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奧斯汀》【午茶套組】──新裝珍藏七冊套書(附精美書盒、加贈筆記本)+《與珍.奧斯汀喝杯下午茶》。
珍.奧斯汀小說全集,情感小說的不敗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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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珍.奧斯汀喝杯下午茶:跟著她的生平,漫遊英國人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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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珍.奧斯汀喝杯下午茶》【第十八章】流行時尚(節錄)
說著便拿出她們買的東西,「看,我買了這頂帽子。我是不覺得它好看啦;不過想想還是買好了。等我回到家就要把它拆開,看看我是不是可以把它變得漂亮些。」──《傲慢與偏見》,第39章
在這個時期,「時尚」的概念誕生了。倫敦引領流行,接著便是不遠處的巴斯與布萊頓。至於鄉間要吹到最新潮流的風,就得等等了。
一個人的社會階級可從外表穿著上立見端倪。這雖然重要,卻不是規定。只不過,什麼階層的人就被期待穿什麼樣的衣服,什麼年紀的人也被認為該穿什麼樣的衣服。
女性時尚
珍.奧斯汀還是少女時,女性的流行時尚就已改頭換面。一七九○年代,僵直厚重的錦緞、花布裙,以及先前流行的高塔型髮式都不再受人青睞。只有在皇宮裡,婦女們才會在禮服裡加穿裙環。裙環逐漸被裙撐取代,後來又出現襯著臀部和背部的腰墊,最後就沒人再用裙環了。
當時的最新流行是較不正式、樣式較簡單的服裝,例如「圓禮服」(roundgown),這是一種高腰、寬鬆的合身連衣裙,並搭配以輕軟的夏天布料或大領巾做成的緊身胸衣,再用皮帶或肩帶固定。新式服裝以較輕、較舒適的布料,如平紋細布、棉布或印花布製成。低跟鞋子取代了先前流行的高跟扣帶鞋。
帽子是女人衣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女人很少不在頭頂上放些東西就出門,即使用緞帶打個蝴蝶結,或放把裝飾性的梳子都行。十八世紀末,在自然的捲髮上戴頂寬邊帽取代了假髮和高大的髮式。當時還流行在帽緣上插根長羽毛,那是德文郡公爵夫人帶動的飾品風潮。無邊軟帽也很流行。許多女性都善用從母親那兒傳承過來的縫紉技巧,自行製作帽子。
在室內的時候,她們會戴上繫著帶子的寬大室內女帽,繫帶繞過下巴再繞到脖子後面綁緊。就連晚上睡覺,睡帽也是不可或缺的。
夏綠蒂.盧卡斯與柯林斯先生。在《傲慢與偏見》中,二十七歲的夏《海德霍夫的時尚藝廊》雜誌(Heidelhoff's Gallery of Fashion)的時裝樣片。呈現的是一七九○年代的服裝,帶有裙擺的長袖服裝是用白緞做的,暖手筒與披肩則是山羊皮與熊皮所製。珍在一七九八年十二月寫給她姐姐的一封信中描述了一件類似的服裝:「我覺得該把我的新禮服做得像外袍一樣,不過,這帶著尾巴的外袍背部是一體成形,七碼布應該就夠我做成那個樣式了。」
十九世紀初期
進入十九世紀,女性的衣著還有另一改變。拿破崙之妻約瑟芬在歐陸帶動的風潮──優雅、飄逸、希臘式的連身裙,以及高腰低胸的連身裙,也傳到英國,蔚為潮流。低胸連身裙在胸部下方有飾帶,內襯是平紋細布做的緊身胸衣,裙緣也較短。這種連身裙用的通常是輕薄的白色布料,隨身形裁製。在這些飄逸的連身裙裡幾乎沒穿什麼,而且手臂和喉嚨都裸露在外。日間搭配短手套,夜間則配上及肘的長手套。
這種高腰低胸的連身裙會在外面罩上一件史賓塞短外套夾克(Spencer jacket),一種以第二代史賓塞伯爵為名的高腰短外套。這位伯爵站得離炭火盆太近,導致外套上的燕尾碰到燒著的炭火,他便將燕尾抽出來剪掉,改穿沒有燕尾的外套,於是造就了新流行。冬天時,高腰低胸連身裙則會搭配緊身胸衣、衣領、長外套,這身穿搭稱為長大衣(redingote)。另外可再加上斗篷,或是一條以毛皮為綴飾的喀什米爾羊毛大披肩,以及暖手筒。平底的芭蕾舞鞋樣式鞋款,與半長統靴獨領當時的足下風騷。
寬帽緣的繫帶軟帽此時非常流行。它們衍生自鄉村式的草帽,在帽緣左右兩側綴以寬緞帶,再將緞帶拉到下巴底下綁個結即可。另外,隨著納爾遜將軍在一七九八年的尼羅河之役告捷,埃及式圓頂無邊帽就成了仕女的晚間穿搭主流。
男性時尚
此時期中產階級與上層階級的男士流行風潮也大有改變。他們的衣著就像女性一樣,變得較不正式而舒適。刺繡精緻繁複的外套和背心、輕便淺薄的長褲、長統襪、扣帶的鞋子以及三角帽全都走入歷史。取而代之的是以樸素色澤的平紋寬幅布料裁製成的實用外套;唯一被保留下來的裝飾——但也沒撐持太久——是袖口及領口處的蕾絲。裁掉下擺的外套變成了常禮服(cut away coat),更適合騎馬,也取代了先前的長下擺外套。鄉間紳士的下半身標準配備是緊身褲,腳蹬一雙長馬靴或紳士鞋。
較富裕的人在衣著色澤與款式上較為多變。神職人員則是穿著樸素的黑色系服裝、及膝馬褲,並打上白色領巾。
政府為了補貼拿破崙戰爭而對髮粉使用者開徵重稅,導致人們不願在假髮與頭髮上再使用髮粉。有些人會把自己的頭髮接上一些假髮,有些人則乾脆不再使用假髮,並將頭髮剪短。
攝政時期,光鮮亮眼的攝政王有位友人——「美男」布侖美爾(George Beau Brummell),他喜歡優雅、簡單、適性的衣著,因而帶起男人講究穿著的時尚。他偏好簡單平實的深色外套甚於色澤豔麗,衣服為白色亞麻質料,脖子上繫條領巾。
孩童時尚
在十八世紀的大半歲月中,孩童的穿著基本上就是父母親的縮小版。到了一七七○年前後,才首次出現專為孩童設計的服裝,這泰半得歸功於法國哲學家盧梭的影響,他深信孩童應被賦予更多自由。他建議孩童應該穿著會讓他們「最自由、最單純、最舒適的衣裳」。
孩童的衣服於是變得更為非正式,也更好穿。男孩與女孩到四、五歲之前都穿著連身衣裙和緊身褲。而後,女孩會穿著長度到小腿肚的連身裙與內搭女褲,一直到十一、二歲。青春期的女孩則是穿著與母親同款式的連身裙與內搭女褲,質料多為印花棉布或白色細棉布。
男孩從六歲起就身穿寬鬆的高腰襯衫和及踝長褲,也就是所謂的「骷髏裝」(skeleton suits)。到了十歲,就開始穿馬褲、背心與長外套。在攝政時期,白襯衫加摺邊領子的伊頓西裝(Eton suits)獨領風騷。
《珍愛奧斯汀》【午茶套組】──從文學作家及作品來認識一段歷史,本身就是件充滿趣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