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年輕人創業,國科會舉辦「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行政院長江宜樺在出席開幕式時表示,要打破台灣經濟上的「悶局」,在招商引資之外,也要做到轉型創新。他強調,創意是台灣的優勢,政府一定會協助年輕人發展創意,進而轉換成產品、創造品牌,攻占國際供應鏈中的重要位置。
協助青年創業在現階段的確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近年來許多部會推出各類型的創業競賽或育成中心推動計畫,但成效並不是很理想,顯然國內創新到創業環節中出了問題。如何思考關鍵要因以謀求解決之道,絕對比推出更多的創業競賽更重要。
誠如江揆所言,在台灣不缺乏創意,但為什麼這幾年就是無法產生亮眼的新創公司和產業?除了社會氛圍之外,創業養成、人才教育、資本市場、科技研發這四個領域之間,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態體系,尤其是過去擔任各環節之間溝通的創投相關機制,逐漸失去應有功能,使得每個環節各自為政,力量甚至彼此抵銷。
美國國家創投協會曾指出,創業投資機制是全美、甚至全球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引擎之一。《經濟學人》雜誌也指出,在產業當中創業投資相關活動愈活躍,產業的創新程度與申請專利的數量也就相對愈多,亦即產業創新仍然需要創投一定程度的協助。
根據統計,過去30年台灣上市櫃企業,平均每三家就有一家獲得創投資金與協助。此外,透過國發基金拋磚引玉式的策略性投入近百億元,帶動相關創投業等2,500億元的總投資金額,對產業發展也有相當的貢獻。
換言之,以台灣過去30年資訊電子產業所創造的榮景,包括創造財富及增加就業及政府稅收等,創投產業扮演了一定程度的角色;如何重振創投的功能,以協助新創企業的發展,實乃當務之急。
觀察近幾年創投產業的發展,的確面臨了一些困境。包括受全球經濟景氣不佳影響,市場對創投投資效益及預期轉趨保守,不僅資金募集不易,優質投資標的數量也大幅降低。此外,股市本益比向下調整,資本市場低迷,資金不易退出;創投擔任董監事股票集保及創投股東鎖股法令規定,也墊高了資金退出障礙。唯有積極改善這些產業環境面的問題,才有機會提升創業創新的績效。以下是幾點建議:
首先,新創企業需要技術,除了鼓勵法人等相關研究單位應更積極結合學研機構開發新產品,技術移轉民間的機制也應更商業化及彈性;現行法規對技術股作價限制頗多,如何鬆綁,並思考解除無形資產技術作價取得新創事業股權之課稅限制、取消股票十元面額限制可行性,也需要有關單位研議解決。
其次,在創投資金活水方面,除研究四大基金是否可在一定配套下投資創投事業外,也應思考如何引進海外資金,以及是否考量全面開放陸資比照外資投資的方案,以活絡產業的發展。
再者,由於相關政策法規對於早期投資的一些限制與問題,如對早期天使投資人設限過高、基金中對所投資早期公司的評價方式因採IFRS(國際會計準則),非以成本法評價,導致淨值過低、投資人退出困難等問題,使得創投投資早期公司的金額及數量銳減,如何改善,也需政府相關單位速謀對策。
此外,回到鼓勵創意與創業的本質,建議由政府主導設立小型鼓勵創業基金,只投資初期成立的公司,以創意創新為主要考量,並整合各研究機構、大學的育成中心資源,聚焦培育;另仿矽谷成立創業投資銀行,或是鼓勵工業銀行提供創業公司貸款,政府作保證,確保新創公司的第二輪資金來源,讓新創企業能夠得到完善的支持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