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有B肝帶原,6年前在醫師建議下開始服用「貝樂克」治療,健保給付3年到期後,因為陳先生為e抗原陰性的患者,聽說停藥後比較容易復發,持續自費用藥至今,不敢停藥。不過,一天將近200元的藥費,長期下來也是不小的開銷,最近聽說健保又放寬給付的條件,想知道能否能轉為健保用藥?
諮詢/林姿伶(好心肝門診中心主治醫師);撰稿/黃靜宜
健保給付之B肝抗病毒用藥,過去確實有每次給付3年、最多給付2次的規定,從106年1月1日起放寬後,現在不限次數。
在此政策以後才開始治療的B肝患者,自然符合新的健保規範;在此政策之前就已經自費服藥的患者,則面臨是否仍須自費用藥?還是可以轉為健保用藥的問題。
e抗原陰性或陽性 健保規定不同
上述案例中的陳先生為e抗原陰性之B肝病人,健保用藥治療3年後改為自費用藥至今,依規定無法直接由自費再轉為健保。如果體內已經測不到B肝病毒,且肝發炎指數GPT值持續正常已超過一年半以上,可以考慮先停藥,保持密切追蹤。停藥後若仍不幸復發,則可接續使用健保療程。
但如果治療前為e抗原陽性、也符合健保給付條件的病患,健保治療到期後未停藥又接續自費治療,且e抗原至今仍為陽性者,可以由自費直接轉健保,直到e抗原轉陰再鞏固治療一年。
簡而言之,e抗原陰性且服藥達三年而仍持續自費用藥者,無法直接轉為健保用藥。但若停藥後不幸又復發,就能再由健保給付。
健保B肝抗病毒藥物給付條件中,除肝硬化患者外,慢性B型肝炎患者服藥期間仍有限制,但若停藥後復發,則可再接受治療,且不限次數。主要理由還是健保經費有限,且目前仍無理想指標確保停藥後不會復發。
我有B型肝炎帶原,我需要服藥治療嗎?有健保給付嗎?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