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火大遊行」進入倒數,朝野對抗升溫。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查被外界喻為「旺中條款」的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院黨團「出奇招」,轉而全力支持民進黨版,朝野立委火速初審通過廣電三法,「反媒體壟斷」、「媒金分離」等條款確定入法,朝野明天均祭出甲級動員,不排除最快明天完成三讀立法。
針對反媒體壟斷的部分做出重大修正,增訂「旺中條款」,將保險業列入「媒金分離」項目,保險業者不得跨業投資媒體,而且不得擔任有線電視系統平台、有線及無線電視頻道負責人、發起人。
「反媒體壟斷」是民進黨周日火大遊行的三大訴求之一,原先對「反媒體壟斷」入法持保留態度的國民黨,昨天在交通委員會不但未阻擋,一條未刪通過民進黨團版本。綠營感到訝異。
在反媒體壟斷部分,明定「持有全國性報紙或無線電視百分之十以上股權者,不但不能申請經營系統台;若直接或間接持股,也不得佔百分之十以上」。
民進黨團指出,因蔡衍明目前擁有中時及中視,因此禁止併購中嘉有線系統;等於中嘉併購案宣告破局。未來國內平面媒體、無線電視台大老闆也幾乎都無法再投資系統台。
在媒金分離部分,明定禁止金控、銀行、保險集團負責人(及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跨業經營媒體,包括有線、無線電視及系統台均不得經營。
民進黨團表示,蔡衍明在「旺旺友聯產物保險」持股百分之六十五並身兼董事,他未來面臨兩個選擇:若想繼續擁有旺旺友聯股份、擔任董事,就必須放棄有線、無線電視媒體及系統台經營權;若想經營電子媒體,就必須放棄旺旺友聯董事一職。
民進黨修法版本也納入民間團體及學者主張,增訂外部獨立董事制度,包括無線、有線電視台都必須由員工或工會公開推薦一名社會公正人士擔任獨立董事。
另增訂專業自主條款,有線電視台必須訂定「編輯室公約」、「媒體自律機制規範」等。不過,因民進黨團在「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中漏列專業自主條款,黨團不排除再以修正動議方式補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