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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第49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編輯手札
讓我們齊心讓HIV+OK,世界愛滋日特集
文章選讀
爽歪歪:【我與HIV+OK的故事】獨特又平凡的每個生命
關鍵評論網:在同志社群內談愛滋,打造一個「HIV+OK」的社會-專訪同志諮詢熱線
立場新聞:反思台灣愛滋蓄意傳染入罪化 世衛:愛滋病毒感染只是慢性病
新聞選讀
風傳媒:「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壞事,要被台灣趕出去?」揭露外籍感染者20年恐懼黑歷史
聯合:愛滋歧視/風雨過後 阿立重返校園念書
風傳媒:世界愛滋日倡正確愛滋觀念 同志熱線推愛滋電影、邀名人齊聚高喊「HIV很OK!」
活動快報
十二月份熱線活動快報
 
 
讓我們齊心讓HIV+OK,世界愛滋日特集
剛過的12/1是世界愛滋日,因此本月的電子報,小編替大家整理了與愛滋有關的文章與相關報導,並也再次跟大家分享熱線的HIV+OK理念∼

▶ 對感染者來說,我是感染者,我很OK。

▶ 對非感染者來說,感染HIV不會影響我們的關係,不論是交友或是親密互動

(在此也推薦女神Ella所錄的小短片,讓你一分半鐘完全了解什麼是HIV+OK!)

在電子報的文章選讀,首先要推薦的是熱線HIV+OK徵文活動的文章,小編非常喜歡S所說的:「也許我們不需要什麼關於愛滋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因為無論有沒有那些故事,每個感染者都和這世界上每個人一樣,值得好好活著,值得好好愛人,好好被愛。」;接著是關鍵評論網今年所做的世界愛滋日專題,熱線是受訪的團體之一,推薦給大家,也推薦大家閱讀其他系列文章(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17worldaidsday),是非常用心的專題喔!最後,則是回到法上,一個友善的社會,除了靠你我之外,法律政策的制定是個非常大的關鍵,國際上,在愛滋感染者入罪上已經提出警訊,認為是不利愛滋防治工作的推動,也無視感染者的艱困處境,而台灣,我們到底該怎麼往前,我們也邀請大家一起思考!

新聞選讀部分,熱線的友團愛滋權促會20年了,到12/9之前,他們在剝皮寮有一個+味人生特展,一起去看故事、聽故事和說故事吧!第二則是與大家分享阿立的近況,他感染了愛滋,去年遭國防大學以操行不及格退學,引發涉嫌歧視的爭議。聯合晚報之前關於阿立的相關報導,近期獲得卓越新聞獎即時新聞報導獎。最後分享本會12/1世界愛滋日的活動給大家;)

活動快報部分,除了熱線的例行性活動,熱線HIV+OK的系列活動還有一場,記得來喔<3

歡迎上熱線官網粉絲頁追蹤我們:)

 
 
 
爽歪歪:【我與HIV+OK的故事】獨特又平凡的每個生命
我好像沒有什麼關於愛滋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雖然加入愛滋民間團體好幾年,也認識了一些感染者,但愛滋這件事好像始終離我很遠;畢竟依照過去的性生活,我的感染風險大概比女同志還低吧。愛滋對我而言只是個議題,就像勞工議題之於那些富商名流一樣。

今年初我發生了人生第一次10,過程中由於某個不屬於我的舉動,瞬間變成了不安全性行為。我自費吃了一個月的事後預防性投藥;在空窗期的三個月當中,我第一次感受到愛滋離我如此地接近。

另外我在這兩年也和感染者有了一些不一樣的互動。

某個約會對象在初次約會的時候,告知了自己的感染者身分。後來我們沒有在一起,卻成為了還不錯的朋友。

某個交友軟體上的人看到我在照片裡穿著I AM HIV+的衣服,詢問我是感染者嗎?我以為他很介意感染者,就有點針鋒相對地回覆他。結果對方坦承自己是感染者,覺得我敢這樣穿很了不起;我心想需要時時面對社會惡意的你們才了不起吧。

某個偶有聯絡的朋友得知自己感染,打電話來詢問該怎麼辦。第一次接到這種電話,我卻完全可以想像那種剛得知時的徬徨無助。很慶幸我除了接住一點當下的情緒外,還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幫忙轉介。

