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板塊移動與斷層滑移,原來地下水也會造成地震,這種地震是怎麼發生的?
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交界,板塊擠壓造成地殼斷層多,每當板塊移動或斷層滑移,就會發生地震。除此之外,火山活動、地下空洞塌陷、大型山崩、大塊隕石墜落等,也都會造成地震;在台灣,地震成因都是前兩種。然而最近科學家發現,還有另外一種地震成因——由地下水造成。
位於台灣東南方的菲律賓海板塊以每年大約7公分的速度,向西北擠壓歐亞大陸板塊,在1999年9月21日,地殼累積的應力(註)造成了車籠埔斷層的上盤劇烈向上逆衝滑移,引發921大地震。理論上這場大地震之後,車籠埔斷層累積的應力應該已經全部釋放,短期內不會再引發地震。可是中央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馬國鳳安裝在車籠埔斷層下方950~1300公尺深處的七個井下地震儀,卻測到了很多次規模0~-1.5、人們無法感知的極微小地震。進一步分析地震訊號後發現,這些極微小地震都只產生壓縮波(P波),而沒有剪力波(S波)。
一般板塊或斷層移動所造成的地震,由於地層之間擠壓、也有剪切面的相對移動,會同時造成壓縮波和剪力波;像這種沒有剪力波的情況,意味著地震源必然未發生地層剪切面的相對移動。但是怎樣的地震源才不會發生剪切面的相對移動呢?如果是地底某一點發生爆炸,震動從這一點向四面八方傳出去,就不會有剪切面的移動。…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