10,頁29。
[30] 參盧叔度編《我佛山人文集》第七卷,廣州,花城,1989.5,頁63。唯須說明的是,此處所引純就開頭之突兀為例,二篇之敘事觀點大不相同,〈查功課〉的觀點是第三人稱限制敘述,敘述者完全不作引導,客觀的對話,任讀者自由猜測、想像。
[31] 參梁啟超〈十五小豪傑譯後語〉,收入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一卷(1897-1916)》,北京,北京大學,1989,頁47。
[32]《毒蛇圈》,標為偵探小說,署法國鮑福著,上海知新室主人譯,趼廛主人評。原載《新小說》第八至二十四號,光緒二十九年(1903)8月至光緒三十一年(1905)12月印行,僅刊二十三回,未完。參魏紹昌《吳研人研究資料》,頁341。
[33] 參楊世驥〈周桂笙〉,收入其《文苑談往》,台北,華世,1978.2,頁19;陳平原《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台北,久大文化,1990年,頁42。
[34] 參吉爾伯特〈《九命奇冤》中的時間︰西方影響和本國傳統〉,收入之書參同註19,頁127。
[35] 曹亦冰認為,「公案小說應有作案、報案、審案、判案四大要素。」以此肯定宋代公案小說在結構上趨於完善,具備了公案小說應有的條件。見《俠義公案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1998.12,頁71。
[36] 參張國風《公案小說漫話》,台北,遠流,1990年,頁7~9。
[37] 〈崔碣〉收入王夢鷗《唐人小說校釋》,台北,正中書局,1985。有關〈崔碣〉的分析,詳參〈試析兩篇唐人公案小說--「崔碣」與「蘇無名」〉,台北,《輔仁學誌—文學院之部》,1994.6,頁117~125。
[38] 作者在十七回末亦言︰「…凌貴興…從此大開銀庫,驅遣財神,在廣東官場中,演出一個黑暗世界來。」
[39] 如張國風〈清官的可怕〉,參同註36,頁123~128;王德威〈《老殘遊記》與公案小說〉,收入王氏著《從劉鶚到王禎和─中國現代寫實小說散論》,台北,時報文化,1990年,頁55~64。
[40] 同註5,頁349。
[41] 參黃錦珠〈論九尾龜的諷刺結構〉,《台北師院學報》第八期,頁171~174。
[42] 有關吳氏短篇小說,計有十三篇,自1906年9月起陸續發表於自辦之《月月小說》,詳參黃錦珠〈論吳沃堯的短篇小說〉,《國立中正大學學報》第九卷第一期,1998年,頁117~143。
[43] 同註5,頁349。
[44] 參佛斯特著、李文彬譯《小說面面觀》,台北,志文,1985,頁59~68。佛斯特認為,小說人物可分扁平與圓形兩種,扁平人物又稱性格人物,因其性格固定,不為環境所動,易於辨認、為讀者所記憶,可以用一句話描殆盡。圓形人物的性格則無法用一句話描述,他們每一次出場都予人以新鮮的感覺,可以適合任何情節的要求,在字裡行間流露出活潑的生命自成格局,不為書本所限。但是一個圓形人物必能在令人信服的方式下給人以新奇之感,如果他無法予人新奇,就是扁平人物;若他無法令人信服,他只是偽裝的圓形人物。
[45] 見歐蘇《雲開雪恨》一文,參同註1。
[46] 阿英認為翻譯小說佔的數量甚至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參同註6,頁234。
[47] 《中國偵探案》1906年4月由上海廣智書局出版,搜集改寫了三十四則中國式的偵探故事,部分仿照《聊齋》的體例,篇末附作者的評語「野史氏曰」。
[48] 《冤獄緣》八回,書題「知非子著」。據《中國通俗小說總目》云,「知非子」疑即「清寧都魏禧」,此書於光緒乙西十一年(1885年)由「修竹社」刊行問世。
[49]凡例收入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一卷(1897-1916)》,北京,北京大學,1989,頁195~196。
[50] 此類專著如陳智聰《從公案到偵探—晚清公案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淡江大學碩論,民八十四年,說明了晚清公案小說在傳統和創新之間擺盪的現象。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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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瑞騰《晚清文學思想之研究》,漢光文化事業,1992年。
林明德編《晚清小說研究》,台北,聯經出版社,1988年。
黃永林《中西通俗小說比較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
王德威《從劉鶚到王禎和─中國現代寫實小說散論》,台北,時報文化,1990年。
王德威《小說中國—晚清到當代的中文小說》,文化大學中研所博論,1987年。
顧廷亮《晚清小說理論》,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
黃錦珠《晚清時期小說觀念之轉變》,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5年。
劉昌元《西方美學導論》,台北,聯經出版社,1992年。
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等編,《中國古典小說賞析與研究》,台北,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1993,年。
金健人《小說結構美學》,台北,木鐸出版社,1988年。
徐岱《小說敘事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浦安迪《中國敘事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
蔡源煌《從浪漫主義到後現代主義》,台北,雅典,1994年8月修訂10版
羅鋼《敘事學導論》,雲南,雲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
張寅德編選《敘述學研究.文學作品分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
〔英〕佛斯特(E. M. Forstor)著、李文彬譯《小說面面觀》,台北,志文出版社,1986年。
〔美〕William Kenney著、陳?臣譯《小說的分析》,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
〔美〕里察.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著、楊惠君譯《法律與文學》,台北,商周出版社,2002年。
〔美〕M.H.艾布拉姆斯(M.H.Abrams)著,朱金鵬、朱荔譯《歐美文學術語辭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
〔捷〕米列娜(Milena Dolezelova Velingerova)編、伍曉明譯《從傳統到現代─19至20世紀轉折時期的中國小說》,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
〔法〕 熱奈特(Gerard Genette)著、王文融譯《敘事話語.新敘事話語》,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