某個朋友在聊天過程中提到自己最近篩檢出陽性,語氣平淡甚至帶著自嘲;我聽到的卻是一種想要堅強,卻又不知從何堅強起的無力感,覺得很心疼,很想抱抱對方。

某個一直以來都令人欽佩的朋友,私下透露了他的感染者身分,以及得知後的心路歷程。我可以想像他走過的那些辛苦,同時也對於他後來能生長出這麼多的力量真心感到佩服。

當然還包括那些認識好久的感染者朋友,久到我經常忘記他們的血裡有些小東西存在。他們想必也都經歷過好多辛苦,才能活得像現在那樣看似雲淡風輕吧。

如果問我,HIV感染者在我眼中和其他人完全相同嗎?我覺得既相同,也不相同。

相同的地方在於他們都是人,都有喜怒哀樂,都渴望愛與被愛。相同的地方在於和他們相處起來毫無異樣感,也沒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之處。

不同的地方在於每天吃藥有點麻煩,生活在社會的惡意當中有點殘忍,面對不友善的法條有些無奈。不相同的地方在於他們在如此艱困的環境中仍然努力活著,活出了每一段獨特的生命歷程。

我愛我的感染者朋友,他們獨特的生命歷程讓我學會好多事情;但他們同時也平凡一如你我,沒有比較卑微,也不特別偉大。

也許我們並不需要什麼關於愛滋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因為無論有沒有那些故事,每個感染者都和這世界上每個人一樣,值得好好活著,值得好好愛人,好好被愛。

→原文網址

 
關鍵評論網:在同志社群內談愛滋,打造一個「HIV+OK」的社會-專訪同志諮詢熱線

作為台灣第一個立案登記的同志社團法人,還沒走進同志諮詢熱線(以下簡稱熱線)的辦公室,便可看到外頭牆面上有一張「I AM HIV+」的海報。遠看這張白底紅字的海報,它傳遞的訊息是「我是愛滋感染者」,走進一看你才會注意到:「+」是由一堆密密麻麻的字組成,包含爸媽、男朋友、麻吉、姐妹、老師……等,將「+」原先代表陽性反應的意涵轉變為「找回與人的連結」。在今年台北同志遊行的隊伍也能見到同志諮詢熱線的身影,最醒目的標語則是「HIV+OK」,另一個想要傳遞給大眾的訊息:「不論你是不是感染者,面對愛滋這件事,我很OK」。

一個老牌的同志運動組織,在近幾年婚姻平權運動沸沸揚揚之際,選擇在同志遊行的隊伍亮出與愛滋相關的訴求,還為「HIV+OK」舉辦了徵文活動,不禁令人有些好奇:為什麼這個組織如此關注愛滋議題,他們又從這過程中看見了什麼?

在熱線的官方網站上可以看見有一個工作小組即命名為愛滋小組,擔任政策推廣部主任也同時職掌愛滋小組的杜思誠表示,不論是「I AM HIV+」或「HIV+OK」,都是熱線在前幾年響應世界愛滋日時所想出來的口號(由社工主任鄭智偉發想)。杜思誠說「I AM HIV+」的挑戰性比較大,一旁陪同分享熱線如何推廣愛滋議題的行銷企劃部主任阮美嬴,也表示尤其是穿著印有這圖樣的T恤走在路上,遠遠看過去就是「我是愛滋感染者」。兩人表示確實組織裡的義工確實有人穿上T恤後,親朋好友有私下詢問是否感染了愛滋,「這其實也能讓大家體驗感染者平常的生活狀態」。杜思誠則是曾經深夜走在台北的街頭,遇到外國人經過他身旁時,向他比了比大拇指。

加號強調連結,OK強調的是接納

阮美嬴說從熱線關注愛滋議題這麼多年,看到的其實是「當一個人感染愛滋之後,彷彿他身上就只能看到這個疾病。我們還是認為目前談論愛滋議題比較著重在疾病或是如何預防,忽略掉的是人以及他所擁有的關係。」在熱線的工作經驗中,杜思誠表示在提供愛滋與梅毒的匿名篩檢服務時,經常會詢問前來篩檢的朋友對於愛滋病毒陽性反應的想像,藉此讓對方思考若真的成為了「HIV positive」時,該如何處理與面對。

