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演員,演什麼是什麼。」大家都這麼說。但是,演員沒辦法演什麼就「是」什麼。演員實際能做的,是找到自己與角色之間的關連性,使自己靠近角色的同時,也讓角色靠近自己。所以,每個角色都還是我,但是每個角色也不全然是我,他們是我在現實生活中沒有被實現的可能性。
當我創造出一個角色,在我喜愛他的同時,也憂懼被他創造出來的我。顯然某些角色已經越過了一個人格特質的邊界,而回到現實生活中的我,只能繞道而行。
我想,無論我們是不是演員,這條可能被跨越的邊界,都是吸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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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能成為與自己截然不同的人,是每個人心中最深刻的願望。當我們開始幻想著不一樣的自己,就代表我們被邊界另一頭的可能性吸引,也只有在邊界的另一頭,生命所要追問的神祕事物才會開展。
當我對自己說「希望能像他那樣交朋友,社交生活精采可期」,或是「希望能像他一樣靜下心來,從閱讀中獲得樂趣」,我們腦中想的其實是「變成他」,以他現在的樣子作為想像的模板。但是無論我們如何努力,世界上沒有人可以真正變成另一個已經存在的人,於是這些希望注定招致失望。
又或者,我可以像演員一樣思考,把對方當成一個「可以被演出的角色」。他的思考及行為模式只是「我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實現的某種可能性」,就如同演員無法真正變成殺人犯,只能演出「如果我是殺人犯,會是這樣或是那樣」,演員試著讓「殺人犯」的行為思考模式來靠近自己,而不是徒勞地認為自己只要努力就能變成一個殺人犯,更糟糕的是,催眠自己就是殺人犯。
再來,為了試探自己能靠近角色的可能性,我們必須嘗試做出某些自己能接受,也在社會可接受範圍內的實際行動,再由這些行動去揣摩這個角色可能歷經的心境波折。例如我聽過一個朋友分享,他飾演的殺人犯是個有正常社交生活與職業的人,一不小心在肢體衝突中致人於死。於是,這名演員就實際安排了一周,把豬肉塊用黑色垃圾袋分裝放在冰箱,再挑一個日子把它們載去山上試著掩埋,記錄這一切行動在心境上的微妙經驗。
實際行動對思考方式的影響力遠比我們所想像的強大許多,跨出一步去做目標角色會做的事,我們馬上就會有不一樣的感受。不是說馬上就能變成目標角色,而是可以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和自己原本所預想的落差有多少。如果今天我就是他那樣的人,會是什麼樣子?如果今天他就是我這樣的人,會是什麼樣子?兩者之間的交集大概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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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方式想像生活裡的情境,如果我是善於結交朋友的人,那會是什麼樣子?屬於我的版本的社交圈會是什麼樣子?如果我是偏好安靜的人,那就不該期待這裡充滿喧鬧熱情的朋友。我們說「跨出」舒適圈而不說「拋棄」舒適圈,就是因為至少還要有一隻腳勾得到舒適的邊緣,讓已經擅長的東西幫助我們與新的東西融合。
例如我不太會找話題與新朋友建立關係,但是我會跳舞,節奏是我的舒適圈,於是在社交舞的練習中,我有機會認識來自各行各業的新朋友。接著,我實際行動,邀請一起跳舞的新朋友們一起聚餐,儘管不知道聊什麼,但聊聊食物和跳舞,說不定這就是屬於我的版本的「社交生活精采可期」。
與其耗盡心力地使自己成為另一個角色,不如藉由實際行動去探索邊界另一頭的可能性,找到角色與自己之間,可以被演出的支點,讓角色來靠近自己。
演員不見得有辦法演什麼是什麼,但是好的演員在試圖靠近角色的同時,一定同時設法讓角色靠過來像自己。與其讓自己成為角色,不如讓角色成為自己。
●摘自遠流出版《沒有別人,怎麼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