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學/一場文學的鬥鵪鶉
憂鬱圍牆外面攀附著那麼多的微小的黑色素,滋養著一個個失落、惡意及對所有的慾求不滿後的小情懷。但,誰人沒有那些黑色素?……
這個題目是我偷懶套用而來。如法炮製。
關於文學獎,我們能討論什麼?在一個沒有「文學」的年代,我們只有來討論一下「文學獎」。
小時候我在北中原鄉下,進行過許多合理的遊戲,譬如抓鬮,鬥鵪鶉,鬥打雞,鬥蟋蟀,羊羝頭。介入者首先要樹立一種遊戲規則。
後來,大家聰明了,有了暗箱操作,有了三十六計。再後來我參加過文學獎,更多是看到遊戲,沒有看到遊戲規則。
關於文學獎,有的獎評的是文,有的獎側重是人,有的人文結合,有的乾脆只是人和文以外的事情。連著名諾貝爾文學獎也招惹非議。可見文學獎標準不好拿捏。有時獲獎的並非字字珠璣,落選的也非人老珠黃。我一度認為文學獎更多是固有的底氣加運氣耳,如果那天評委剛好踩到一泡狗屎,評判時肯定會對一篇〈動物記〉扣分。
文學本身和自然科學很大不同,標準難以統一,且多受個人因素和意識形態影響,這是諾貝爾老傢伙點響炸藥就不管之後的麻煩之一,恰恰也是文學獎出乎意料的魅力所在,才使得歷年諾貝爾文學獎出籠前竟與彩票掛鉤,大家把一匹匹作家趕得像槽裡的賽馬,心驚肉跳。諾獎自開設以來,飽受討伐,美國人批評此獎是歐洲中心主義,中國作家吃不到葡萄,說是西方人關門自己玩的遊戲。
我想起小時候的鬥鵪鶉,最合理的是加入競技專案。加項或加賽,要不改為文學搖獎。
撇開布克文學獎、龔固爾文學獎、塞萬提斯文學獎(這些我都不熟悉不了解),且把距離拉近來看。
海峽兩岸文學獎多如牛毛,相比之下,台灣的文學獎歷來內容豐富,可謂五花八門,據說,每年多達百項。有一天,我正在做俯臥撐,友人發來資料,還建議我參加一個癲癇文學獎。
台灣文學獎評獎的通透方式值得大陸借鑑。大陸文學獎多是只有結果,沒有過程,受當局和人為左右,由於不公開過程,故觀者不明細裡,像我們鄉村集會上袖裡捏碼買牲口,幾成魔幻現實主義創作。
近年略有改觀,拿來借鑑。譬如大陸以往茅盾文學獎由於官方因素,多有濫竽充數豆腐渣之作,文壇非議,近一屆茅盾文學獎嘗試,首次在《文藝報》上登出評委人員、票數。自認是改革。台灣文學獎結束之後會發表一個評獎紀實,我印象如聯合報文學獎、中國時報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等。亦復如是。
這相當於一個獎項公示貼,裡面有評委立場,有作品優劣。角逐情節或層層遞進,過關斬將,或起死回生,峰迴路轉,有的作品開始春風得意,眼看折桂,最後馬失前蹄,鎩羽而歸。如果細細來看,煞是有趣得緊。有動感,這也是我喜歡參加這類文學獎的理由所在,一招一式,能看到鵪鶉的招數。獲獎和落榜,公開,透明,讓你心裡明白,這一嘴不該叨毛應該咬腿。儘管作者原意和評委標準相左和誤讀,或含本土傾向。總的看,一場遊戲仍不失操守規則。鵪鶉鬥敗了,就得褪毛下鍋。
世上文學獎多如過江之鯽,你不妨作為一種遊戲態度來參加對待,不要賦予過多,它起碼會短期內讓你得以下三種好處:
一是有獎金,增加文學麻痹性,讓你太太一時誤認為寫作也可以養家。
二是作品能有機會爬上賽場,見見世面,看看如今鬥文學的都是哪一類鵪鶉。
三是滿足虛榮心,萬一金榜題名,可以外加一件文學外衣,只要沒有哪個多嘴的孩子說破,你就可以一直披著,披著,錦衣不夜行,當作皇帝那一件新衣來用。
當這些好感覺都享受之後,就需要醍醐灌頂了,你內心一定要明白:
文學獎是過客,文學才是主人。
任何一場文學獎都是一次人間遊戲。文學獎是一件好看時尚的風衣,文學比的則是裡面的肌肉和骨頭,還有暗處的力量。
一個作家的文學價值,不在於他獲得多少次文學獎,只在於他在文學裡是否持有一種精神,最少要有以下之一:有道德指向,有世道擔當,有悲憫和優雅和有趣,還要有自由的靈魂。
這些已經夠為難人了。難度早已高於鄉村一場盛大的鬥鵪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