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徒不吃豬肉
伊斯蘭教徒不吃豬肉,眾所周知,但很多人卻不知道許多猶太教徒也不吃豬肉。而且,伊斯蘭教徒不吃豬肉,還可能來自於《希伯來聖經》的規定。
既然吃飯是皇帝大,飲食當然要有許多規定,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動物要怎麼殺才能吃。根據《希伯來聖經》規定,四隻腳的動物可以吃,但得是分蹄又反芻的動物才能列入飲食名單中。像豬,分蹄但沒有反芻,所以不能吃。
一般人都說因為豬是骯髒的,所以猶太人不吃豬肉,我的朋友大衛也這樣告訴我。
但是,美國哲學家、作家和歷史學家杜蘭特在《世界文明史》一書中的註解顯示,猶太人不吃豬肉,是和信仰有關。根據德國哲學家專研猶太的猶太人史密斯和蘇格蘭社會人類學家、《金枝》作者弗雷澤爵士的研究:「禁食豬肉不是由於不衛生,而是由於圖騰的禁忌。因為早期猶太人的祖先一度以豬(或係野豬)為神,大概是基於這種關係,祭司才以不潔為口實而禁食豬肉。」
所以,豬肉在猶太人「可食」禁食之列。
凶猛的禽類不能吃,因為傷害心靈。魚類可以吃,但得有鰭和鱗的魚才行。沒有鱗的魚,不在可食名單中;貝類如蝦子、大龍蝦、蚵、螃蟹、蛤等,也在禁吃之列,因為這些海鮮都沒有魚鰭,也沒有魚鱗。
美國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從小生長在非猶太人社區,幾次隨著爸爸工作搬家,都住在非猶太人社區。史匹柏在傳記中說,家裡雖然屬於正統猶太教家庭,但他的父母沒有遵從「可食」的規定,只有爺爺、奶奶或拉比來他們家時,史匹柏家才臨時遵守「可食」。有一次,史匹柏的爺爺、奶奶突然來訪,史匹柏和媽媽正在吃蝦子,來不及藏了,母子不得不將整盤蝦子藏到棉被裡。
而我的朋友艾德四歲就進入猶太神學院就讀,直到十四歲感覺無趣,轉到普通高中上學。艾德原來也是嚴謹的正統猶太教徒,離開神學院後變成無神論者。有一次他邀請我上亞特蘭大的金佛中餐館,我不敢點菜,他倒是拿起菜單說:「我們就點什錦綜合菜。」也就是十來種菜混在一起炒成一盤的綜合菜,裡頭有魚、有蝦,還有豬肉和青菜,當下我是目瞪口呆。
而大衛最愛的食物是蝦子。他說,如果從小就不能吃蝦子,他不知道自己的年少歲月該如何度過。但是我相信,如果大衛的家是遵守「可食」的家庭,他的想法自然而然會改變。
烹飪器具格外重要
吃飯皇帝大,皇帝用的烹飪器具也格外重要,鍋碗瓢盆得和非可食食物器皿分開。例如煮奶製品的鍋子不能用來煮肉。而且,不只烹飪用具要分開,連水槽也要分開,不可在同一個水槽洗滌。貝爾教授甚至說,有些猶太家庭有二個洗碗機,一個洗奶製品器具,一個洗煮肉器具。
換句話說,若我家的鍋子煮過豬肉,即便洗得非常乾淨徹底,也不能用來煮可食食物,一定得更換成沒有煮過非可食食物的鍋子才行。猶太人沒有吃「鍋邊素」的觀念和作法。哇!這樣說來,煮過葷菜的鍋子,就算洗得一乾二淨,對虔誠的素食者來說,吃起來心裡還是毛毛的。
飲食如此嚴謹,當皇帝得遵守戒律,難難難!
難怪每次猶太家庭邀請參加派對,我主動提議做菜帶去,一如美國人或其他猶太賓客的作法,卻總是被拒絕。他們都對我這個非猶太人說:「人來就好!不必帶食物來。」所以,我每次都「空手到」;大衛都帶一瓶紅酒去作客;爾尼和他的女朋友瑞內也都是帶一瓶紅酒出席派對。但塔爾對我說:「最好連酒也別帶!只要牽涉到食物,最安全的作法就是避開食物。」
根據塔爾的說法,猶太人文化不是只有一種,而是五、六種之多。「食物最容易觸犯猶太教規,避免食物為宜。」這是塔爾傳授給我和猶太人交朋友的祕訣。這可以追溯到八世紀時,猶太人已經縱橫全球商場。駱得門教授說,猶太人從一個大陸旅行到另一個大陸,如從中國買貨物,運到中東、歐洲和非洲賣,以滿足基督徒和伊斯蘭教徒對貨物的需求;當時猶太人會說六、七種語言,與基督徒和穆斯林相處融洽,但猶太人不能喝基督徒釀的酒,為了安息日晚餐的酒,就需要大費苦心。難怪塔爾說,最好連酒也別帶去猶太人家。
*摘自時報出版《猶太人和你想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