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曾被誰放棄的你我他,或者也是余華筆下的十八歲少年吧,我們一次次躺在失敗的心窩,想像夢想已經出門遠行,抵達所有將要前往的地方……
這個盆地如蚌殼包覆著我
●凌明玉
榮哲:
我私心喜愛余華〈十八歲出門遠行〉,小說裡有一條路,在任何時候,每個人都不會遺忘那條追尋夢想的道路。
彼時主角剛滿十八,迎接了一批甫到他臉上定居的鬍鬚,決心出外找尋不可知的未知。此時重讀這篇小說,我想起了懵懵懂懂的自己不斷離家的遠行。不同的是,從來沒有一雙手,拍拍我披在肩後的長馬尾,要我也該出去看看這個世界。
關於這個世界,我的眼光早就老了,老到毫無興致去參與。這個世界,是不值得活的,小時候,我老是這麼想。
我們是到耕莘寫作會才熟識,你初進寫作會充滿無盡期待的眼神,眼裡的鋒芒,至今我仍記得。
你常在課堂說起人生第一個文學獎,那是某屆耕莘文學獎,得到小說組優選。學生驚訝讚嘆,你那時的口頭禪即是,「許榮哲真是小說界的天才」,但是那屆只有四個人參加比賽。學生聽到參加人數當下一陣爆笑,「你們看,許榮哲都可以,你們憑什麼放棄——」
我偶爾在教室後頭跟課,聽了總覺得重點不是吹捧自己是天才就行,而是你接續說下去的後半段。必須由衷相信自己就是天才。那時你辭去研究助理工作,又兼了七個家教,晚上還瘋狂寫小說,三年後出版了第一本小說。
寫小說,最重要的是掌握人物、衝突和結尾。我在教室後方望著你,講述寫作和夢想的種種,你已將自己活成一部小說。
我的人生則是從少女時代開始已經埋藏伏筆。
十四歲,因父母離異,一直寄居在親友家,我可以隨時打理好一個包包,前往未知之處。外婆、姨婆、舅舅、同學家都住過不長也不短的時間,破碎時空有如吉卜賽遷徙,每到一地,必須記取新路線,遵襲他人作息,吞嚥厭惡食材,將自己活成不像自己的樣子,差不多又要換個地方了。
寫作於我一直是求學時期換取虛榮心的名詞,文章登在校刊或比賽有了好名次,老師總是笑吟吟說我有天分,這次表現得很好。這次好不代表每次好,但偶爾讚美補綴了父母不在的時光,也遺忘自己是個不幸少女。二專畢業後,在高雄某日商公司資訊部鎮日敲打鍵盤印製報表,寫作於我又代換成電影《星際效應》的黑洞,那是另一個平行世界發生的事。每天在資訊室輪值,在大型電腦膠捲的縫隙裡,纏繞著數字與數字,下班後可以偷空讀點小說已是生活中最甜的滋味。
最終,離開高雄最後一個家,來到台北那一年,當時,寫作不在未知的恐懼裡,亦無文學容身之處。
結婚或許才是女孩真正的出門遠行,但我已無冒險心思。迫切需要利用未婚身分找個工作餬口,都聽說女孩已婚工作難覓,只是聽說,卻足以讓我懼怕。一個家的完成,不只是愛,也有礙,不是誰犧牲了什麼得以換取什麼,未知的確可能長成張牙舞爪的獸,雖不清楚那是世俗所稱之的自由,或是我一直以來自足的小宇宙。
進入另一陌生家族,練習他們的語言和作息,捨棄自我的一部分,我曾以為這才是一個家的模樣。後來才明白更重要的是跨越啊。那低陷的弧度蓄滿無數寂寞憂鬱的時間,藉由書寫讓我逐漸明白所謂選擇沒有絕對值,只是傾向讓自己不後悔。
直到離開女孩的時間,身分的轉變,妻子和母親,從前我仰望的角色,輪到自己原來也做不好啊。這時我慢慢大量閱讀,拾回安靜的心,若不如此,我無法抵抗生活的磨損,那會將我生存於異地的意志,消磨殆盡。
〈十八歲出門遠行〉在少年出門沒多久遇到第一個困難是棲身之處,「公路高低起伏,那高處總在誘惑我,誘惑我沒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個高處,中間是一個教人沮喪的弧度。」
