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笛卡爾(Descartes)成為現代哲學之父的堅強論點,形成了整個人類知識的基礎,那個原理就是:我思,故我在。
所有其他的東西,所有其他的事件,都與我無關,我不知道它們是否為真相、假象或夢境。其中只有一件事情是我絕對肯定的,那就是我的思維,因為是我自己賦予它的存在。無論最終它可能有什麼其他的源頭,也許源自於神或其他地方,但有一件事我很肯定:是我自己造成了它的存在。。
在剛開始時,笛卡爾未並給予他的主張除了這個意義外更多的辯解,即使他絕對有資格去堅稱:在世界的內涵裡,我理解思維中的自己,而思維就是我自己最獨特的活動。
一直以來,大家對「故我在」的意義爭論不休。它可能只在一種情況下具有意義,而我對一個東西所能做的最簡單主張就是:它存在。
出現在我經驗裡的任何特殊事物,我要怎麼進一步去定義它的存在?在剛看到它的時候,都還很難說,因為在決定怎麼去說明每一個目標物的存在之前,我們必須研究它與其他事物之間的關係。我們所經歷過的事件也許是一套知覺,或是一個夢境,一個幻覺等等。簡單的說,我無法說明它為什麼存在。
我無法從事件本身推測出來,但是當我思考這個事件與其他事物的關係時,我應該就可以發現到。不過,除了它和那些其他事物的關係外,我也一無所知了。唯有當我發現一個目標的存在,是我能用源自於它本身的道理來說明時,我的調查研究才有堅實的基礎。我本身就是這樣一個會思考的目標,因為,我給予我的存在一個具有自我決定的明確內涵思維活動。從這裡,我可以接著問,是否有其他事物會以相同或其他的道理存在?
當我們把思維當作觀察目標的時候,我們就是在為其他觀察到的世界內涵添上我們通常注意不到的東西,但我們與其他事物的關係絕對未曾改變,因為我們是在觀察目標的數量上做添加,而不是在方法的數量上做添加。
當我們觀察其他事物的時候,一個被忽略的歷程進入了世界歷程(我在此將觀察納入其中)之中。某種存在的東西不同於所有其他歷程,那是某個未被考量到的東西,但當我觀察自己的思維時,並沒有這種被忽視的元素,佔據整個背景的仍是思維本身。觀察目標和被引導到它之上的活動,在特質上是一模一樣的,這是思維的另一個特點。當我們把思維當作觀察目標時,我們並不是非得要有某種不同特質的東西的協助,而是仍然可以用同樣的元素。
當我把一個和我沒有關係的目標放到思維裡的時候,我所做的就不只是觀察而已,然後問題來了:我憑什麼這麼做?為什麼我不讓那個目標留個印象給我就好?我的思維要怎麼樣才能和那個目標產生關係?這些是每個人在仔細思考自己的思維歷程時,都必須自問的問題。但是,當我們在考慮思維本身的時候,所有的這些問題都不復存在了。所以,我們不會在思維裡加上外來的東西,因此也沒有必要去將任何這樣的額外之物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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