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流親師悅讀報】介紹繪本、青少年選書與教養議題,讓家長與老師在陪伴孩子成長過程中一起快樂「悅讀」。 忙到沒時間對統一發票嗎?【統一發票電子報】為你快遞每兩個月的最新號碼,讓你不錯失成為百萬富翁的機會!
無法正常瀏覽圖片,請按這裡看說明   無法正常瀏覽內容,請按這裡線上閱讀
新聞  健康  財經  追星  NBA台灣  udn部落格  udnTV  讀書吧  
2017/05/04 第184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中國專利權人美國專利獲證量即將超越台灣
   
法規訴訟 淺談美國侵害著作權刑事責任 ─ 侵害著作權之主觀要件
   
深入報導 從找出棒球界的姚明看中國棒球產業的發展
上任百天 川普推出美國史上最狂的減稅方案!
   
研發創新 機器人投顧:讓散戶也能享受專屬投資規劃
   
 
中國專利權人美國專利獲證量即將超越台灣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6年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專利統計數據已陸續出爐,台灣專利權人2016年的美國專利獲證量為12,820件,緊隨美國、日本、韓國及德國之後,排名第5,台灣企業重視美國專利的程度可見一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專利權人於2016年的美國專利獲證量已破萬,達10,250件,數量直逼台灣。如果從歷年中國專利權人的美國專利獲證量分析,中國專利權人的美國專利量超越台灣應是為期不遠的事,且有極大可能會在2017年發生。對台灣廠商來說,這是很大的警訊,難道,這不比台灣專利申請量下滑更重要嗎?

北美智權報在前幾期文章中一直提到台灣智慧局(或是官方)應提供台灣廠商海外申請專利的數據資訊,有意見認為別的國家也沒有為本國企業提供這樣的訊息,但事實證明大陸的知識產權局 (SIPO)即有為大陸廠商提供類似的資訊 (詳見值得關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現一文)。事實上,專利是廠商拓展市場很重要的武器,於搶攻海外市場時尤其重要;因此專利數據的重要性不亞於一些進出口的數字。類似各種的經濟指標,專利指標同樣的重要。

這類台灣企業海外專利統計數據當然最好是由官方來提供,除了比較有公信力外,政府單位如TIPO所擁有的資源一定比民間企業來得充沛,除了比較容易存取各國IPO之專利資料庫外,TIPO人員也常跟國外IPO人員交流學習,在情報交換方面容易許多。北美智權報在此拋磚引玉,希望政府往後可以朝提供各種台灣廠商海外專利數據之目標而努力。

觀察重點1:大陸專利權人年度美國專利獲證數首次破萬

2016年,美國專利的已公開申請數為381,792件,與2015年相比,減少了791件;而授權數則達334,673件,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2.4%,其中90.6%為發明專利。

台灣專利權人2016年的美國專利獲證量為12,820件,緊隨美國、日本、韓國及德國之後,排名第5,台灣企業重視美國專利的程度可見一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專利權人於2016年的美國專利獲證量已破萬,達10,250件,數量直逼台灣,只相差2,570件。如果細心觀察歷來中國專利權人美國專利的獲證數,便會發現其增長速度相信驚人,相信在不久之將來,即會超越台灣,甚至可能在今年底即會達成。

圖1.世界各地專利權人2016年美國專利獲證量

資料來源:Anaqua Inc.,

觀察重點 2:2008年起飛躍成長

表1是台灣及中國專利權人歷年來獲證之美國專利數,表格有2個部分,第1部分涵蓋了所有專利,而第2部分則只計算了發明專利。由於2者數目差距不大,因此筆者取第一部分數據來探討。從表中可見,以2002年為分水界,在2002年以前,台灣專利權人的美國專利數與中國有很大的差距,在這之前台灣專利權人共有美國專利37,034件,而中國專利權人只有1,140件美國專利,相差達32倍。然而,自2002年以後,中國專利權人之美國專利數迅速攀升,像2008年與2007年相比,即有50%之成長。反觀台灣專利權人之美國專利數自2012年起成長趨緩,就2012開始,每年成長不到1%。但同一時間,中國專利權人之美國專利數自2012年起,每年均維持20%左右的成長。在兩岸專利權人不同的成長態勢下,中國專利權人之美國專利數很快與台灣拉近,如果2017年仍是維持20%左右的年成長率,即其2017年之美國專利獲證數即會超越台灣專利權人。【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4期:警訊:中國專利權人美國專利獲證量即將超越台灣


《北美智權報》第184期更多精采文章:

玩命飆車已經不夠看,自動駕駛現正夯!

谷歌開放23萬件專利,是逼華為等大陸國{手機選邊站嗎?

PTA時間都去哪兒了?