我來到台北二十幾年,從不知高處為何,我的理解高是讓有野心的人仰望,望見教人沮喪的弧度不見得是地獄。那時,我的世界很小,在補習班教幾班作文,回家做完家事哄小孩睡覺,沮喪不足以形容每日終了的情緒,只得偷來夜晚一點縫隙喘息。我想寫了。寫什麼都好。
寫作可以安魂,將散逸在日常的魂還原成人的樣子,再展開新的一天。
我從二十六歲開始寫一篇小說,二十八歲出版第一本小說,四十歲才想到去念個研究所,創作成為我不斷在冒險的遠行,一路寫到了今天。
後來才發現榮哲也是南部小孩,不知你是否和我一樣,花很多力氣適應北方風水。這裡有很可怕的乾季和很長的濕季,不像南部就是大咧咧的夏日豔陽和微冷冬日。彷彿保鮮膜罩住整個夏秋的台北,接著是沁入脊髓的冬雨冷風,以及無盡潮濕,我的皮膚總在濕疹和搔癢輾轉,記憶一直泡在濕濕的空氣裡。
這個盆地有如蚌殼包覆著我,能吐出的僅有文字,也是來到此地所能與人交換的我,最溫暖的訊息。
在台北居住時間終於超過高雄,雖有異鄉似原鄉的恍惚,磨消不去的仍有南方燥熱的心腸和口音,我們在耕莘的時間方能重疊。那是一個需要有傻子精神奉獻的處所。十幾年過去,我們驗證了彼此還是沒有信仰的叛徒,只為文學反叛,為教育反叛,信仰自己的叛徒。
「相信自己是天才,比真的天才更重要!」過了幾年,我發現榮哲鼓勵學生的口號已有所調整。彷彿時間將一個狂妄的小說新人修去銳角,化為真正了解小說究竟為何的天才。我寫作時很少使用驚嘆號,但這裡必須為你破例。
教學於我而言是無法堅持的事,不得不承認聽過你演講的我,經常也會被你強大氣場所鼓舞,這樣的正能量是我遠遠不可及。費爾南多□佩索亞在《惶然錄》寫著,「有些人把他們不能實現的生活,變成一個偉大的夢。另一些人完全沒有夢,連夢一下也做不到。」還好在耕莘我們總是與有夢可想的人相遇,來到這裡他們很幸運的發現另一個自己,渴望有夢,還能背離現實去作夢。
每個曾被誰放棄的你我他,或者也是余華筆下的十八歲少年吧,我們一次次躺在失敗的心窩,想像夢想已經出門遠行,抵達所有將要前往的地方。
最美好的事,往往是文學教會我們的。
說渾話也是我的強項
●許榮哲
明玉:
你的成長故事帶刺,讀完心情久久難以平復,現在由我來說一個完全相反的故事。
既然明玉已經幫我做了簡介,那我就不再講「我如何從理工轉到文學的血淚史」,我來講血淚史之後、之前的故事。
那一年,我二十六歲,就讀東華創英所二年級,剛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說集《迷藏》,滿腦子都是寫作、寫作、寫作。
除了寫作之外,說渾話也是我的強項。
今天,我才公告,我這個人啊,這輩子完全不想工作,只想寫作。
隔天,看到《聯合文學》雜誌徵人,我立刻改口:我這個人啊,這輩子完全不想工作,除非這個工作是聯合文學雜誌的編輯。
呃,不是我善變,而是來到聯合文學雜誌工作,作家夢還會遠嗎?
當下,我透過寶瓶出版社總編輯朱亞君(她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書《迷藏》),打聽這份工作,隨後消息傳到了聯合文學總編輯那兒。
萬萬想不到,聯合文學總編輯許悔之竟然親自打電話給我,簡單問了幾個問題。其中一個是:「你希望的薪資是多少」?
當下,我想都沒想,就回他:「我不在意錢,多少錢都無所謂。」
許悔之聽了,顯然很滿意,立刻叫我投履歷過去。
寫履歷?我這個人就是任性,我完全沒寫履歷,只是把《迷藏》的創作者自序,原封不動mail過去。
後來,據許悔之轉述,聯合文學老闆張寶琴看了我的履歷之後,大讚這是她看過最棒的履歷。
許悔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去上班?
我前面說過了,當時我正就讀東華創英所二年級,但我回答的是:明天就可以去上班。
除了渾話之外,大話也是我的強項。
許悔之笑了笑說,不急,你後天來吧!
