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陌生人自從離開這屋子,就成了沒有戶籍的人,收不到投票通知單,收不到國民年金繳款單……
你認識他嗎?不認識,從未見過面,那麼那就是陌生人了。雖然不認識,但是他(或她)在你生活中存在很久了。你常常隔著一層樓板,感覺到他的活動。
你住在五百戶人家的大社區裡,「大」社區的意義顯示在選舉活動時,這裡是候選人必爭之地,設在隔鄰中學的投開票所,光你們社區就要分設兩所,選情激烈時耕耘多年的候選人早早就在社區門口掛上旗幟,或藍或黃或橘,總之要其他候選人別到這兒來挖牆腳。光你們這A棟大樓就住了兩百多戶,每一樓層十二戶人家共同使用三部電梯……解釋這麼多,主要是要為你和鄰居關係生疏開脫,因為是這麼大的社區啊,加上多是都會上班族,早出晚歸,鄰居認識不了幾個也是可以原諒的吧。其實就算是小社區料想結果也一樣,之前住的不就是一排五樓公寓,不過三十來戶人家,你不是也連樓下鄰居的姓氏及人口結構都不了解嗎?你生性疏懶,認為上班時已花了許多精神應付各式各樣的人,回到家來,只想和先生、小孩及婆婆在單純的五人世界中過日子。
你們家算是這社區最早入住的居民之一,發展成大社區也花了十幾年的時間,樓上何時有人搬進來你並不清楚,只是某天突然聽見自來水流動的聲音。樓上的格局和你家一模一樣,樓中樓的樓下是客廳餐廳廚房,樓中樓的樓上是三間臥房,你的臥房正對著他的廚房。社區遠離大馬路十分安靜,夜深時更是靜得人聲可聞。你睡得晚也起得晚,當你在床上醒來時,大約也是樓上主婦開始活動的時間。你對樓上住戶一無所知,只是從有限地感覺到他們正在活動的訊息中判斷,人口簡單,而且十分安分低調,沒有小小孩在屋內追跑、跳、打球,沒有大小孩彈鋼琴、打鼓、唱歌,沒有年輕夫婦吵架爭執的聲音,也從未在電梯裡遇見過(說不定遇見了,只是不認識),到底這戶人家有幾口人你也不知道,他們就是安安靜靜存在著。
只有一次,你婆婆抱怨道,樓上住戶的冷氣會滴水,她在為露台盆栽澆水時,常會被滴溼,已經去按門鈴,跟對方說了幾次,都沒改善。後來滴水問題怎麼解決的?按照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問題會自然解決的認知,婆婆沒再抱怨,那就是解決了,皆大歡喜。過了一段時間,大樓要整修屋頂,解決漏水問題,需要全部住戶簽名同意,剛好管理委員會的主委是你先生打球的夥伴,他說二十樓的住戶經常不在,他跑了幾次都沒找到人,於是拜託你們就近去找他簽名。終於有個假日,你聽見樓上有人走動,於是先生拿了同意函上樓。
看到你先生回到家時,臉上怏怏的神色,你不禁問道:「樓上不肯簽嗎?」「不是,只不過嘀嘀咕咕跟我抱怨,說是媽媽把他家下垂的冷氣排水管往上摺,以致排水倒流,冷氣機壞了,花了一筆修繕費。」原來冷氣漏水事件是這麼解決的,婆婆在一旁聽見了,也很生氣地回應:「誰教他們都不處理,我每天澆花時,都會被那冷氣的水弄溼頭。所以我就把那排水管挪到旁邊去。」
你婆婆和先生都是謙和潔身的個性,不願給人添麻煩,也不願虧欠旁人,聽到鄰居的告狀,自然心中不舒坦。樓下鄰居曾經反應你們家花台的泥水流下,汙染了他家的牆壁,你先生二話不說立即找工匠把花台的排水重新整理一番。正是這樣的人家啊,因此樓上鄰居的控訴聽來格外逆耳。你本來想問問樓上住著什麼樣的人,一看這個景況,便自動閉嘴了。
之後各自在各自的軌道上過日子,有時候你上午醒來,沒有立即下床,賴在床上片刻,聽見或沒聽見樓上人活動的聲音,你總是想,他(或她)和你一樣經常整個白天待在家,是在宅工作,或者是個寂寞的主婦呢?又過幾年,在你忙碌的人生中,已經漸漸淡忘從未晤面的鄰居,偶爾想到時,竟覺得樓上似乎很久沒有動靜了。有一次你問你先生,「樓上沒住人了嗎?」他聳聳肩不置可否,也是不多管閒事的人,不過就是個陌生人嘛!
