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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第4537期  訂閱/退訂看歷史報份直接訂閱

今日文選 新生活運動學/詩的伸展操
人文薈萃 說到「麗」這個字的模特兒
慢慢讀,詩/完成
最短篇/跟蹤

  今日文選

新生活運動學/詩的伸展操
林德俊/聯合報

2012年2月林來瘋初啟,英國《泰晤士報》形容林書豪的狀況就如同在橄欖球隊更衣間看到詩集那般「不尋常」。我心想:那是因為我們把橄欖球員想得太刻板。就像很少人知道李小龍寫詩而且還是個哲學家……

「我不喜歡詩。」我很期待遇到一個路人、一個朋友、一個學生、一個教師跟我說句這樣的話。無奈我遇到的老師都是國文研習營跟我討教玩詩祕技的老師,我遇到的學生都是修現代詩的學生,我的朋友都是詩人,而路人並不認識我。

所以當我讀到一位青年詩人寫了一首〈我不喜歡楊牧〉,竟難掩一絲歡喜,至少,年輕人還讀楊牧呀!畢竟要讀了,甚至要大量閱讀,才會產生喜不喜歡的問題。我曾出給學生一個期末創作題目「我不喜歡□□」(□□中要填入某位詩人的名字),一個學期下來,每位同學不知不覺讀了不少詩作。

不喜歡詩的理由

對「不讀詩人口」的研究長年匱乏,我書櫃上一字排開的新詩理論沒一本出現「消費者心理學」這個章節,而每一本詩集的前言後記都在給我讀詩的理由,卻沒人告訴我大家不讀詩的理由。

我試著用「造句法」逼近那個欲迎還拒的真相。

路人也許會這樣說:「我不喜歡詩,寫一首詩抗議不如丟一隻鞋到你不喜歡的人頭上。」

國文老師也許會這樣說:「我不喜歡詩,我和我的國文科同事每每教到詩,內心就齊聲OS:『天哪!詩要怎麼教啊?』我不喜歡詩,我的學生得了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而我竟看不懂他的詩!我不喜歡詩,當我千辛萬苦好像讀懂了,卻不敢明白告訴他:『張忠謀不會因為你得了新詩獎而請你到台積電上班。』」

高中生也許會這樣說:「我不喜歡詩,因為那是考試的一部分。」

是啊!少男少女喜歡的人事物:五月天、蕭敬騰、安心亞、漫畫電玩手機遊戲乃至水果占卜動物占卜……很少出現在課本上、考題裡,而同學們多數只愛討論聽哪首歌、去哪裡玩、喜歡哪個偶像、最近流行什麼,他們也許會瘋傳某段YouTube影音而不會是某一首詩,想要贏得眾人按讚,拍美食美女貼圖更有效率。

但,來不及了!真的來不及了!我無法回去我的文學宅男時光,重新將自己的青春改頭換面成型男。已經學詩、評詩、編詩、教詩那麼久了,年華已逝,我唯有硬著頭皮向前衝,力挽狂瀾地告訴大家:「詩真好!你一定要親近它!」(但也做好此路不通的準備,隨時要去明星咖啡屋樓下以前周夢蝶擺書攤的地方,賣雞排)

關於詩的好處,我可以舉出一百個理由。比較受歡迎的老師大抵活潑好動,策略是「先激起學習興趣再說」,無所不用其極建立詩與日常的實用連結,老師化身購物台推銷員吐出三寸不爛之舌,給課名附加醒目slogan(廣告標語)。自從我那個教授朋友以「易經教你把妹」紅到上電視後,我便如法炮製個「新詩助你高潮」課堂專題,果然該周出席率暴衝,當我把那個西班牙廠牌的情趣用品「前戲配方:詩人的鵝毛筆」拿在手上揮舞時,同學們的情緒high到前所未有的G點(此處為good之意)。

學詩的「有用之用」

學詩啥用?別再擠出「無用之用」這種政治正確但不免流於硬拗之說,不妨找出極端的「有用之用」事例,驚開讀者的眼睛。

•寫詩帶你上哈佛:2008年《聯合報》報導淡江大學建築系畢業生李至柔,沒有正式工作經驗、托福分數偏低,卻憑著在申請書上寫詩描繪台灣街景,申請上哈佛建築所。

•寫詩訓練肺活量:朗讀詩歌跟登山一樣需要儲備體力,陳育虹的散文詩〈魅72〉從頭到尾沒分段沒標點,一氣呵成念完,要肺活量足夠才行。某次新詩課的回家作業是「天天跑一千公尺」,下周上課「不斷氣念詩」驗收肺活量,達陣率提高不少。

•寫詩讓你即便當乞丐也當得比別人好:傳聞法國詩人安德烈•布勒東在紐約遇到一個盲乞丐,乞丐脖子上掛著牌子:「我的眼睛看不見。」此舉勾不起路人的憐憫之心,碗裡空空如也,這時布勒東前去幫他將標語改為:「春天即將到來,而我卻無法親眼欣賞這一切。」陸續有人停步駐足,布施的金額開始多了起來。

