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認為:「在(原始) 佛法以為咒術是無益的;也不許僧眾利用咒術來獲取生活(邪命)。但咒術的效力,在一般是被公認的。…」
在《般若經講記》p.202,導師對「咒語」功效的看法:
咒是一般印度人所信為有極大妙用的;印度教徒,以為誦持密咒,可以藉咒語裡的鬼神名字和祕密號令,解決人力所不可奈何的事。凡欲求福、息災、神通妙用,或利益人、或損惱人,都可從咒力中獲得。
雖然如此,在(原始)佛法中,事實上佛陀也是贊許「咒願」的。如《五分律》:「佛言:應作齊限說法。說法竟,應咒願。」
。而且《十誦律》也記載:「僧飽滿食已,攝缽,洗手,咒願。咒願已,從上座次第(卻地敷)而出。」
印順導師解釋「咒」的意思,他認為:在中國文字中「咒」,是與「祝」字相通,所以「咒願」是「語言的祝願」。(原始)佛法的「咒願」也有「語言的祝願」的意思。
宗喀巴大師解釋「咒」的原始意義,也先以「咒(mantra)」的梵文詞構分析為:「man」是「意」的意思;「tra」有「能救」的意思。
宗喀巴的另一種解釋,則依照《入中論》菩薩三心--「智慧」、「慈悲」、「無所得」,納入了「金剛乘」的「咒」(mantra)解釋:「man」是「了知真實」的意思;「tra」有「救護眾生的慈悲心」之意。
因此「咒」的原始意義接近「咒願」,是近於「語言祝願」的意思。然而,因為咒術的效力在一般是被公認的,所以在部派佛教中,接受咒術的程度,雖然淺深不同,但是承認咒術的效力,卻是一致的。
因為,密咒遠源於吠陀的咒術,當時古印度人相信咒語有神秘之能力;藉表徵物和咒力,來利用神鬼精魅,而能達成目的。明顯地,印度自「阿闥婆吠陀」以來,稱為mantra的咒語,就非常流行。然而,咒語的神效,被一般傳說為事實。
(未完,以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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