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山莊》【新裝珍藏版】
這是一本醜陋的書,也是一本充滿美感的書。
它很可怕,使讀者感到苦惱,卻又寫得那麼有力,那麼充滿激情。
寒風襲來猶如人的嘶吼,靈魂的嚎泣,迴盪在英格蘭北方曠野
世居山莊的恩蕭家族主人,某天帶回一個男孩,取名希斯克里夫,極度寵溺他,引起了小少爺的忌恨與小小姐的關愛,故事就從他們的愛恨情仇中展開……
關於《咆哮山莊》
●問世之初,一度難以被社會接納,輿論甚至抨擊為「道德敗壞之作」。
●經過歲月淘洗,《咆哮山莊》在英語文學的崇高地位已獲得認可。
●第一人稱轉述的敘事手法,以及非典型主角群的心理刻劃,引起討論與研究,更留給我們對於人性的深沉省思。
賞析推薦
●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陽明交通大學外文系終身講座教授/馮品佳
艾蜜莉最大的文學成就,或許就是將荒地之中堅韌強悍的自然力量轉換成小說中充滿激情的角色,使得《咆哮山莊》中複雜但是充滿本能性的愛恨情仇令讀者永誌難忘。
【精選書摘】
我幾乎都住在咆哮山莊,因為哈里頓的父親——辛德雷.恩蕭先生就是由我母親一手帶大的。我總是和孩子們玩在一塊,也在莊裡跑跑腿,幫忙除除草,或是在農場裡轉來轉去,誰差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某個晴朗的夏日清晨,我記得那是開始收割的時節,老主人恩蕭先生走下樓來,一身遠行的外出服。當他跟約瑟夫交代好當天要做的事情後,便轉過身來對著辛德雷、凱蒂和我——因為當時我正跟他們坐在一塊兒吃粥。他對兒子說:「喂,親愛的小傢伙,我今天要到利物浦去,你要我帶什麼回來呢?你愛挑什麼都可以,不過只能選小東西,因為我得走過去再走回來,每一趟可要六十英里,挺長的一趟路哩!」辛德雷說要一把小提琴,接著他問起凱蒂小姐。小姐當時還不到六歲,但已經可以騎上馬廄裡任何一匹馬了,因此說想要一根馬鞭。老主人也沒有遺漏我,因為他有時候雖然有點嚴格,卻有一副好心腸。他答應幫我帶一袋蘋果和梨回來,他接著親親孩子們道再見,便上路了。
他離開了三天,對我們來講卻是很漫長的一段時間,小凱蒂老是不斷問爸爸什麼時候才回來。到了第三天晚上,恩蕭夫人預計他晚餐時間就能到家,因此把晚餐時間延過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然而,大家還是盼不到恩蕭先生。到最後,連孩子們也懶得跑到大門口去看了。天色漸漸暗了,夫人要孩子們先去睡覺,可是他們苦苦哀求再讓他們等一會兒,大約十一點鐘,門栓輕輕打開,主人走進來了。他一頭倒在椅子上,又哼又笑地,叫他們全都站開一點,因為他快累壞了,就算要將英國的三座王國都送給他,他也不肯再走這麼一趟。
他說:「走到最後,就像奔命似的!」他一面說,一面打開在他懷裡裹成一團的大衣。「瞧這兒呀,太太!我這一輩子,沒被什麼東西弄得這麼狼狽過,但你得把他當作上帝賜予的禮物來接受,雖然他黑得像打從魔鬼那兒來的。」
我們都圍了過去,我從凱蒂小姐的頭上望,看見一個渾身骯髒、穿得破破爛爛的黑髮孩子。這孩子已經大到會走路、說話的年紀。的確,從他的臉看來,應該比凱瑟琳要年長些。可是當他站在地上,卻只會四下張望,嘰哩咕嚕重複一些沒人聽懂的話。我很害怕,恩蕭夫人打算把他丟出門外。她可真跳了起來,質問主人怎麼會想帶一個吉普賽孩子回家裡來,自己孩子都已經夠他們養了。他到底打算怎麼辦?是不是瘋了?主人試著說明原委,但他實在太累了。從夫人的責罵聲中,我總算聽出一點兒端倪:主人在利物浦大街上,看見這無家可歸的孩子快要餓死了,又像啞巴一樣,所以就帶著他四處打聽是誰家的孩子,但沒有人知道。主人的錢和時間又很有限,想想還不如直接把他帶回家,總比白耗在那兒好。因為主人覺得既然看到他了,就不能丟著他不管。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夫人發完牢騷安靜下來後,恩蕭先生即吩咐我幫那孩子洗澡,換上乾淨的衣服,然後讓他跟孩子們一塊兒睡。
辛德雷和凱蒂起初只在一旁靜靜地看著、聽著,等一切恢復平靜,便掏起父親的口袋找禮物。辛德雷已經是個十四歲的大男孩了,可是當他從大衣裡拉出那把被壓成碎片的小提琴,竟然嚎啕大哭起來。而凱蒂呢,當她發現主人只顧著照料這個陌生孩子而弄丟她的馬鞭時,就對那笨小子齜牙咧嘴啐了一口,以發洩心中怒氣。這樣的舉動卻換來父親一記響亮的耳光,教訓她以後要規矩點。兩人完全拒絕與他同床,甚至不肯讓他留在房裡。我也沒比他們好多少,我把他丟在樓梯口,希望他隔天就會自己走掉。不知是湊巧呢,還是他聽見主人的聲音,他爬到恩蕭先生房門口,所以主人一出房門就看見他。老主人自然要追問怎麼一回事,我只好招認了。由於我的怯懦和狠心,我受到懲罰,被主人趕出家門。