二、單篇論文︰
林保淳〈中國古代公案小說概述〉,《中國古典小說賞析與研究》,台北,正中書局,1993年。
陳平原〈論新小說主題模式〉,北京,《文藝研究》,1989年3月,頁55~68。
黃錦珠〈論九尾龜的諷刺結構〉,《台北師院學報》第八期,頁171~174,1995年6月。
黃錦珠〈論吳沃堯的短篇小說〉,《國立中正大學學報》9:1,1998年,頁117~143。
呂明修〈試析兩篇唐人公案小說--「崔碣」與「蘇無名」〉,台北,《輔仁學誌—文學院之部》,1994年6月,頁117~125,。
王爾敏〈清代公案小說的撰述風格〉,台北,《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四期,1994年3月,頁121~160。
袁健〈晚清白話短篇小說敘事體制的演變〉,《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1987年第5期,頁258~261。
吳淳邦〈中國諷剌小說的諷剌技巧特點〉,台北,《中外文學》,16:6, 1987年11月,頁144~164。
張宏庸〈中國諷刺小說的特質與類型〉,台北,《中外文學》,5:7,1976年12月,頁22~36。
黃 霖〈吳趼人的小說論〉,《明清小說研究》第三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4第一刷。
〔美〕帕特里克.韓南(Patrick Hanan)著〈Wu Janren and the Narrator〉,胡曉真編《世變與維新-晚明與晚清的文學藝術》,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1年。

三、學位論文︰
鍾越娜《晚清譴責小說中的官吏造型》,東海大學中研所碩論,1977年。
陳智聰《從公案到偵探—晚清公案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淡江大學中研所碩論,1995年。
鄭淑娟《晚清小說反映的清末政治文化》,東海大學中研所碩論,2000年。
郭蕙嵐《《聊齋誌異》的敘事技巧研究》靜宜大學中研所碩論,2001年。
楊雅琄《吳趼人與魯迅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敘觀點運用》,中山大學中研所碩論,2002年。

撰文者:蔡娉婷〈親民工商專校專任講師〉
版權所有,欲轉載文章,請徵求電子報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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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一期
 


細心的讀者應該會注意到,上個星期電子報居然無預警「缺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適逢清明前夕的連續假期,遙光未能按時出刊,特此向讀者以及這期電子報作者蔡老師致歉!

不過,好酒沉甕底,除了這期公案小說的解析外,遙光下一回也將撰寫一篇輕鬆的文章,來探討預言故事的可能性!請大家拭目以待囉!

意見信箱:shinning@ms1.url.com.tw
藝文訊息公告區:http://www.literature.idv.tw/post/bb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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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明主理當自愛
 
誰敢當著皇帝的面前勸戒皇帝應當自愛?這清朝乾隆的時候,偏偏就有一個!要是您有興趣,請前往國學入門一觀。

國學入門:http://www.literature.idv.tw/index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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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回輸冠」寓言探微
 
「顏回輸冠」這則寓言不見經傳,但看似正面的寓意裡,卻引發一些爭議?下一回,好久沒有提筆的遙光,將會與各位好好的說上一說。

傳統中國文學網站:http://www.literature.id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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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與轉載
二零零二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之一,是個沒有碩士學位,也沒有從事學術研究的日本人田中耕一,得獎的原因,是他二十八歲唸京都大學電子系時,誤將兩種不該混合的物質混在一起,意外發現這種新溶液可以測量一些過去測量不出的高分子質量,有趣的是,他不知道依照當時的理論,他的做法是完全不可行的。後來他將研究成果發表成論文,雖然沒有引起重視,但後來美國、德國的學者卻改良他的方法,在生物科技上取得極高的成就。於是瑞典皇家科學院追溯原始構想人,確定將諾貝爾獎頒授給他。

因此,要請喜愛中國文學電子報的讀者們,踴躍投稿,千萬不要妄自菲薄,覺得自己的想法或文筆不夠水準,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田中耕一?誰能保證自己在電子報的文章不會引起學術界的波濤?另外,堪稱是網路上第一份學術性電子報的傳統中國文學電子報,也徵求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的站長、BBS版版主、以及眾多熱愛文學的義工為敝刊提供轉載,希望藉由著各位的幫忙,能使愛好文學的種子,散發到更廣闊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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