 
淺談美國侵害著作權刑事責任 ─ 侵害著作權之主觀要件
葉雲卿╱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世新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副教授)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侵害著作權必須負擔民事侵權責任,且若干侵害著作權的態樣更構成刑事犯罪。由於刑事追訴可以免去原告舉證的責任,以及免繳民事裁判費,因此長期以來著作權刑事案件有以刑逼民一說。理論上,著作權的刑事責任的合理化的原因,不應是權利人取得較高民事和解金之確保,也不應是為了節省原告裁判費而設,其背後應有更正當理由來合理化著作權刑事責任,例如:針對毫無個人創意僅為獲得商業利益之惡意抄襲。

但國內著作權刑事責任發展至今,卻成為權利人民事賠償工具,不無可議之處。以下作者將分數次概要性介紹美國著作權刑事責任成立的基本概念,以作為未來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修正與反思的一個參考。

盜版與仿冒品猖獗與著作權侵權查緝

根據OECD/EUIPO在2016年公開的研究報告指出,估計2013年有關仿冒與盜版的商品約占國際貿易市場2.5%,一年產值約有4600億美金,且預估仿冒與盜版的市場仍在持續增加中,預估到了2022年,一年產值將達到9900億美元。盜版與仿冒品的猖獗,一方面使得產業銷售下滑、品牌價值降低、並將低創新的誘因,另一方使消費者使用或食用次級貨或不安全的商品,同時也導致政府的稅收下滑,以及必須面對仿冒品進入國家安全或是重要基礎的供應鏈,而將低國家競爭力。盜版與仿冒品之生產與販賣,主要涉及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侵害。近年來,包括美國等開發中國家,為了保護產業投資與智慧財產權,因而加強取締與查緝盜版與仿冒品,以落實著作權刑事案件的偵辦與執行。

侵害著作權之民刑事責任

著作權法律制度係對於原創性表達提供法律保護,以促進創作保護與概念的自由流動。美國著作權法提供六項專有權,以保護著作人其「附著於有形實體媒介物(tangible medium)上的作者原著,且具有原創性(original works of authorship)作品」不受侵犯。美國著作權法所規定受保護的作品包括:電腦程式、文學,音樂和戲劇作品、電影(motion picture)和錄音(sound recording)、和繪畫、雕塑和建築作品(pictorial, sculptural, and architectural works.)等類別。其次,依照美國著作權法第106條規定,六項專屬權利分別為重製(reproduction)、公開散佈(public distribution)、公開演出(public performance)、公開展示(public display)、衍生作品製備(preparation of derivative work)和透過數位音頻傳輸公開演出的權利。又因美國著作權法係保護思想的表達,而非思想本身。因此,一旦作品以有形的形式表達,就受到著作權法律保護。

對於侵害著作權行為,美國著作權法提供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以保護美國著作權人專屬權利。但是美國刑事執法主要著重於散布權和重製權之侵害,也惟此二兩項侵權行為可能以重罪(felony offense)定罪,而受有較高的刑事處罰。重罪的著作侵權人面臨五年監禁,二十五萬元罰鍰。

著作權權既然已經設計民事責任,那麼如何合理化著作權刑事責任?美國著作權法制度,對著作權刑事責任之構成,要求侵權人必須明知其侵權行為是錯誤的,或是著作權侵權行為屬於特別嚴重的情況,或是個別著作權人以民事求償顯有困難,此時才考慮著作權刑事責任,發動國家的刑罰權,保護著作權人之權益。

美國著作權侵權刑事責任規定

有關美國著作權侵權刑事責任,依美國著作權法第506條(a)(1)規定,惡意(willful)侵害著作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依美國聯邦刑法第2319條負擔刑事責任:

一、基於營利(commercial advantage)或個人經濟上得利(private financial gain)之目的侵害著作權;

二、於180天內以重製或散布1份以上侵害一個以上之著作,其總值超過1,000美元者;

三、將已預定以商業發行之著作,置於電腦網路,使公眾得以接觸而散布。

上述三種情形依美國聯邦刑法第2319條規定,其處罰標準可區分為重罪(felony)或微罪(misdemeanor)。如果符合180天內重製或散布10份以上,總值超過2,500美元者,則屬重罪;將已預定商業發行之著作置於電腦網路使公眾得以接觸而散布之行為,則無金額與重製或散布份數之限制,全部為重罪。

由以上可知,美國著作權法刑事責任必須基於惡意;重罪僅著重於侵害重製或散布權,侵害其他著作權之行為,均屬微罪,須符合基於營利或個人經濟上得利之目的,才構成獲罪。

著作權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之關聯性

美國大多數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屬於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因此,許多著作權民事案件的判決先例,是檢察官偵辦著作權刑事案件時的唯一參考。在這種氛圍下,著作權法的解釋之民事判決先利,對於著作權刑事案件之審理具有引導作用。以下是歷年來美國司法實務所建立引用著作權民事案件的原則:

  1. 著作權侵權案件倘不足以構成民事侵權案件,也不會構成著作權刑事案件
  2. 著作權刑事處罰只適用於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一小部分,因此某一案例事實若可以成立著作權民事侵權責任,但未必可成立著作權刑事責任。例如,在著作權民事責任中,可以使行為人負擔著作權侵權嚴格責任,換言之,原告無須證明被告的主觀要件,只要有侵權行為,則成立民事責任,但是在刑事責任,必須要證明被告有侵害著作權之認識,也就是必須證明被告之主觀要件。1976年Bright Tunes Music Corp. v. Harrisongs Music, Ltd案,法院以被告「下意識」抄襲較早之前歌曲而成立民事侵權責任,但如果要追就著作權刑事責任,則必須證明被告具有惡意,也就是明知其行為構成侵權。

