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伯世界,扔鞋(Shoeing)或向他人露出鞋底是一種侮辱性質的行為。
根據心理學研究,在集體行為中,情緒會相互感染,有人會失去理性。群眾運動有時會受到有心人操作、挑撥,出現反社會行為。即使看球賽,脫序的球迷會丟東西到場內,不同隊伍的支持者甚至發生衝突。在國外,英國球迷被視為「足球暴民」,許多國家辦足球賽,還拒絕英國人入境。
一堂丟鞋的公民課
今年9月18日,苗栗縣大埔土地徵收發生憾事,拒拆戶之一的「張藥房」老闆張森文溺斃溝渠。縣長劉政鴻前往上香,遭清大學生陳為廷丟鞋,砸中頭部。劉政鴻表示要伸張公權力,以「妨害公務」和「公然侮辱」向法院提出告訴。從劉政鴻開始,丟鞋事件增多,引起討論。
有學者呼籲年輕人,丟鞋並不能丟出四、五萬元的薪水(意指前途),不如好好學英語,加強國際化能力。但學生說,他們覺得某些施政不合理,導致有些人無法安居樂業,所以要丟鞋抗議。也有大學教授表示,憂心英語教育、國際人才培養,立意不差,但將學英文與丟鞋做比對,有待商榷。
有人認為「丟鞋含有批判意識,深具獨立思考價值。」但反過來看,把丟鞋與獨立思考做比對,也太簡單。知識份子的批判,應該不僅止於丟鞋。
當然,英文再好,若不用腦袋去思考,未必成為人才。警方則擔心,萬一有人在鞋裡放石頭,可能造成傷害,不贊成這種抗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