在前幾年服務的過程中,常聽到對於感染後的擔心是「身旁的人知情後,是不是就會離我而去?」、「躲到深山不要與人接觸」。杜思誠說除了會詢問感染後的健康狀況與治療,其次常聽見的就是對於人際關係的斷裂。杜思誠舉例「擔心自己會不會傳染給別人」、「向他人告知後會不會遭受排斥」、「認為自己很難再追求親密關係」,都是圍繞著人際關係展開,也感受得出來感染身份對原有人際關係的影響有多大。

杜思誠接著表示,但為什麼一個人的社會或是人際關係,會因為他感染了愛滋而遭受到這麼大的轉變。他認為就算是身為病患,這些原有的人際關係也不應該因為疾病而消失。是故,這是為什麼在「I AM HIV+」的字樣上,「+」是由各種身份或關係的人組成,目的在於強調感染者與他身旁親朋友好友的關係仍在。就算是要面對愛滋,也是要相互支持、集體面對。

如果婚姻平權是要讓更多人獲得幸福,就不應該有感染者拖累運動的說法

在婚姻平權運動如火如荼地進行的同時,經常可見反同團體拿出愛滋的相關數據或論述,表示台灣通過同性婚姻之後,愛滋病就會蔓延。愛滋與(男)同志社群的連結似乎在一個複雜糾葛的狀態,在今年甫接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也曾脫口而出「愛滋病目前的感染主因是男男同性戀」而引起爭議。

面對這些輿論,阮美嬴表示的確因為推動婚姻平權的關係,反同團體不停地運用各種方式攻擊同志社群,愛滋議題是其中之一。她表示的確有感染者在這過程中感到受傷,甚至認為是否因為自己的感染身份而拖累了婚姻平權運動。杜思誠在旁表示聽到這類的說法感到十分不捨,認為「如果說婚姻平權運動的目的是讓更多人獲得平等的對待,那麼就不應該有誰拖累了運動的問題。熱線就是希望能與愛滋感染者站在一起」。

至於面對愛滋與男同志間的關聯,以及賴清德先前的言論。杜思誠表示熱線近年也製作了澄清愛滋謠言的懶人包。面對賴清德的言論,杜思誠說愛滋感染者也是同志社群的一份子,但他認為官方數據所描繪的是現象,在這現象背後是由許多社會因素構成,不能只用個人歸因的方式解讀。

透過男男間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的比例較高,這可能與性教育的缺乏、同志的性行為不受認可、同志仍然無法自在現身……等種種原因相關,我們不樂見像反同團體那樣只將感染的原因歸因於個人,也期待政府面對這議題時能提出更好的服務策略。

杜思誠也另外補充,雖然機構名稱為「同志」諮詢熱線,諮詢電話中接獲異性戀者來電詢問愛滋或其他性病感染的比例並不低。他說在熱線的服務經驗中,許多來諮詢愛滋議題的異性戀者對愛滋的知識還是很不足,因而衍生許多問題和焦慮。縱使目前在學校有進行愛滋教育,成年人對愛滋的理解還是很陌生,或是覺得愛滋議題「事不關己」。杜思誠說:「其實也有不少異性戀面對愛滋也一樣焦慮,或是知識不足。愛滋其實跟所有的人都有關係,不論你喜歡的人是什麼性別、你跟什麼性別的人發生關係。政策上應該要關注到所有的族群,你可以針對不同的族群發展個別的策略。」

在同志社群內做愛滋議題,逐步打造一個對感染者「OK」的社會

在同志組織裡關注愛滋議題,愛滋小組的工作內容相當繁重,包含:提供愛滋梅毒匿名篩檢與諮詢服務、經營男同志性安全與性愉悅網站、舉辦同志社群愛滋講座、出版《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近幾年更是以每年一支的頻率推出愛滋議題相關的影片。杜思誠說熱線的愛滋工作主要是在同志社群內做愛滋教育和預防,另外也針對社會大眾進行愛滋去污名工作。

