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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_ Red Vera/ 旅讀 圖_視覺中國、CTPphoto
崇禎四年(西元1631年),宋氏兄弟第六次落榜,五十四歲的宋應昇與四十五歲的宋應星放棄了科舉致仕的念頭,直接參加吏部對落第舉人的詮選授職。宋應昇於該年獲得了正七品的浙江嘉興府桐鄉縣令一職;先行返鄉照料母親的宋應星在三年後則因縣令之缺已滿,僅分配到江西分宜縣縣學的「教諭」一職,負責縣學學生的學習及考核,是無官階的文員。自崇禎七年起,在分宜縣任教諭的四年,成了宋應星創作力大爆發的時期。他出於對時局危機的焦慮,急切地將自己的所知化為文字,希望能有助於社會民生。崇禎九年,五十歲的宋應星刊行了談論文字學與音韻學的《畫音歸正》、探討時政的《野議》、包含政治與科技內容的雜文集《原耗》與詩集《思憐詩》四部著作;崇禎十年,他出版了可能以講述自然現象為內容的《卮言十種》,以及今日舉世聞名的《天工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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