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如何述說台南。我十九歲以前生活在這個城市。十二歲之前住在眷村。地址「小東路304號」。現在回憶,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那塊地方像某種考古現場,四四方方的,土造的房舍,非常矮非常小。住的當時並不覺得,因為只是小孩。我們像是古人偶一般在房舍裡進進出出,生活,呼吸,吵架,相愛和相恨,亙古的太陽照射,亙古的月亮照射,有一群人在那裡活著。當然,時至今日,許多人已經離世了。但是在許久許久以前,我只有十二歲的時候,他們都在。我也在,只有十二歲。
我們家後來搬到成功大學外面。從成大的邊門出來,有一道大約四十五度的斜坡,直通大馬路,路面是薄薄的磚紅色,或許反映了夕陽。我總是在放學後繞道從成大回家。校園裡許多樹,迷宮似的,繞來繞去都是樹,教室掩藏在樹後面。我似乎也被不同的樹所遮蓋。非常不願意被發現。總是騎在人行道上,挨著樹邊,讓樹幹掩蔽自己。到了邊門,用三秒滑下斜坡。確定無人注意,於是懷著隱匿成功的快樂慢慢騎回家去。
那樣不希望被注意被發現,可能因為被注意是要倒楣的。被注目不是愉快的事。學會隱匿才能夠安全。許多事被隱匿著,許多心情被隱匿著。不說出來,好保證那一切不存在。
我時常在禮拜天跑到成功大學去。找一個屋廊下坐著看書,讓薄薄的陽光陪伴,有時候是透明的雨。跟家裡說:「我去成大看書。」於是便消失了。那樣大的校園,不可能找得到我。我便在屋廊下坐到天黑,坐到書頁上的字在黑暗中沉沒。我還記得那黃色磚塊砌成的門廊,不論春夏秋冬依舊冰涼的水泥地面,斜斜長長的廊柱黑影。總是非常安靜,我從來沒有碰見另一個人。那個獨立的,絕然於世界之外的時空,只為了那時候的我存在。或許現在也還存在,在某處;成大陰涼的校舍欄柱的庇蔭下,有個女孩垂著頭看書。
在家門外不遠處,有一條黃土路,旁邊是軍營。或因為這樣,路上沒鋪柏油,只是一片白荒荒的土,和石塊。除了軍車,幾乎沒有別的車經過。我偶爾會從這條路回家,讓單車輪胎在碎石塊和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彈跳,一路揚起塵土。像天地玄黃,像宇宙洪荒。下雨的時候,雨水在地面沖出水窪。某些地帶,水漫淹過路面,成了灰黃色泥水的茫茫河道,間中有露出地面的石塊,為雨水洗成了青灰色。某個星期天下午,我坐在水窪中哭泣。大雨打在頭上很痛,我沒帶傘也沒帶雨衣,不過那時候覺得這都不重要。我整個人濕成一片,考慮是就此讓自己淹死還是什麼別的可以自絕於人世的方式。但是晚上我滴著水回家了,並且活到了現在。年輕的時候總覺得活不長是很浪漫的事。因為記憶還很短,而生命裡對付不來的事情太多。我記得讀過的全部的書,書中全部的句子。那是別人的人生,我自己的人生不過是許多低頭看書的日子。就此終止,似乎也沒什麼好可惜的。