著作權刑事責任之主觀構成要件

相較於美國著作權侵權刑事案件,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有其特殊性,使得我國著作權法的刑事案件反而居高不下,而涉及著作權法條解釋前例之案件,也不乏是著作權刑事案件,例如;認定「色情光碟」非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即是最高法院著作權刑事案件判決。到底,我國著作權訴訟有何奇異的現象?實務界人士對於我國目前智慧財產權刑事責任曾有如下觀察:

  1. 刑事主觀意圖上之判斷,似較為寬鬆,甚少情形能以欠缺主觀意圖排除刑責,
  2. 著作權法侵權案件,毋須達到一定商業規模之侵害始構成刑責,

    我國著作權侵權案件之刑事保護手段較民事程序有效快速,刑事程序之利用反而較多

  3. 常有不肖權利人以刑事手段逼迫高額民事賠償之奇特現象。

以上觀察,點出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背後幾個重要問題,也就對著作權侵權案件之刑事程序之利用反而較民事為多,因此反而造成我國許多重要著作權法的解釋與適用,出自於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再加上對於我國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往往輕忽主觀意圖的判斷,使刑事案件定罪率更高,權利人更有機會可利用刑事案件向被告取得高額和解金。

相較於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區分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罪,除了意圖銷售或出租盜版光碟,或者散布盜版光碟為公訴罪,其他侵害著作財產權的犯罪行為,原則上是告訴乃論。然而參考現行美國著作權法及聯邦刑法,區分著作權侵權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主要以侵權是否具備故意為要件,並僅有著重製或散布的行為才能成立重罪。在美國刑事任制度下,雖然侵害其他著作權內容也構成犯罪,但由於尚必須證明主觀營利或個人經濟上得利之意圖,故意侵害著作權之要件,因此並不容易成立。

反觀,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對於侵害態樣不嚴重的部分,以告訴乃論之罪處哩,這種方式固然可由權利人決定是否告訴,而啟動國家刑罰權,但是同時也賦予權利人談判籌碼,因為被告如果不同意著作權人提出和解金額,除了民事損害賠償金以外尚有牢獄之災的可能性,因此將導致被告付出較高額賠償的可能性。

筆者認為,解決我國著作權刑事責任之的亂象的方式,於參考美國著作權刑事責任制度作法,或許有不只一種的方式。例如,我國著作權告訴乃論之罪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

另外,如果在不修法的情況的調整,即強化主觀要件之證明,以降低著作權刑事責任之適用。以美國著作權刑事制度為例,為了建立著作權刑事責任,依照美國著作權法§506(a)檢察官必須證明被告有侵害著作權的惡意(故意),如果僅證明著作被重製或被散布並不足以構成刑事責任。因此,行為人如果真誠相信其所使用著作方式符合教育目的之合理使用,則不構成侵權。美國法院多數法院意見,認為著作權刑事案件中的「故意」採取嚴格的認定標準,意即必須符合「故意違反已知法律責任」。例如於United States v. Moran乙案,法院認為故意侵權亦即「自願,故意違反已知法律義務(voluntary, intentional violation of a known legal duty)」。

主觀侵害著作權意圖,可以直接證明或間接證明,直接證明的案件並不多見,多數案件藉由綜合案件所有情況,而推導出被告具有侵權之故意。當然在客觀上,如果在某種情境下,被告應該要知道其行為將構成侵害著作權,即便被告在主觀上認為不會侵權,仍應構成故意。有關主觀意圖的判斷,經過多年案例法之累積,美國法院已將之類型化,以提高故意要件之判斷之標準,例如;被告事實知道其行為不當、被告曾被告知其行為違法、被告知道其他人行為構成侵權等等。

透過對著作權侵權主觀要件之嚴格要求,使著作權民事與刑事責任仍有所區隔,更使許多著作權侵權案件可以排除其刑事責任。因而使那些因為過失、或是一些欠缺主觀著作權侵權故意的作品相似案件,或是一些真誠相信其為合理使用之案件,可以排除刑事責任的討論,而直接進入民事責任分析。如果司法與檢查實務能建立主觀要件的客觀判斷標準,並嚴格落實,使著作權侵權案件不輕易起訴,對於是否抄襲等有爭議案件也不輕意論罪,將可降低權利人利用刑事訴訟處理著作權爭議。

《北美智權報》第184期更多精采文章:

螞蟻金服為什麼不做金融了?

玩命飆車已經不夠看,自動駕駛現正夯!