以目前發行了兩萬多本的《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為例,即是對於先前相關的愛滋防治或教育手冊,多半都以漫畫或道具的方式教導讀者如何進行安全性行為。而另一方面,男同志社群內對於如何進行安全的性行為,以及對性病仍有諸多的疑惑存在。為了流通這些性教育與愛滋議題的知識,這本手冊強調以真人示範演出,讓讀者能夠認識貨真價實的性行為是如何進行。這本手冊目前也正在進行翻修,杜思誠笑說縱使在這時刻出版一定會遭到反同團體的攻擊,但該做的事情不能因為阻力過大而停下來。

以愛滋為題材的電影時有所聞,不過像熱線這樣幾乎是每年一支以愛滋議題為主打的短片,在台灣幾乎是相當罕見。「還是想要帶給感染者一些希望吧,我們也在服務的過程中看到,有些伴侶的關係並沒有因為疾病而被打垮。」杜思誠說同志社群內對感染者的態度與早年相比當然有變得比較好,可能是因為接受過愛滋教育的人變多,或是身旁有認識的感染者朋友。但他認為不論在同志社群或是整個社會,對感染者的友善態度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對感染者的態度有進步了,但對愛滋可能還沒有完全除魅。所以我們透過拍攝這些影片,讓大家能看到感染者真實的樣貌或生活是怎麼一回事。」藉由影像和說故事的力量,讓更多人能開始思考或談論愛滋,才有機會慢慢地打造一個對感染者「OK」的社會。

訪談的尾聲我邀請兩位揣想未來十年的台灣社會如何對待感染者,「一般人」是他們的共同回答,也反映了離達成「一般人」這目標還有一段距離。杜思誠補充說:「你怎麼看待B型肝炎患者,你就同等地看待愛滋感染者,因為兩種疾病的傳染途徑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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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反思台灣愛滋蓄意傳染入罪化 世衛:愛滋病毒感染只是慢性病
資料圖片:2017香港同志遊行
加州日前通過將蓄意傳染愛滋罪刑減輕之政策;國際上,愛滋工作者、公衛學者以及法律學者對於愛滋感染者承受過重的刑事處罰,早在上個世紀即提出警訊,認為這樣將不利於愛滋防治工作的推展,也無視愛滋感染者的艱難處境。目前台灣對於愛滋蓄意傳染條款有部分檢討聲音,但是主要是來自於愛滋民間團體與第一線的公衛、醫療與社工等助人工作者,而一般民眾對於減輕或是取消愛滋蓄意傳染的處罰,則是普遍抱持反對意見。

台灣目前針對愛滋感染者的相關刑事處罰,主要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21條蓄意傳染(後稱本條例,第21條稱愛滋蓄意傳染條款)之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 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危險性行為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相關規定訂之。

台灣刑事政策著重兩個部分:嚇阻具有犯罪意圖之人,避免實行其犯罪;提供犯罪者事後的矯治,賦歸社會。然而,針對愛滋蓄意傳染的行為,這樣的刑事政策是否適當?而實際上科學證據是否也支持這樣的刑事政策?這樣的政策是否可能帶來其他的外部效果?

愛滋蓄意傳染條款之立法精神

在不同時代,由於當時候知識的限制,我們似乎不應該以目前已知科學研究成果,批判過去所做的政策,這些現在的科學研究與發現可能是過去缺乏、不為人知或難以推廣。然而,我們仍然可以在知識產出與社會的變遷中,理解這些事件如何發展。

愛滋蓄意傳染條款之立法精神,是當初立(修)法者認為愛滋感染者如「蓄意」、「隱瞞」並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及稀釋液」等行為傳染,即構成台灣刑法中與傷害相關之罪刑,並應該比照重傷害罪對該感染者進行處罰。目前台灣傷害罪(或致死)的刑期為 3 至 10 年,而第 21 條則直接將刑期定為 5 至 12 年,幾乎等同重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依據當時的立法理由,愛滋蓄意傳染罪罪刑與重傷害罪相若的原因,在於一般社會大眾及立(修)法者認為愛滋病毒感染為「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症」。在 2007 年該條款最後一次修法時,立(修)法者主觀上仍認為愛滋感染者,可能面臨立即死亡與疾病的痛苦。