隔天,我拎著簡單的行李,從花蓮來到台北,住進了萬華一間老旅舍。
當時我的如意算盤是:到聯合文學上班可以認識作家;下班之後可以瘋狂寫作。
我有個天賦,那就是只看得見前方十公尺的一個亮點,身旁的現實風景,完全看不見。
就人類而言,那跟瞎子沒兩樣。
那一學期,我修了兩門課,分別是小說家李永平的「小說課」,以及詩人羅智成的「散文課」。
直到去聯合文學上班一個星期了,我才打電話給兩位老師,「對不起,我去聯文當編輯,無法再修老師的課了。」但他們兩人像是串通好似的,居然一前一後,對我說了類似的話:「去吧,去聯文,那裡能給你更多東西。」
當時,我的眼淚差點飆了出來。
後來,我的眼淚又飆了一次。幾個月後,那兩門課,我都高分過關。
有些生命會自己找出路,有些生命,不會。
我天真的以為下班之後,我就可以瘋狂寫作。然而事實是下班之後,我就瘋狂打瞌睡──累到一邊寫作,一邊打瞌睡。
不行,我需要改變,既然晚上無法寫作,那就反過來:早起寫作。
談何容易,我是夜貓子,習慣不是一天可以改變的。
所以,就借助外力吧:吃安眠藥。
少根筋是我另一個強項。
到藥局買安眠藥時,老闆白了我一眼說,賣安眠藥是犯法的,你不要害我。不過我有鎮定劑,效果是一樣的,要不要?
就這樣,六點下班,吃完晚餐之後,我立刻吃鎮定劑。非常有效,八點不到,我就昏睡了。
隔天,凌晨三點就起床了。
鎮定劑真是神奇,一顆就徹底改變我夜貓子的習慣,到目前為止,我已經維持了十幾年的凌晨寫作的習慣。
以上種種,再再證明我是天才,只是我的天才是渾話造成的、是大話造成的、是少根筋造成的。
當事情發生的時候,它已經悄悄發生一段時間了。
現在讓我們回到故事的最初,文學的起點。
那一年,我十八,第一次離家,從台南到台中讀大學。當時,我的世界很小,聽過最酷的事──學長騎著野狼機車,一路從台中-彰化-雲林-嘉義,最後騎回台南。
那是我的夢想,一個不為人知的公路之旅。
但我的人生總是機車打滑,變成歪版的。
當時,我的機車不是打檔的帥氣野狼,而是一輛二手的50cc機車,車款叫「豪美」。
當時的電視廣告文案是這樣下的:哥哥風神,我豪美。
豪美終究是位姑娘,孤獨公路之旅,我最深的恐懼是騎到一半,豪美脫缸。所以,每到一個鄉鎮,我就會停下來,讓「豪美」好好休息一下。
第一站彰化,某個大賣場外頭,正在書籍跳樓大拍賣,看來是個不錯的休息點。下了車,最後挑了本讓我臉紅心跳的書,書封是一個眼神嫵媚,抽菸的女人,她的指甲和嘴唇都紅得讓我心兒亂跳,書名叫《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回家之後,我很認真的一頁、一頁快速瀏覽,但完全沒看到我想像中的情節。
假貨,我氣得把書往床底下丟。
隔年的暑假,我又騎著豪美,經過彰化的大賣場外的書籍跳樓大拍賣。
千挑萬選,我最後挑的是書封是一個眼神嫵媚,抽菸的女人,她的指甲和嘴唇都紅得讓我心兒亂跳,書名叫《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以上兩段一模一樣的情節,不是我故意複製、貼上,而是我真的做了一模一樣的兩件事。
我完全沒察覺,一年之間,我買了兩本一模一樣的書。
直到我又做了同一個動作,氣得把書往床底下丟。
不尋常的撞擊聲,我低頭往床下一看:哇哇哇,不得了,兩個眼神嫵媚,抽菸的女人,一齊瞪著我。
只發生一次的事,等於沒發生過。
如果發生了兩次,就有了微妙的意義。
萬一發生了三次,就會讓人永生難忘。
對,《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還有第三次。
多年後,我真的變成一個作家之後,社區警衛大叔問我,你是不是常在報紙上發表文章的許榮哲?
我虛榮地點頭,天啊,連警衛大叔都認識我了,我算知名作家了吧。
隨後,警衛大叔便興沖沖地說起了以前他是幹出版的,他們出版社賣最好的書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不是開玩笑的,印書像印鈔票一樣。」警衛大叔笑吟吟。
我呵呵陪笑:「書名取得好,封面也挑得不錯。」
「你看過?」
「沒有!」
拉里拉雜說了一堆,我只是想說明玉走上文學,是生命的苦痛推著她,一步一步艱難抵達,有其必然。至於我則完全是一連串的白癡+任性+幼稚+魯莽衝動造成的,完完全全是偶然。
大部分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太白癡了,然而出於害羞,我只好改口「相信自己是天才,比真的天才更重要」。
下周《文學相對論》預告 凌明玉VS.許榮哲 寫若琴弦 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