中國專利優先審查修正搶先看

 
從找出棒球界的姚明看中國棒球產業的發展
林士清/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棒球迷在中國大陸雖是小眾,但美國職棒大聯盟(MLB)仍非常重視中國球迷的快速增長。當台灣投手陳偉殷與邁阿密馬林魚隊簽下5年8,000萬美元附帶第6年選擇權,並以最高金額達9,600萬美元之大合約,超越享有中國移動長城之稱的姚明在2005年簽下的5年7,500萬美元時,陳偉殷即因獲得目前華人運動員最高金額的合約而受到矚目。曾經在紐約洋基隊效力的投手Al Leiter便坦言:MLB若要在中國取得成功,必須先找出棒球界的姚明。相信如果棒球運動要在中國發光發熱,也要從尋找棒球界的姚明做起。

2008年奧運棒球賽美國對中國

圖片來源:2008_Summer_Olympics_baseball_China_vs_USA

世界棒壘總會(WBSC)日前公布最新棒球世界排名,中華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WBC)首輪在韓國雖遭到三連敗出局,但整體棒球世界排名維持在第4名,僅次於日本、美國與韓國之後。海峽另一邊的中國大陸,也在日本遭受三連敗,而世界排名也下降至22名。難道棒球這項團體競技運動,在中國大陸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其實,棒球也逐漸在中國大陸得市場引領風尚,各項棒球產業供應鏈也逐漸成形,官方更宣示2025年達成棒球產值500億人民幣的目標,中國大陸要如何振興棒球值得拭目以待。

追溯中國打棒球的歷史早於台灣

一般談到棒球的起源,普遍認為是源自於板球運動而改良。1834年美國波士頓出版了一本介紹棒球運動的書,不過它並沒有清楚記下規則,所謂棒球規則也是漸進發展而成。比較可靠的說法,是1839年由美國陸軍軍官Abner Doubleday所發明,該軍官畢業於美國知名的西點軍校,日後成為南北戰爭的名將。現代棒球源自美國,美國的棒球體系及生態可謂執全球牛耳;而吸引最優秀棒球選手加入的美國職棒大聯盟(MLB),更堪稱最高競技的聖殿。

國際棒球總會雖有120會員國和地區,但棒球運動主要風行於美洲及亞洲地區,現美國、日本、南韓、台灣、墨西哥、荷蘭、多明尼加、委內瑞拉、巴拿馬、尼加拉瓜、波多黎各等亦擁有各自之職業棒球聯盟。古巴雖然沒有職業棒球,但其棒球聯賽一般也被認為具有接近大聯盟的水準。

陳偉殷身價超越姚明 引起陸體壇關注

中國大陸在2002成立了自己的棒球聯盟-中國棒球聯賽(CBL),追溯近代中國人打棒球的歷史,可從19世紀末詹天佑那一批留美學子算起。事實上,棒球迷在中國雖是小眾,但對於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的賽事皆知之甚詳,大聯盟也非常重視中國球迷的快速增長,尤其台灣籍投手陳偉殷與邁阿密馬林魚隊簽下5年8,000萬美元並附帶第6年選擇權,並以最高金額達9,600萬美元大合約,超越享有中國移動長城之稱的姚明在2005年簽下的5年7,500萬美元,陳偉殷成為目前華人運動員最高金額的合約而受到矚目。此外,德州遊騎兵隊日籍投手達比修有,憑藉個人的球技及魅力,在中國也擁有不少球迷。

MLB海外部門其實透過王建民、陳偉殷等來自台灣的大聯盟層級的球員,也期許可深耕中國棒球迷的市場。曾經在紐約洋基隊效力的投手Al Leiter便坦言:MLB若要在中國取得成功,必須先找出棒球界的姚明。當然,MLB也希望培養一位真正中國籍的球員登上大聯盟,2015年與巴爾的摩金鶯簽約的年輕球手許桂源,新賽季大有機會替球隊上陣,有機會成為首位在MLB賽場上出現的中國球員。事實上,從百度搜尋引擎的檢索來看,有關棒球的搜尋率不僅在大幅增加,更帶動棒球周邊產品的消費力,棒球帽或棒球服也是一種中產階級的消費象徵,在各大高校也有不少穿著棒球衣服的學生,至2016年賽季,MLB正式在中國直播及轉播共125場賽事,全季點播量約2,400多萬次,引起年輕球迷的關注。

中國棒球競技發展的轉捩:成也奧運,敗也奧運

從90年代末期已降,中國棒球隊在亞洲雖然起步較晚,但在2000年後進步幅度甚大,被認為實力僅次於亞洲傳統三強(日本、韓國、台灣)之後。然而,相較足球、籃球、排球在中國發展職業化已紮根許久,中國棒球聯賽(CBL)邁入職業化的道路卻相當曲折,尤其近年來受到企業贊助減少及球員待遇不佳影響,中國棒球聯賽的營運越趨艱難,聯賽場次也逐年縮短,導致職業棒球此一項目受歡迎的熱度不足,靠著聯賽隊伍支撐國家隊,但國家隊近年來的國際賽事成果卻每況愈下,也影響政府體育資源的投入,缺乏奧運光環使得棒球缺乏政府奧援,突顯出棒球在中國依然是小眾喜好。

