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擁有每年十個月的陽光季節,和古老的文明及歷史遺跡,現在則被人們發現到,希臘還有總額約值4,400億美元的國家債務,4,400億美元大約等於台灣一年的國民所得,13兆元新臺幣。
希臘財政危機及其發展,有四個面向值得深思。首先是金融面影響,金融面的深層影響極為複雜,希臘爆發財政危機一段期間以來,不時地引發全球金融市場騷動不安,其實反應的是金融市場的恐懼。希臘是危機中的債務人,債多不愁,任何人背負十三兆新臺幣債務,其實已經豁出去了,如何解決債務問題?債權人已經比債務人更為緊張,希臘政府最希望的是儘快進入破產保護程序,以求在債務泥沼中及早解脫,在過往二十年裡,曾宣告破產或債務違約的國家有許多,包括:墨西哥、阿根廷、智利、蘇俄…等等,如今這些國家還不都活得好好的,有些甚至還已經蛻變為一尾活龍;反而是經濟上、財政上將倒不倒的日本,苟延殘喘拖了二十年,歹戲還在演。
國家債務衍生性商品 猶如規模未知未爆彈
希臘國家債務中的三分之二,約合3,000億美元,其債權人集中在三十家大咖銀行,有些是希臘國內銀行,有些則是德國、法國、瑞士的銀行,例如德意志銀行、瑞士信貸、法國興業等都牽扯其中。是這些債權銀行在緊張,它們持有希臘債權動輒數百億美元,一旦發生違約,將嚴重考驗這些銀行本身的財務狀況,更何況在這些銀行本身的資產負債表上,還有其他的塑化(toxic)金融資產,包括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冰島等的主權債務和其他民間不良債權。陽光之下,債權人比債務人先倒的事情並不算新鮮。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1.8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