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看倌看了我和妻子的生活照之後,一定可以發現我可愛的小肚子,哈哈。當了職業作家之後,妻子柚臻把我照顧得很好,所以我也不免俗地陷入中年魔咒,朝白白胖胖的小白豬之路邁進……(默)
自從變成職業作家之後,赫然發現這行業的難度還挺高的。
每天我都想要調整生活作息,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穩定日子,想說這樣才能穩定地生產稿子,跟拖稿說掰掰,你們一定也是這麼想的,對吧?
可是夢想很美麗,現實很殘酷。
本想早點睡覺早點起床,但是太早上床反而失眠,在床上滾了很久才睡著。一早的鬧鐘在叫,雖然勉強按照計劃起床,可是沒睡飽所以頭昏腦脹,根本沒法寫稿,只好又睡回籠覺補充精神。
待精神養足起床時已經是下午兩點,唔,怎麼剛起床天就快黑了!寫沒多少字,又到了吃飯時間,吃完很飽看一下電視,看完就發現該上床睡覺才能調作息……
雖然想要調整作息,但是作家的浪漫加上中年的怠惰,讓自己天天陷入鬼打牆的無限迴圈。後來我開竅了,既然都當了作家,何必過著上班族的日子,就是要想睡就睡、想醒就醒,這才是作家本色嘛。(是這樣嗎?)
自從開竅之後,我的稿子寫得更順手,就連體重也開始直線上升了 XD同時變成標準夜貓,經常寫稿到凌晨兩三點才睡,然後睡到下午兩點多起床。
每天窩在家裡寫稿的日子,自然少了很多社交應酬的活動,對於外界新知的吸收就變得遲鈍了。有時候看到路上有人使用觸控式手機,再看看自己N年前使用到現在的舊型Nokia,經常會有一種自己還活在石器時代的錯覺。
有一回,看見妹妹新換的觸控式手機,我忍不住摸著手機螢幕,想看看智慧型手機到底有多智慧?
柚臻:你在幹嘛,摸壞了怎麼辦?(好像媽媽在教訓小孩)
振鑫:對不起(縮手)
柚臻:等你出完20本書,才可以買一台給自己玩
妻子的一番話成為我最近寫稿的動力。觸控式手機,我來了!
想當初,身為一個時尚的大學生,只要會玩BBS就可以打敗天下無敵手了。可是現在,會玩部落格和MSN還不夠,還得學會噗浪和臉書。特別是看到好多作家都在使用臉書,不由得讓我再次對穴居生活感到惶恐。
為了不與時代脫節,變成不會用觸控式手機也不懂臉書的過氣宅男,我跑去學習怎麼操作臉書。不過,臉書果然深奧,我花了好多時間才學會塗鴉牆和首頁有什麼不同。最後自己摸索的結果,僅學會和讀者戳來戳去的戳戳招,就連上傳照片都不是挺在行,臉書果然是很深奧的東東 = =
不過戳戳的人數倒是每天都破百,好多讀者在跟我互戳,我也靠著戳戳安慰自己,至少我也會玩臉書!
現在的口頭禪是:你們今天戳了嗎?
結婚之後,我的生活習慣也因為老婆而改變很多。
例如,老婆吃完早餐要補個眠、吃完午餐要補個眠、吃完晚餐也要補個眠,造成我為了陪寢,一天也要睡三次覺;老婆喜歡在房間裡放一朵花,導致我花粉症發作,噴嚏連連;老婆不洗衣服,害我們兩個人洗澡都沒新內褲可以換;老婆不洗澡,害我也被帶壞不洗澡……
不過現在的日子是夢寐以求的,前陣子和國中同學碰面時就有聊起。
我對何同學說:你國中就說要當老師,沒想到真的成為老師了。
何同學也對我說:你也說要當小說家,也真的當上小說家了。
是呀,峰回路轉卻都走到人生最初的夢想,還有什麼比自我實現更幸福的事呢?馬思洛的五需求理論,我站上最高層了,雖然下面幾層還不踏實,不過我會努力,讓夢想更為踏實。
一開始投入職作,不少人都來勸退我,沒錯,是勸退而不是恭喜,可見這條路非常險惡,就連我老婆也說:「哼哼,你每天寫的字數可以贏過我的話,才有資格踏上這條路!」
我第一關就要打大魔王,不過大魔王還是很仁慈的對我放水,我也就正式變成職業作家。
只是緊接著第二關、第三關便來到,我連打史萊母練等的時間都沒有,就要硬著頭皮闖關,還好一路上貴人很多,像是明日工作室的全體同仁,以及默默買書支持我的讀者不少,才讓我一路過關斬將到現在。
既然都打到這一關了,就沒回頭路,我要勇往直前了,現在攻城隊伍還缺五萬名補血祭師,要加入隊伍的請到便利店購買《陰間黑市》當作你我的暗號。
(編按:振鑫與妻子柚臻目前都專職於寫作,在明日工作室合出了許多書,這裡是振鑫的部落格,有許多近期作品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