有一天,你在信箱拿到房屋仲介的宣傳單,居然發現樓上房子在售屋行列,於是像發現新大陸般跟你先生報訊。其時你婆婆已過世,小孩漸漸長大,加上現住的房子十多年來漏水問題日趨嚴重,你們考慮換屋已經有一陣子了。當天你先生就去問了房仲樓上房子開價幾何。價錢不低,加上你們並沒有非住哪裡的考量,選擇很多,你便勸先生再多看看吧。沒想到過了幾天,你和朋友出去吃飯,回家來才一進門,你先生就告訴你,房子買了,稍稍砍了一些價。你很清楚你先生的個性,他果然忘不了母親受的委屈,居然可以把讓母親受氣的人的房子買下來,雖然母親已經過世,活著的人心中多少也受用一些吧。
這是從買了法拍屋的投資客手中買下房子的,投資客為了賣相好已經裝潢過,但是和你們需求不太一致,於是又花了幾個月重新整修一番才進住。
結婚前你租房子住,婚後雖然搬過幾次家,但都是住剛蓋好的新房子,這次雖是二手屋,但因重新裝潢,原屋主住過的痕跡已消失殆盡。你怎麼也沒想到,竟會和這個陌生人這麼親密。
住進來沒多久,你就開始收到前屋主的信件,這種情況並不特別,你之前賣掉的房子,接手的人很和善地幫你轉信轉了好幾年,但是你並不知前屋主的新址,無法做個代為轉信的好人。一開始,你把信交到管理中心,請他們退回信件。後來你自己也在信封上註明「此址無此人」丟進郵筒。但是各式信件仍然陸續寄達,尤其是國民年金的保險費繳費單從外封套就看得出來。有一次收到一封你主要往來的某銀行的來信,下頭寫著「急件,請速拆閱」,你把信拆開,看到開頭「台端積欠本行信用卡帳款共計……」你嚇了一跳,你什麼時候變成卡奴了?一定是弄錯了。銀行沒錯,是你弄錯了,收件人是原屋主。你繼續往下看,「本行已將台端之債權委由某某資產公司處理……」還列了一些催收準則,「倘若台端確有清償困難,亦可儘速來行協商……」看到債務催討的信函你其實不該覺得意外,若不是人生出了什麼狀況,一般人都在自己的軌道上行進著吧,也不會有一封信讓陌生人拿在手上。
雖然你是無心的,但私看別人信件總是不道德,你不再拆信,一落落留起來,只是這些信永遠也到不了它真正的主人那兒了吧。朋友告訴你,應該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移籍,於是你上網查了戶政規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於是你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不過依規定要有三個月的催告期,期滿之後才能把前屋主的戶籍遷出。
你未經許可拆閱的最後一封信,是戶政事務所寄來的,你也收到一封內容相似的通知,告知原屋主要主動把戶籍遷出;告知現屋主公部門已依法進行催告程序,只不過,會看到這封信的人只有你啊。
那陌生人自從離開這屋子,就成了沒有戶籍的人,收不到投票通知單,收不到國民年金繳款單,將來領不到保險的相關福利金;繳不起健保費所以健保卡不能使用,生小病只能到藥房拿成藥,若是生大病呢?也不能找正式的工作,因為公司要發給你扣繳憑單,國稅局和債主都會找上你……沒有戶籍的人在這個社會要怎麼生存呢?你想,想破頭也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