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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文以載道」
蘇東坡詩云:「不識盧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才高如查大俠,有時也難免胡塗起來,先入為主,自我蒙蔽,甚為「當局者迷」也。
查大俠在廿一世紀的新三版《金庸作品集》加了一個〈新序〉,當中大有「矛盾」。先是:「中國人的文藝觀,長期以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黑暗時代的文藝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他們不相信文藝所表現的是感情,認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為政治或社會價值服務。我寫武俠小說,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寫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中國古代的、沒有法治的、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不合理社會)中的遭遇。當時的社會和現代社會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卻沒有多大變化。……」
查大俠這樣說似乎不贊成「文以載道」,然後卻又有另一番說法:「武俠小說雖說是通俗作品,以大眾化、娛樂性強為重點,但對廣大讀者終究是會發生影響的。我希望傳達的主旨,是:愛護尊重自己的國家民族,也尊重別人的國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幫助;重視正義和是非,反對損人利己;注重信義,歌頌純真的愛情和友誼;歌頌奮不顧身的為了正義而奮鬥;輕視爭權奪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為。……」
韓愈〈原道〉有云:「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于外之謂德。」所謂「文以載道」,說來說去無非講儒家的「仁義道德」,金庸自己說要「傳達的主旨」裡面,不是講明了「博愛」、「正義」、「和平」、「互助」、「信義」、「愛情」、「友誼」嗎?那不是韓愈講的「仁」、「義」、「道」、「德」,又或者是儒家的「倫理綱常」是甚麼?這小說的主旨不是「文以載道」又可以是甚麼?
上面引文,查大俠用了「雖說」兩字,表明他個人並不完全同意「武俠小說是通俗作品」的論調,只不過有一些人這麼說。而即使退一步,將武俠小說都當作「通俗」,「武俠小說家」小查詩人仍然要在他的小說中注入許多「文以載道」的元素。
〈新序〉中還有:「武俠小說繼承中國古典小說的長期傳統。……現代比較認真的武俠小說,更加重視正義、氣節、捨己為人、鋤強扶弱、民族精神、中國傳統的倫理觀念。」查大俠當然將自己的作品「定性」為「比較認真」。
所以,最後必然的結論是:「金庸武俠小說仍是走不出『文以載道』的文藝觀。」只不過小查詩人有如《易傳》講的:「百姓日用而不知。」他老人家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地在小說中講「仁義道德」,一天到晚都抱著「文以載道」的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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