我偶爾會騎車到美國新聞處去。美新處在南門路天主教總堂的附近。這兩個地方都有外國人,不過教堂裡的外國人會講中文,感覺不那麼外國,而美新處金頭髮的男男女女,更像電影上的人。當周圍隨處可見臂膀和臉龐上飄著金色汗毛的洋人的時候,心態上就跟出國了一樣。美新處的圖書館裡陳列許多英文刊物。我坐在書桌前翻閱那些字體橫排的書和雜誌。空間中瀰漫著類似酒精擦拭過的清潔與秩序的清涼。館內極安靜,連翻書頁的沙沙聲都沒有。我看不懂面前書上的字,然而依舊盯著,一行一行,沙中瀝金般的撿拾那些我認得的單詞,胡亂猜測整句的內容。比之閱讀,我顯然更喜歡的是「我在閱讀英文」這件事。默坐了一個下午,最終借回家的是今日世界出版的譯叢:華盛頓□歐文的小說,愛默生文集,美國當代詩選,亨利□詹姆斯的《碧廬冤孽》……很多年之後,我才知道那時我已經在讀張愛玲。
高三那年準備考大學,跑去補習。老師住在安平附近,大人謹慎的告誡:放學後直接去老師家,不要亂逛。因為老師住處靠近「綠燈戶」。我並不真正知道綠燈戶的意思,只明白那地區危險。但是老師的家只不過在荒野中,四面所見全是高挑的白芒花,稀疏而又密集的在晚風中晃動。到老師家得從白芒花中經過,天光還亮的時候,覺得自己在雲中滑行,為芒花所庇護。那社區不大,只有一條道路,三尺寬。老師家在路旁第三間,三樓。是新蓋的社區,樓層地面磨石子晶亮,牆壁上貼著彩色瓷磚,從沒看過這種配置,我覺得非常奢華。老師的長相,教了些什麼,全忘了,只記得天黑後離開時的景象。社區口有路燈,但是騎出一段距離後就全是黑路,芒花高且密,在夜色中一動不動,無數的白花花的注視。要在黑暗中騎十來分鐘才有人家,能看到燈光。我就一路找街邊的「綠燈」。想像會如同鬼市,有連綿相接的發著陰昧綠光的燈籠,底下垂著紅色流蘇墜飾,飄盪在半空中。但是從來沒看到過。接近半夜,路旁全是低矮的,不動聲色的房屋,小窗戶裡黃黃的燈光。忽然前方一片大亮,人聲喧譁,空氣裡瀰漫食物的氣味。那是台南著名的小吃夜市「撒嘎里巴」。我補習了半年,除了第一個月,再也沒走那條芒花路。我把補習費花在撒嘎里巴,穿著制服在夜市亂逛,看到醉漢與煙花女,流浪漢與流氓。之後在適當的時間回家。
我或許經歷過危險的事。在騎車上學的路上,被人尾隨。那人從我身後喊著:「小姐,小姐。」我非常害怕,甚至不敢回頭去看看那個人,不敢去確認他喊的是我。拚命踩著車蹬,前方的太陽撲面而來,極亮極輝煌,打在我臉上。在半夜回家的路上,街對面站著一個男人,臉黑黑的。我聞到腐爛的氣味從對街飄過來。要過街才能回家,但是因為害怕那個黑臉人,我在街這頭悶著頭往前走,感覺身後頭的街道成了河流,似乎不管我情不情願都要漫淹過我,而那個黑臉人就會隨波而上,來到我身旁。
少女時代,許多恐慌都與男人有關。男人似乎是可怕的生物,被他們觸碰就會改變一生。但是我仍然在十九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男人。他住在左營。我總是坐火車去看他。我們好像從來沒在台南約會過。我和他牽著手在外地的街上閒逛。天黑了便坐火車回家。感覺遊歷了世界。
這個人,我後來跟著他離開了台南。在台南之外的地方輾轉生活了五十年,再也沒有回到台南。這個貯存我青春的城市從家鄉成了客鄉,每次來到台南,總明顯自覺是客人,台南以待客的容顏呈現。老朋友帶我去看孔廟,五妃廟,赤崁樓,億載金城,安平海灘,海灘上的防風林……
而我仍舊深信,我十九歲之前的台南存在著,所有的記憶,經歷,伴隨古老的街道與建築,在某個時空活躍。在那裡,我是十九歲,也是十二歲。而我的失意與傷心,缺陷與美好,與當時並存。並不曾軼失,只需要我依然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