•寫詩改變你命運:1989年大陸詩人麥芒因自己的一首九字詩〈霧〉:「你能永遠遮住一切嗎」被盜印在卡片上而訴諸法律,最後竟告贏了,1995年此案被確認為內容最短的版權訴訟案,登上金氏世界紀錄。麥芒一句成名,還被破格錄用為國家幹部。

寫詩幫你找工作、寫詩幫你追老婆……

以上這些「似非而是」的例子我還可以不斷掏出,無非欲激起詩的熱情。

偶會遇到前輩或同行對我說:「這些舉例雖然沒錯,未免高調了些。」

是啊,詩本是低調奢華的藝術。學詩,進入真正的細節,得甩開「目的論」,純粹享受詩的美好。

在情境裡培養詩意

如果給他們一些「情境」,詩意自然會在裡頭發生。

如果聖誕節或跨年或春節要到一個意義非凡的地點快閃朗誦詩歌傳遞溫暖,你會選擇哪個詩人哪些詩句?(情境也可換成萬聖節到哪裡搞怪以詩句突襲路人。)

如果把寫給自己的信裝進瓶中當成「時空膠囊」留給N年後的自己開啟,你會寫下什麼詩句?

有時只是單純地討論顏色:如果冬至湯圓可以像馬卡龍那麼繽紛,你會選什麼顏色?如果喜歡白色,是北極熊的白還是雪花片片的白?

或者打開字典,閉眼指到哪個字,就走入哪個字,說說那是自己喜歡或討厭或如何如何的字,多角度多頻道地去咀嚼一個字。

也會一起研究某一首詩裡的某一個字,為何它被擺在這裡?為何不換成別的字?

「詩人是萬物的命名者」,講到「詩與廣告」,我們把黑板變成充滿個性的虛擬商店街……那一堂課,暫且甩開詩的包袱,大家練習「以字指夢」,如果開一家店,你的店名為何?黑板上出現了:「洞映」藝術電影院,「找我」插畫工作室,「聽聽就好」卡拉OK坊,「旋轉。跳躍」棉花糖小攤,「度日」圖書館,「樂意製吉」寵物網……我看到了同學們(僅僅)用幾個字「精鍊」出未來的夢想。

是啊,學詩之道,除了閱讀經典、朗讀背誦、命題寫詩……還有許多乍看與詩無關的巷弄可走。

2012年2月林來瘋初啟,英國《泰晤士報》形容林書豪的狀況就如同在橄欖球隊更衣間看到詩集那般「不尋常」。我心想:那是因為我們把橄欖球員想得太刻板。就像很少人知道李小龍寫詩而且還是個哲學家,一切都起於我們太相信大家以為的,包括詩的模樣、詩怎麼教……難怪那些所謂的文化菁英認識的詩人永遠局限於余光中、鄭愁予、席慕蓉等萬年名家,而名不見經傳的詩人,如果不是恐嚇行政院長或客死異鄉或有什麼驚人之舉,媒體不會投以關愛的眼神。

但仔細想想,其實,大眾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不懂詩,「年度代表字」的風潮是鐵的例證,要以「一字」濃縮多彩多姿多風多雨的「一年」,是多麼具備現代詩「極簡主義」精神的創作行為呀。若要讓這個詩意活動玩得更有風格,辦場「個人代表字」分享活動來個百花齊放,或開徵「一字詩」邀文字好手挑戰不可能的任務,豈不更加過癮。

不過我知道,此舉又會有人嫌我高調。不然,就找一首詩,代表你今天的心情吧!把那首詩抄錄在日記本或貼上臉書,作為心情足印,經常這麼做,一年後你會擁有一本「個製化」詩選,詩,不必寫,光是讀,便能擁抱。讀不懂的先不管它,先讀你有感覺的即好。

台灣從不缺新詩課或什麼學詩撇步,我們只是欠缺「慢慢讀詩」的悠然,詩的新生活運動,說到底,沒什麼特別的方案,此刻你所需要的,只是翻開一本詩集……


  人文薈萃

說到「麗」這個字的模特兒
張曉風/聯合報

牠們是和我們作伙

1

鹿無處不在,牠在亞洲,牠在非洲,牠在美洲,牠在歐洲,牠在澳洲。古代中國有「逐鹿中原」或「鹿死誰手」的成語,可見那時候跟著鹿跑的人還真不少。《詩經》裡有〈呦呦鹿鳴〉章,指的是陽光下、溪水旁,群鹿相呼去吃水草的和樂畫面,詩人用此來象喻君臣之間的相從相得。

在華人的世界裡,「福」「祿」「壽」三樣事被認為是人生最完美的幸福。其中「福」用蝙蝠象喻,「祿」用鹿來象喻,「壽」用仙桃象徵,鹿一向是吉祥的獸。

2

在西方,每到聖誕節,可愛的聖誕老人便出現了。他要送禮物給好孩子,他跨山越海,在落雪的北風中橫空而行,禮物又太多太重,所以他必須有車。而古代的車一向是由動物來拉的。可愛又慈祥的聖誕老人,可愛的禮物,拉車的動物不是馬,不是牛,不是驢子、騾子,而是,馴鹿。所以鹿不但活在五大洲,牠們也活在冬天夜晚的天空上,活在聖誕夜的鐘聲裡。

3

古時候,凡是有一弓一箭在手的人,如果不是拿來射人,就是拿來射鳥獸了。鳥獸中大概又以射鹿最為實惠,因為既不會生危險,又可得到一身好肉。所以,連《紅樓夢》(四十九回)裡的公子小姐都曾在落雪的日子,滿園如琉璃世界,獨紅梅盛開的美景中,圍著炭火,大嚼鹿肉燒烤!膽大的湘雲甚至還想試一下生鹿肉呢!

