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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尾鄉最近又發生至少4起剪斷花田電線的竊案,農民說電線被剪斷去賣,燈泡丟滿地,看了很心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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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尾鄉最近又發生至少4起剪斷花田電線的竊案,農民說電線被剪斷去賣,燈泡丟滿地,看了很心痛,希望檢方不要輕易讓竊賊交保,法官也能重判。彰化縣議員李俊諭說,有些竊賊明明是累犯,每次被警方抓進去,很快又被檢察官交保出來,有兩名竊賊今年已被抓到3次,三度交保,現在仍逍遙法外。 法界人士指出,使用工具剪竊電纜線,屬加重竊盜罪規範,可科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且刑事訴訟法規定犯這種罪行而有反覆實施之虞,可以羈押,因此檢察官應該聲押「偷3次的竊嫌」,不應該讓一偷再偷的竊嫌交保。 農民李錫彥昨天向李俊諭陳情說,昨天凌晨他在南曾村的菊花田被剪斷電線,近50個燈泡掉滿花田,近3天內,南曾、北鎮村至少4名農民的電線被剪,大家都很生氣,菊花田靠燈泡電照,不能一日沒電,尤其過年前菊花需求量大,大家都會趕在年前供貨,現在得趕快重新接上電線電照。 李錫彥說,為了怕竊賊偷剪電線,經常得半夜2、3點到田裡巡一巡,二周前半夜他巡田時,就發現可疑的人,那人看到他就騎車落跑,他也追了快半公里,但還是沒追上。 李俊諭說,偷剪電線、偷馬達的竊賊經常是累犯,警方雖費心抓賊,但竊賊總是被司法機關從輕發落、交保,讓農民一直提心吊膽,希望檢方不要輕易交保,法官也能重判。 田尾分駐所所長廖大雄說,已鎖定可疑人士清查中,今年警方破獲多起竊案,有一名竊嫌5度行竊,但一再被交保,不過現在終於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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