不過,立(修)法者對於愛滋病毒感染及相關醫學證據採納並不積極,同時加上過去特定新聞事件的加持,例如愛滋感染者從事危險性行為或男同志捐血致受輸血者於風險甚至感染事件的發生,導致輿論與立(修)法者對於蓄意傳染的刑罰有提高的趨勢,最後亦增列未遂犯之處罰。

這雖然是在國會殿堂立法委員的想法,但其實他們某種程度也反應或投射出一般民眾對於愛滋感染者入罪化的意見。

然而,台灣刑法學者卻針對蓄意條款提出質疑。台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便認為愛滋蓄意傳染條款與刑法第 187 - 3 條放射線致人於傷害的罪刑有相似之處。放射線致人於傷害罪,並沒有真的提供一個合理的科學證據,在「何種標準」的放射線「如何對人有害」;而愛滋蓄意傳染條款,同樣沒有嚴謹地依據實證醫學證據去審視愛滋病毒傳染並致人於傷害的風險;是故,這只是一種恐慌式立法。此種立法方式只是滿足社會大眾對於不理解事物的恐慌,並將這些風險放大檢視、形塑恐慌。

同時若對照台灣其他傳染病防治法規,我們會發現其他經由血液及體液接觸傳染的傳染病,只有愛滋感染者必須特別訂立專門的規範與刑罰,但愛滋病毒並不是這些血液體液傳染疾病中最具有傳染力的。同時傳染病難以於科學證據上界定未遂犯的範圍與條件,因而未明定未遂犯的處罰。或許我們這裡可以說,法律中對於愛滋蓄意傳染未遂犯的處罰是一種對於愛滋疫情恐慌的副產物。

我們有什麼科學證據?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 2013 年的反污名去除歧視的指南文件「終結過度將愛滋未告知、暴露及傳染入罪化」,認為以刑事法律的處罰有可能缺乏對於「愛滋病毒感染對人體」之「 傷害」、「風險」與「證據」相關醫學及科學知識的認識。

1996 年何大一博士發表「高效能抗反轉錄病毒療法 (highly active antiretroviral therapy; HAART ,台灣俗稱愛滋雞尾酒療法) 」作為愛滋感染者治療的新方向,至今台灣因為提供免費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愛滋感染者接受治療後,體內愛滋病毒數量能獲得良好控制,讓免疫系統獲得恢復,健康獲得改善與保障,平均餘命與常人相差無幾。愛滋感染者實質健康傷害,其實就是與一般慢性病無異,或至少難以認定為如重傷害罪般「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症」,也因此世界衛生組織數年前也開始提倡愛滋病毒感染即是慢性病

愛滋感染者接受治療後,除了使自己的壽命與健康獲得保障,也可以降低體內的病毒數量,讓傳染他人的風險趨近於零。這就是說,當一個愛滋感染者穩定接受治療的狀況,即便發生危險性行為也不足使他人受到感染。根據 2016 年的 Partner Study 更是確認穩定服藥對於愛滋感染者感染者從事危險性行為導致愛滋傳染風險有良好的控制效果。這也就是目前「治療作為預防 (Treatmet as Prevention) 」的重要愛滋防治政策的理論基礎。

既然提供愛滋雞尾酒療法,我們對於危險性行為可以有效的控管風險,那愛滋蓄意傳染條款也就是高估受治療之愛滋感染者經由危險性行為將愛滋病毒傳染給他人的風險,讓許多已接受治療的愛滋感染者仍因為愛滋蓄意傳染條款而面臨刑事法律的處罰。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即建議當愛滋感染者血液病毒量為 1,500 COPY /ml 以下時,即不應該認定其有愛滋病毒傳染能力,並應該免除刑事責任。[1]

如果我們要證明愛滋病毒是如何在當事人間傳播,一般會使用病毒基因序列去比對當事人身上所持有的愛滋病毒,確認兩邊病毒之基因來自於同一來源的機率,如果機率較高 (>90%) 則有可能當事人所持有的愛滋病毒是來自同一個來源。這個科學方法主要用在愛滋病毒的親緣關係分析上,但是用在刑事證據上就顯得不夠嚴謹。這個方法最大的限制是,我們無法精準地判定特定當事人間的愛滋病毒「傳染」與「被傳染」的方向性,亦即這個方法幾乎無法排除兩人持有的病毒可能由其他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傳染的可能性,無法確定雙方當事人傳染的因果關係。