另一方面,棒球能否重現奧運仍待觀察,國際奧會認定棒球運動在全球普及性過低,加上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無法參賽,決定2012年倫敦奧運會和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會暫時停辦棒球賽。為了讓棒壘球項目重返2020年東京奧運,棒球和壘球各界積極努力奔走,終獲國際奧會於2010年7月列入2020年日本東京奧運候選項目。其後於2013年經國際奧會委員投票,獲得總票數95票中的24票,不敵49票,仍無緣重返奧運。同時,國際棒球總會決定調整國際賽制,以世界棒球經典賽取代世界盃棒球賽,為最高層級棒球國際賽事。2012年國際棒球總會和國際壘球總會也決定合併成立新單項總會,MLB也初步同意讓選手參加奧運會,前述變革的相關細節尚在協商進行中,棒壘球未來能否以將以單一項目出現在奧運會上,牽動中國棒球隊能否爭取更多政府支援的走向。

命運顛簸的中國職業棒球聯賽

當國際奧委會宣布裁撤棒球項目,中國棒球與奧林匹克分手後情勢急轉直下,聲勢逐漸蓬勃的棒球發展突然頓失政策資源與企業贊助,此一氛圍也陸續影響中國成棒代表隊在國際賽事的成績,失去奧運光環的棒球僅剩職業化一途。

職業棒球在國外是一項高商業、高娛樂價值的產業,但在中國情況卻不是如此。中國棒球聯賽(CBL)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棒球聯盟,2002年成立時僅有北京龍隊、天津雄獅隊、上海金鷹隊及廣東閃電隊等,到了2005年擴編四川蛟龍隊及江蘇希望之星隊,2009年更增加河南吉象隊。然而,由於賽事品質不佳,CBL從2002年成立以來命運顛簸,其在北京奧運結束後所獲得的贊助開始減少,原先打算開發中國市場而投入人力物力支援的日本職棒也逐漸縮小合作規模或是撤出,導致中國棒球聯賽的營運越趨艱難,聯賽場次也逐年縮減,甚至發生聯賽停擺兩年多的現象。

CBL另一特色在於國際化,除了美國、日本、韓國及中南美洲的外籍球員或教練外,台灣亦有不少知名職棒球員曾過海協助CBL發展,如郭建成(時報鷹)、江泰權(統一獅)、鄭百勝(統一獅)、杜福明(統一獅)、廖敏雄(時報鷹)、黃文博(味全龍)、賴有亮(俊國熊)、林光中(味全龍)、孫昭立(味全龍)及呂文生(統一獅)等,陸續前往CBL擔任選手、教練或職員,對CBL皆有相當的貢獻。

2014年中旬,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運動管理中心對外發表與北京世華聯合體育發展公司的合作計畫,正式重啟中國棒球聯賽。2015年分為甲乙組升降制度,總排名第六名與第七名的隊伍將進行附加賽,獲勝者會取得晉級下季中國棒球聯賽甲組的參賽資格。按往年的戰績來比較,天津雄獅多次奪得聯賽冠軍,其主力球員泰半為國家隊成員,天津、北京、江蘇及廣東可謂中國棒球發展的重鎮,天津雄獅及江蘇天馬曾多次前來台灣進行春訓,或與中華職棒球隊進行友誼賽。

由於中國棒球隊長年在國際賽事成績不佳,難以獲得中國棒球迷的熱烈支持,相較國家足球隊的恨鐵不成鋼,國家棒球隊仍有很多進步的空間。或許有棒球迷會問:中國棒球聯賽究竟是不是聯盟?答案:不是。雖然中國棒球聯賽的賽制已經略具職業棒球的規模,但卻始終未邁入職業階段。筆者發現CBL的本土球員薪水採月薪制,依照所屬球隊的財力與球員表現略有不同,一般為1,000人民幣到4,000人民幣之間,但賽季進行時有的球員可以領到7,000人民幣。外籍教練與外籍球員薪水較高,月薪約有數千美元不等,各種方面來看頗類似中華職棒(CPBL)草創階段。然而,CBL中間雖發生停賽事件,卻沒有發現類似CPBL簽賭或兩聯盟對峙的情形。我們暫時可以得到一個結論:CBL聯賽品質不太容易吸引到中國棒球迷的熱烈迴響,但中國棒球迷對於美國職棒大聯盟或日本職棒賽事或球員卻如數家珍。

打造棒球產業供應鏈體系

2015年底中國大陸國家體育總局發布「中國棒球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25)」,提到希望在2025年棒球核心產業、緊密產業及相關產業總規模超過500億人民幣。嚴格來說,體育事業向體育產業轉變過程中,棒球產業幾乎符合經濟新常態變化趨勢的各要素:中產階級為主流消費群、擁有龐大的國際成熟市場和中國市場窪地、典型的個性化消費、新型產業和服務業等。中國大陸目前約有50個普通棒球場,12支省級專業棒球隊,註冊球員1千餘人,業餘棒球隊近2000支,棒球特色學校500餘所,如何串連起這塊棒球產業供應鏈的大餅,成為難以回答的習題。