這就是希斯克里夫剛到家裡的情況。幾天後我回來了(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會被永遠逐出家門),發現他們已經幫他取了個名字叫做「希斯克里夫」。那原本是他們一個夭折兒子的名字,自此就成為他的名,也是他的姓。凱蒂小姐這時跟他相當親暱,可是辛德雷恨死他了。說實話,我也是,於是我們可恥地耍些小手段折磨他。當時我並未意識到自己有多不厚道,而女主人看到他受欺負時,也從來沒幫他說過一句話。
他看起來是一個鬱鬱寡歡、很能忍耐的孩子,或許應該說是在受盡虐待後,變得更為頑強了。他能忍受辛德雷的拳頭,眼睛眨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淚。我擰他時,他也只是吸一口氣,睜大眼睛,就好像是他不小心傷了自己,誰也不能怪似的。當老恩蕭發現自己的兒子這樣虐待他眼中這位可憐的孤兒時,可真是大發雷霆。他就是特別寵愛希斯克里夫,相信他所說的一切(關於說話,他其實難得開口,開口了就只說實話),寵他的程度可遠多過凱蒂。因為凱蒂實在太頑皮搗蛋了,讓人無法寵到心坎裡。
因此,打從一開始,他就給這家人負面的印象。不到兩年時間,恩蕭夫人過世,這時小主人老早把他父親視為暴君,而不是朋友,更打從心裡認定希斯克里夫就是奪走父親關愛和他的特權的傢伙;只要越想到這些損害,心裡越氣不過。有一陣子我還很同情他,但當孩子們都出麻疹,由我擔負起女僕的責任來看護他們時,我的想法就改變了。希斯克里夫病得很嚴重,他在最難受時,總要我在他枕邊陪著。我想他可能覺得我很照顧他,並不知道其實我是逼不得已的。無論如何,我得說:他是我看護過最溫順的孩子,跟其他孩子比起來,讓我不得不偏心。凱蒂和她哥哥真是太折磨人了,他卻溫順得像隻綿羊,毫無怨言。雖說他不大麻煩人多半是由於倔強,而非出於溫柔。
他撐過來了,醫生說這真是多虧我,並稱讚我看護得好,讓我得意不已,於是我也對這個讓我受到讚賞的孩子軟化了,辛德雷同時失去了他最後一名盟友。不過,我還是無法打從心底喜歡希斯克里夫。我常覺得奇怪,主人到底是喜歡這陰沉的孩子哪一點?在我記憶中,他從未對主人的寵愛表示過任何感激。他對恩人的態度並非無禮,只是無動於衷。雖然他完全知道自己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而且也很明白,只要自己一開口,全家就得順著他的心意。
舉個例子來說吧,我記得有一次恩蕭先生在教區的市集買了一對小馬,給男孩們一人一匹。希斯克里夫挑了漂亮的那匹,可是那匹馬的腳不久就瘸了。當他一發現,就對辛德雷說:「你得跟我換馬,我不喜歡我的馬了。否則我馬上去告訴你父親,這星期你打了我三次,讓他看看我的手臂已經瘀青到肩膀的樣子。」
辛德雷吐吐舌頭,又甩了他一個耳光。
「你最好馬上跟我換,」希斯克里夫這麼堅持。他們當時在馬廄哩,他逃到門廊上又說:「你非跟我換不可,否則我就去告狀,到時你可要連本帶利挨一頓打。」
「滾開!你這惡狗!」辛德雷大叫,並用一個秤馬鈴薯和乾草的鐵秤嚇唬他。
「扔啊,」他回道,站在那兒一動也不動,「我還要告訴他,你怎麼誇口說等他一死,就要把我趕出家門,看他會不會馬上把你趕出去。」
辛德雷真的扔了,直接打在他胸口上,讓他不支跌倒在地。但他馬上又踉蹌地站起來,整個臉色蒼白,氣都透不過來了。當時要不是我出面阻止,他真要跑到主人面前,讓他看看自己身上的傷。只要說出是誰惹的,馬上就可以報這個仇啦。「你這吉普賽人,把我的馬牽去吧!」小恩蕭說:「但願這匹馬摔斷你的脖子。牽走吧!該死的,你這要飯的討厭鬼,把我父親的一切都騙走吧!只是以後別讓他看出你的真面目,小惡魔。看著吧,我希望牠把你的腦袋踢爆!」
希斯克里夫去解開韁繩,要把小馬牽到自己的馬槽裡。當他走到馬匹後面,辛德雷冷不防把他推倒在馬蹄下,來結束他的咒罵,接著便一溜煙地跑走了,也不停下腳步看看自己的希望是否成真。我驚訝地看著這孩子冷靜地掙扎著站起來,繼續做自己要做的事,像是換馬鞍之類的。在他要進屋之前才坐到乾草堆上,挨過這重重一擊所引起的噁心感。我很快說服他把那些傷歸罪到馬身上,而既然他已經得到他想要的了,也就不在乎那些小事了。他確實很少拿這些事去告狀,我真以為他並不想報復,可是我完全受騙了,您繼續聽下去就會知道。
《咆哮山莊》【新裝珍藏版】──書中充滿原始自然的特質,就是在作者艾蜜莉一次次孤獨的荒原行走之中建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