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經歷一場比電視或個人電腦發揮更大影響的科技革命。《決戰第三螢幕》一書提到:第一螢幕(電視)徹底改變行銷人員接觸消費者的方式;第二螢幕(個人電腦)促進了企業與消費者間的互動;第三螢幕(智慧型手機)讓消費者更容易直接互動,無論何時何地,皆能分享資訊和觀點。各家業者相繼投入開發互動應用程式軟體(App),除了要讓原生的內容變得更容易瀏覽和搜尋,也要能夠提供更進一步的延伸內容,成功抓住觀眾的眼球,帶給觀眾更好、更深入且豐富的觀賞體驗。
根據 2012年八月,Google 和 Ipsos發布的「多螢世代(The Multi-Screen World)」研究報告指出,有高達 90% 的日常娛樂與傳播行為都建構在電視、電腦、平板及智慧型手機這些螢幕之上,而且我們每天平均花費 4.4 個小時在這些螢幕之間。電視也不像以前那樣佔據一般人大部分的休閒娛樂時間。現在看電視,也會有 77% 的人手上還拿支智慧型手機,或著抱著個人電腦和平板電腦;其中,智慧型手機是多螢之冠,有高達 39% 的人邊看電視邊用智慧型手機。
客廳小小的空間卻是家庭娛樂的中心和各方人馬爭相競逐之地。當觀眾使用媒體的行為變得多工和容易分心,若在第一螢幕(電視)結合第三螢幕(智慧型手機)時,能夠推出可以互補搭配電視內容(大螢幕) 和行動介面(小螢幕)的創新應用服務,就可以從中挖掘新的商機。目前,推出的幾個受歡迎的螢幕創新服務應用功能,包括:快速搜尋到想看的節目內容、馬上提供節目內容的延伸資訊、立即與在線上的社群同好討論節目劇情、設計與節目內容的互動活動(例如:打卡觀看的節目或廣告、即時投票、劇情預測)、邊看電視節目邊購買出現商品的電視商務服務…等。
資料來源 : 「多螢世代(The Multi-Screen World)」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