比較中國大陸內籃球、足球、排球等三項團體球類競技運動而言,中國棒球運動發展緩慢,基礎相對薄弱,棒球產業尚處於發展初期,產業規模小,賽事影響力不大,專業場地嚴重缺少,後備人才匱乏,棒球緊密及相關產業發展薄弱,棒球產業融合發展態勢未能有效形成,但未來的發展後勢看漲,因棒球在中國的發展逐漸受到重視,2025年將中國棒球發展目標訂為高達500億人民幣的產值,是立意明確的政策宣示。筆者認為打造中國自身的棒球產業供應鏈體系,不僅是硬體建設的提升,還需要軟體設施配套,打造棒球產業供應鏈體系方為厚植中國棒球實力的基礎。

依據中國大陸經濟總量、人口規模、人均收入、交通便利、特殊特色和地方支持力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可針對性的在一些省份、城市進行棒球重點推廣和產業落地,積極推動和建設國家級棒球產業發展基地、訓練中心,國家級棒球產業園區、科技示範及創業園區、運動實驗基地、綜合貿易服務中心等重點項目的設立和認證工作。關於棒球產業鏈的脈絡,筆者可粗略區分為棒球科技、棒球文化創意、棒球醫療、棒球旅遊、棒球會展、棒球影視、棒球廣告、棒球彩票、棒球金融與保險、棒球酒店與餐飲、棒球地產等棒球相關產業,從體育觀光產業模式較有擴張中國棒球市場之契機。

筆者建議在政策設計上,或許可在北京、天津、江蘇、廣東等地,仿照「棒球村聚落」的機制,從基礎的硬體建設提升,需要軟體設施配套棒球講習與研討會議:例如裁判培訓和進階機制、基層教練的進修、棒球專業經理人的培養,並強化棒球組織與政府屬雙向溝通模式,避免偏向單方推展。另一方面,財源部分可透過地方政府與企業球團合作,雙方簽訂合約,以OT(Operate-Transfer)的模式委外經營,政府轉為監督者的角色,企業球團則提供資金及專業技術,負責球場的經營與管理。委託民間經營優點為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引進專業人才及技術以管理球場、專業管理及效率品質的提升、營運財務由得標廠商自負盈虧等。

中國如何發展棒球產業拭目以待

國際奧委會宣布裁撤棒球項目,中國棒球與奧林匹克分手後情勢急轉直下,聲勢逐漸蓬勃的棒球發展突然頓失政策資源與企業贊助,此一氛圍也陸續影響中國成棒代表隊在國際賽事的成績,失去奧運光環的棒球僅剩職業化一途。縱使中國大陸政府在體育政策方面不斷釋放種種利多,宣示棒球產業總規模超過500億元的召喚下,職業化仍是中國體育領域多年來待解的難題。

世界體育產業市場比重中,棒球產業占12%,僅次於足球和橄欖球,是籃球和F1賽車的總和。美國棒球產業最發達,2015年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年產值接近百億美元,位列美國四大職業體育聯盟第二位。中國球迷看得到全球棒球發展的趨勢,對於中國如何厚植棒球實力其實也有挺多想法。

棒球發展到極致時可算是一項宗教事業,球迷可同支持球隊同喜同悲,已是世足及奧運的水準。棒球產業鏈的發展可適當地結合棒球科技、棒球文化創意、棒球醫療與康復、棒球旅遊、棒球會展、棒球影視、棒球廣告、棒球彩票、棒球金融與保險、棒球酒店與餐飲、棒球地產等棒球相關產業,從體育觀光產業模式較有擴張中國棒球市場之契機。按照目前的世界棒壘球聯盟棒球的世界排名,兩岸棒球在世界排名為分別為第4名及第22名,考慮到台灣對棒球運動的熱衷,中國大陸如何振興棒球,值得拭目以待。

《北美智權報》第184期更多精采文章:

5大專利局中最快:日本發明專利平均審查週期少於16個月!

玩命飆車已經不夠看,自動駕駛現正夯!

上任百天 川普推出美國史上最狂的減稅方案!

 
上任百天 川普推出美國史上最狂的減稅方案!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4月29日,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上任屆滿百天的日子。身為企業家和富人代表的川普,不忘趕在上任百天前送上一份大禮:宣布了史上最大規模的減稅方案,不但將企業稅率從35%大減至15%,個人所得稅率也從7個級距簡化至3個,還順帶廢除有錢人最害怕的遺產稅與最低稅負制。川普以過來人苦主身份設計的減稅案,當然能讓企業和富人拍手叫好,但預估未來10年美國聯邦政府將短少稅收2兆美元,美國財政真能負擔得起嗎?