2012 年,台灣馮性國小教師被檢舉感染愛滋後仍與他人發生危險性行為,而最後被以愛滋蓄意傳染條款判刑。案件審理期間,愛滋專家與第一線醫護工作者也曾出庭,提供專業意見。專家認為馮性教師接受治療後已無法檢測出病毒,理論上不具有愛滋病毒的實質傳染能力。無論他是否具有意圖,但因為他深知自己的身體狀況應該無法傳染給他人。這就像一個未感染愛滋病毒的人無法經由危險性行為傳染愛滋病毒給他人,即便他真的內心想傳染給別人,他能力上也無法做到。而與馮性教師從事危險性行為的人當中,許多本來就已感染愛滋病毒,在案件中也未有其他當事人新增受到感染,但法庭仍以未遂犯將馮姓教師合併量刑十數年。

愛滋感染者的道德兩難

即便我們有一些新的科學證據告訴我們,愛滋感染者服藥後理論上很難或幾乎不可能致他人感染愛滋病毒,但是目前的台灣法律仍然處罰未告知並從事危險性行為的愛滋感染者。這個狀況下,愛滋感染者只能藉由避免危險性行為來迴避告知,或者經由告知來免除未來面臨刑事法律的處罰。

然而,告知真的有效嗎?

感染者不願意告知的理由無非兩種,害怕面臨歧視污名以及感染者身分隱私的洩漏。依據台灣民間團體的調查,愛滋感染者告知性伴侶的感染狀況,容易面臨伴侶以曝光其感染者身份進行勒索、甚至可能遭遇肢體暴力,可謂是兩種理由的綜合加強板。

對愛滋感染者來說,告知並沒有辦法確實地保障自己不受對方的要脅,因為即便告知多半是已口頭方式進行,這時候對方很容易就可以否認感染者已進行告知,並且以感染者之感染身分進行要脅。如果以通訊軟體或是其他存在記錄方式,也可能面臨感染者身分更容易被公開散佈的問題。

因此對於感染者來說,無論是否告知,都可能面臨類似的處境而受到處罰,如此一來,感染者可能會更傾向不告知發生親密關係的伴侶。

不過愛滋感染者告知的問題,並非只有在發生親密關係的時候需要告知。依據台灣的法律,愛滋感染者就醫也需要對醫事人員告知。這些法律的理由主要都是希望保護有接觸的雙方,包含醫事人員及感染者的親密伴侶。但是在龐大的污名下,這些告知就變成如上述的兩難,即便是醫事人員,也可能於告知後發生洩漏病歷或是拒絕服務等就醫歧視的狀況,這讓感染者的選擇十分有限,很多人選擇自我放棄拒絕與他們產生交流,包含就醫與發生親密關係,不然就必須徹底隱瞞自己的感染者身分。

愛滋蓄意傳染條款可能也會導致另一種效果,讓有暴露風險的人們不願意進行檢驗,拒絕與政府合作。如果被確診感染愛滋病毒,就會被愛滋蓄意傳染條款所規範並處罰。那麼只要處於未確定感染愛滋病毒的狀態,就不會被這樣的法律所起訴並判刑,當事人的生活就不會受到影響。這或許有些自欺欺人,但是這確實是比較簡單的生活方式,比起確診感染愛滋病毒,這樣真的會輕鬆很多。

對於愛滋感染者身份遭告公開的當事人,他們的生活其實很容易就落入貧窮。一般社會大眾對於愛滋感染者仍然無法平常心對待,很可能當事人會丟了工作、無法上學、受到家人與社區的排斥。若同時又因為受到刑事處罰,這樣的「罪刑」化的標籤更可能會跟著當事人一輩子。

台灣愛滋入罪化政策保護了誰??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數年來不斷呼籲各國政府重新審視國內法律,將不必要的處罰取消、限制或是減輕,讓暴露於愛滋感染風險的人們,願意接受政府的愛滋防治政策並彼此合作,創造雙贏。如果暴露於風險的人們不願意合作,那麼不僅是這些暴露於風險的人們健康會受到危害,整體疫情更可能無法獲得控制,就結果來說,不管對任何一方都沒有好處。