想想看,獵豹多危險呀!而獵兔子雖然安全,卻大概只能得到一公斤的肉。古時候的貴族很聰明,他們乾脆圈上大大的園子,自己在山水森林之間養起鹿來,天氣好興致高的時候就來打一下獵,圈養的鹿想來也好打一點。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亞,年少時便曾偷跑去貴族人家的莊園獵鹿。他所住的史特拉福是個小鎮,做了壞事很難不傳出去,莎氏在故鄉混不下去,只好跑去倫敦,從事戲劇大業了。這下倒好,倫敦人口密集,不愁沒觀眾,莎氏在倫敦寫了三十多個劇本,快老才還鄉。(當然,那時代,也就是400多年前,五十歲就算老了。)說起來,鹿對人類的戲劇也頗有貢獻,要不是莎氏年少輕狂,亂跑進人家莊園裡射殺人家的鹿,他也未必會去倫敦闖蕩,那些成就也就都沒了。

4

釋迦牟尼,他成道之後去說法,到哪裡說法?是「鹿野苑」,如果去「虎丘」或「大豹溪」,好像就不太對盤。

九色鹿的故事也是佛教極為出名的寓言。故事雖小,卻也包含了動物對人類的慷慨和恩情,人類對動物的見利忘義,在故事裡,佛陀引鹿自喻。

5

「美麗」的「麗」字是一幅畫,這幅畫的模特兒是一對年輕的鹿。

麗字最初造來是形容兩隻「俊男美女鹿」所組成的「賢伉儷」,「麗」等於「儷」。

一隻鹿其實已夠美好,但兩隻鹿以雙雙對對的構圖出現,似乎更為動人,吸引我們眼光的,似乎已不僅是牠們的俊俏美麗,更加上牠們之間相親相愛的濃情蜜意。漢字造字的過程中如果有個外星人有幸看到,想必會嘖嘖稱奇:

「咦,奇怪呀,他們人類要造個『麗』,怎麼不畫他們自己,反而去畫鹿呢?他們為什麼不覺得自己漂亮,反而覺得鹿漂亮呢?」

唉,這事也令人類沒話可說,因為事實上,如果問我,我也覺得鹿就是比人類美麗啊!不找牠做模特兒,找誰呢?

6

台灣曾有位年輕的攝影家,帶著帳篷和泡麵、罐頭投宿在高山草原上去拍攝台灣水鹿,他的日子過得既令人憐憫又令人羨慕。不過,相較於想去拍雲豹的、拍黑熊的,他實在算幸運的,畢竟,在台灣的高山之上,尚有水鹿之跡可攝,尚有水鹿之影可攝,尚有「麗」可以來入鏡。

至於一般人,就抱著一袋洋芋片,閒步走到動物園,也就可以飽覽這些極美麗的物種了。


慢慢讀,詩/完成
廖啟余/聯合報
最最寂寞的藝術品

在黃昏時刻

大工作台橘紅的一截吹風,

彷彿就是光靜止、

聽,朝著更黑暗流動……

這就是完全燃燒吧

為了灰燼?為了熔解

為了神復歸圓滿

而虛空?神是一名吹玻璃工

憑巨樹的燄火煉製

心是呈球體、

心輝煌且輕是什麼質地──

我們傾一生去追求。


最短篇/跟蹤
曾湘綾/聯合報
走進廟裡,半個人也沒有,只有裊裊的香氣,縈繞四周。不遠處,隱隱傳來誦經聲,女人想起他離開時,窗外大雪紛飛,一如此刻,寒梅盛開的時節。多年不見,不知他是否記得當時的約定。

寫到這裡,男人突然站了起來,打開窗戶,讓午夜的冷風,灌入他的腦門。男人清楚地記得,那天當他偷偷跟在女人的後面,走進廟裡,不敢相信那人居然站在自己的眼前,脣紅齒白的臉顏,並未因歲月的侵擾,而有任何的改變,看見那人緊緊跟在女人的後面,懷中有寶玉隱隱發光。男人也看見女人站在那人的眼前,卻看不見他,雪下得比來時更加迷濛,誦經聲大如暮鼓晨鐘,廟裡除了他們,半個人也沒有。

回家以後,女人就病了,整日整夜的掉淚,淚落入塵土,竟化為朝露。男人想起那人,彷彿在哪見過,彷彿那人,是前世的容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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