美國參議院今年2月才通過由銀行家梅努欽(Steven Mnuchin)出任美國財政部長的提名,梅努欽將擔任主導川普金融監管和美國稅改計劃的重責大任。而在美國當地時間4月26日,梅努欽和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委柯恩(Gary Cohn)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了美國總統川普的最新稅改方案,這也是自1986年以來,美國最大規模的稅收改革案。梅努欽樂觀表示,減稅能夠將資金帶回美國,預計將可吸引數兆美元資金回流美國本土。

圖一、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日前宣布美國史上最大的減稅方案。
圖片來源:observer-reporter.com

企業稅:砍至15%,財政赤字恐擴大

川普最新稅改重點包括:聯邦企業所得稅稅率從35%下調至15%,美國將進入企業所得稅最高稅率d15%的時代,甚至比台灣的營所稅率17%還要低,美國一瞬間成為全球低稅率的國家之一。為了促進資金回流,針對美國企業於海外累積逾2.6兆美元的盈餘未匯回者,計畫實施一次性課稅,但具體稅率尚未確定。

梅努欽表示,實施稅改計劃能夠確保美國經濟持續實現3%以上的成長率,雖然大幅減稅,但透過降低抵扣項目和防堵逃漏稅措施來彌補財政收入缺口,相信能讓美國自給自足。雖然梅努欽並未正面回答減稅是否會導致美國財政赤字增加,但根據美國國會稅務聯合委員會統計,聯邦企業所得稅稅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美國聯邦政府的稅收將在10年內隊1,000億美元,企業所得稅從35%下調至15%,調降20個百分點意味著美國聯邦政府未來10年將短少稅收2兆美元!因此,即使美國能守住每年3%的經濟成長率,美國財政赤字仍會隨著時間擴大。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邱文敏表示,美國針對企業於海外盈餘未匯回者,提議課徵一次性所得稅,意味者針對境外所得,美國將走向海外所得不課稅的屬地主義。此外,川普政府最新稅改方案還將調降小型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LLC)、獨資企業的所得稅率,目前是課徵個人最高稅率39.6%課稅,未來調降至15%稅率,避險基金、對沖基金以及家族小型企業等可望受益。

個人稅:全面廢除列舉扣除額,影響重大

個人所得稅方面,擬將原本最高稅率由39.6%調降為35%,所得稅稅率由現行10%、15%、25%、28%、33%、35%、39.6%等7種級距,簡化為10%、25%和35%共3種。為了減輕中產階層稅收壓力,個人與夫妻的標準扣除額提高約1倍、育有子女的家庭及扶養的支出將享受稅收陽K,已婚夫婦年收入不足2.4萬美元的不用繳稅。對於富人來說,減稅享受的利益更大,因為川普計畫廢除讓富人難以避稅的「最低稅負制度」(Alternative Minimum Tax,簡稱AMT);且計畫逐步廢除關於房地產的遺產稅(Estate Tax)。

此外,美國稅改計畫全面廢除列舉扣除額,僅留下房貸利息與慈善捐贈扣除額,此舉有助美國政府增加上兆美元稅收,但恐遭遇強大反對阻力。邱文敏指出,最大影響為個人的州與地方稅支出,未來將無法抵扣聯邦所得稅,不利於部分高州稅的高所得稅務居民,像是紐約、紐澤西或加州等。若扣除額確定廢除,未來10年將可挹注1.7兆美元稅收,對於高所得者而言,則形同增加約2.2%的實質稅率。

表一、川普減稅重點 吳碧娥/製表
企業稅
  • 公司稅最高稅率由35%降為15%
  • 企業海外所得不課稅;海外盈餘未匯回者,課徵一次性所得稅
  • 邊境調整稅(border adjustment tax)尚未納入討論
個人稅
  • 個人所得稅率將簡化為3個等級:10%、25%與30%
  • 個人與夫妻的標準扣除額提高約1倍
  • 廢除列舉扣除額,只保留貸款利息、慈善捐款
  • 廢除遺產稅
  • 廢除最低稅負制

美國企業是稅改最大贏家

雖然最新稅改政策已經公布,但計劃的具體細節仍未確定。梅努欽希望美國國會能在2017年年底前能夠通過稅改計劃,他表示國會參眾兩院對於稅改計劃的核心原則已取得一致共識。目前並不清楚美國國會是否為川普最新稅改計劃實行立法,但《華爾街日報》也分析,川普的稅改計劃將在國會遇到挑戰,因為任何稅改計畫都不得使預算赤字增加超過10年的預算障礙規定,除非川普能獲得民主黨的投票支持,否則這項計劃必須遵守立法程序,獲得國會多數票才能通過,政治的複雜性將會增加稅改的困難度。

邱文敏認為,川普稅改方案的最大受益者將為營利事業、中產階級以及部分高所得者,不過針對財源如何支應降稅所造成的財政赤字,在白宮稅改宣言中並未有太多琢磨,因此究竟未來稅改是否終會獲得國會支持,以及通過後的效期為10年期或永久性降稅,仍皆有待觀察。


《北美智權報》第184期更多精采文章:

谷歌開放23萬件專利,是逼華為等大陸國{手機選邊站嗎?