目前台灣愛滋入罪化政策,在輿論底下幾乎無法撼動,但是仍有可以作為之處,例如從行政機關去改變危險性行為的定義。危險性行為依據台灣疾病管制署的定義是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醫學上評估可能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為。」也就是說利用實證醫學及科學證據,將危險性行為限制在真正具有愛滋病毒傳染風險的狀況下,至少可以讓已經接受治療或體內病毒受到控制等無實質傳染風險的人免於刑罰的恐懼與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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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壞事,要被台灣趕出去?」揭露外籍感染者20年恐懼黑歷史
謝孟穎/風傳媒
「+」味人生,愛滋權促會20周年故事展,圖右為愛滋權促會主任范順淵。(陳明仁攝)
感染了愛滋病毒,人生真會就此無望嗎?在世界愛滋日前夕的今(29)天,成立20年的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主辦之「+味人生」特展於剝皮寮開幕,展場回顧20年來感染者的恐懼、被前副總統呂秀蓮說是「天譴」、外籍人士被驅逐出境的歷史,也澄清常見誤解,期望大眾能更加友善看待愛滋感染者。

2015年,在人權團體多年抗爭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簡稱愛滋條例)廢止外籍愛滋感染者要強制驅逐出境之規定,而早在規定廢止前,愛滋權促會就不斷為外籍感染者奔走。

「一個外籍人士面臨愛滋問題,表示他整個家庭受到影響,必須同時處理家屬問題,從一開始不願意了解、不敢相處,或是質疑女生是不是在外面討客兄,可能公婆會有很大的質疑,要自己小孩跟對方離婚,小朋友如何順利成長上學,這些都我們做……」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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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愛滋歧視/風雨過後 阿立重返校園念書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阿立」(中)被發現感染愛滋病毒,去年遭國防大學以操行不及格退學,引發軍方涉嫌歧視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防大學政戰學院學生「阿立」被發現感染愛滋病毒,去年遭校方以操行不及格退學,引發軍方涉嫌歧視爭議。風風雨雨過後,今年9月,阿立在另所大學校園重新開始學生生涯,開啟人生新的一頁。

阿立在2012年初間被驗出感染愛滋,校方要求他衣物和餐盤都得獨立清洗、不得上游泳課等,以他私帶電腦入校違規、且頂撞師長連續記過,更在最後一學期以他德行成績不及格為由退學,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說,相關訴訟共有3件,由於最大案、最高行政法院發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審的案子目前仍無進度,因此包括阿立向國防大學求償、衛福部開罰國防大學等兩個案子都仍在觀望,目前停擺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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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世界愛滋日倡正確愛滋觀念 同志熱線推愛滋電影、邀名人齊聚高喊「HIV很OK!」
世界愛滋日,同志諮詢熱線廣邀各界人士齊聚,說出自己想對愛滋感染者鼓勵的一句話。(陳子萱攝)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倡議婚姻平權的同時,也致力在愛滋議題上發聲!在12月1日世界愛滋日這天,熱線舉辦特別慈善放映會,搶在台灣上映前先推出愛滋議題電影《BPM》,希望能夠消除社會對愛滋的無知、恐懼與汙名,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知名同志運動者祈家威、藝人Lara、知名節目主持人夏立民等各界名人也齊聚,倡導對於愛滋疾病的正確觀念。

用電影倡愛滋正確觀念 向感染者自己、也向大眾說「HIV很OK!」

近兩年台灣在婚姻平權的運動上有所推進,但熱線指出,在過程中不斷地看到許多反對方以愛滋謠言作為抨擊的手段,也實際對於許多愛滋感染者造成傷害。熱線表示,因此今年在世界愛滋日希望站出來,支持愛滋感染者、也倡議關於愛滋的正確觀念,熱線推出了標語「HIV+OK」,有兩種意涵:對於HIV感染者,希望讓感染者自己知道,「我很OK!」;另外則是對於非感染者等普遍大眾,希望可以了解,「和HIV感染者互動、有親密關係,也很OK!」。

…閱讀全文

 
 
 
十二月份熱線活動快報
十二月份依舊有非常多在台灣各地的各主題活動,等著大家參加唷!欲知詳情,歡迎上熱線官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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