警訊:中國專利權人美國專利獲證量即將超越台灣

機器人投顧:讓散戶也能享受專屬投資規劃

 
機器人投顧:讓散戶也能享受專屬投資規劃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台灣,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投資人被理專坑殺的新聞。十年來,從最早的雙卡風暴、金融海嘯時期的連動債、一直到這兩年的TRF,每一樁幾乎都是因為客戶盲目相信理專或業務員的推介,落得自己血本無歸。此時,以專業為訴求,強調透明、個人化、低成本的機器人投顧,可能就是破除這種惡性循環的解方。

自從1952年,經濟學家馬可維茲(Harry Markowitz)提出投資組合理論後,財務投資才開始成為一門可以量化分析的科學領域。然而,在將近六十年後,儘管這套理論早已為世人熟知,但運用的結果卻天差地遠----尤其在一般個人與大型機構法人的投資績效上,差異更是明顯。

以法人投資來說,遵循投資組合理論發展出的「耶魯模式」(Endowment Model,將資產分散於數個彼此關連度低的投資標的上),在經過2008年金融海嘯的試驗後,已經被全球投資機構奉為圭臬;然而,一般個人的投資決策不是盲目相信理專推介,就是跟著市場追高殺低,毫無邏輯可言。

為什麼會如此?劉震認為,問題出在理財顧問服務的營運模式。「在個人投資上,理財顧問還是比較銷售導向,而不是服務導向,」他指出,目前銀行財富管理部門的收入均仰賴銷售理財商品的佣金,使得理專的工作均偏重賣出商品;相反地,服務機構法人的理財顧問,則是以諮詢顧問為主要收入,「一般人沒辦法支付像法人一樣高的顧問費用,才會出現這種情形。」

專業理財顧問也應嘉惠一般人

不過,在機器人投顧(Robo-advisor)問世之後,這種現象已然被打破。「Robo-advisor有三個面向:在線體驗、科學投資以及個人專戶,」劉震解釋,機器人投顧只透過網路與行動裝置來服務客戶,既節省了人力成本也擴大時空的服務範圍;此外,在制定投資策略時也服膺投資組合理論,例如只挑選資訊透明、費用低廉的指數型基金(ETF)作為投資標的;最重要的,每個客戶都有專屬的投資專戶,可以隨時追蹤投資績效以及調整投資組合。「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把過去專屬法人投資的理財服務,用科技的手段帶給一般人,」劉震說。

圖1:藍海智投創辦人兼CEO劉震

攝影:蔣士棋

進入藍海智投的第一項產品「藍海私行」的使用介面後,就能曉得機器人投顧的威力。看準近年來中國人投資海外的趨勢,藍海私行的主要訴求就是包括美元與人民幣的多元投資,而客戶一旦成為藍海私行的用戶,就能在App中追蹤自己的投資組合。舉例來說,在風險偏好度為「5」的情況下,藍海私行設定的美元投資年收益率與波動率分別為7.48%和12.8%,投資配置則包括S&P 500指數型基金(SPY,約18%)、NASDAQ 100指數型基金(QQQ,約12%)、Russell 2000指數型基金(IWM,約9%)……等20個遍布全球各國家、各類市場的投資標的,預期五年內達到43%的增值,也有很大機會達到1.52的成長(圖2)

圖2:藍海私行客戶可隨時透過App介面了解資產配置、預期報酬並隨時進行調整。

資料來源:藍海私行App畫面

根據投資屬性,系統自動算出資產配置建議

此外,藍海智投也在微信(WeChat)上開設了服務窗口。用戶只要完成八項關於年齡、所得狀況、理財目標以及投資觀點的問題,系統就能產出從保守到激進的五類投資建議,之後一樣能透過藍海的系統進行投資。「為了怕客戶不了解,我們為每一種類型挑了一個代表動物,像保守型的象徵是烏龜,進取型的就是獅子,」劉震笑說,激進型的代表動物特別選了暴龍,「因為風險太大了,我們也不希望客戶選這項。」(圖3)

圖3:藍海智投根據客戶樣態,提供的五類投資建議

資料來源:「Robo in Asia –亞洲智能投顧之崛起」,2017亞洲華人FinTech國際高峰論壇,2017/4/26

既然機器人投顧具備這麼多優點,未來是否可能全面取代傳統的理財顧問?劉震解釋,雖然外界都把Robo-advisor看成智能投顧,但這僅代表投資人可以透過smartphone操作,「Robot在英文裡其實有愚笨、機械化的意思,代表這項產業本質其實沒那麼聰明。」

在他看來,未來機器人投顧應該與傳統理財顧問形成互補。「在傳統的模式,一個能力再強的銀行理專最多只能服務幾十位客戶,但有了這套工具協助他們,就可以減少許多搜尋商品的成本,客戶服務的規模可能上百位。」劉震指出,全世界最大的基金公司貝萊德(Black Rock)以及中國銀行,這兩年都開展了機器人投顧的事業計劃,「未來我們也希望能跟台灣的銀行合作,把這套模式帶給台灣的投資大眾。」


《北美智權報》第184期更多精采文章:

5大專利局中最快:日本發明專利平均審查週期少於16個月!

公務人員聘用制度太僵化!專利審查業務應走向法人化

PTA時間都去哪兒了?

 
 
本電子報著作權均屬「聯合線上公司」或授權「聯合線上公司」使用之合法權利人所有,
禁止未經授權轉載或節錄。若對電子報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要求轉載授權,請【
聯絡我們】。
  免費電子報 | 著作權聲明 | 隱私權聲明 | 聯絡我們
udnfamily : news | video | money | stars | health | reading | mobile | data | NBA TAIWAN | blog | 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