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偵辦「行李汽油彈」案,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約談休旅車賴姓車主、賴的弟弟與施姓仲介者後,懷疑整起案件是預謀犯案,主嫌在上月底以「借名登記」方式買車,意圖混淆偵辦方向。
據查,賴姓哥哥五十二歲、有殘障手冊,弟弟四十九歲,但和盧嘉辰服務處外監視器拍到的嫌犯,年約卅多歲不符,加上車輛沒有失竊報案紀錄,檢警將釐清賴男出借身分的對象。
檢警昨也約談施姓仲介者到案,據悉,賴姓車主並非實際購車者,只是買方的人頭戶,這輛休旅車賴根本沒開過,而仲介賴當人頭的施姓計程車司機 ,昨天也向檢警交代實際購車者身分,辦案人員正深入追查。
檢警調查發現,賴坦承收數萬元報酬,當「人頭」車主,因此得知車子被當成犯案工具時,覺得很驚訝。賴姓兄弟與施姓仲介,三人都向檢警提出不在場證明,檢警從三人通聯等紀錄調查,也未發現三人在案發時出現在桃園或土城,初步排除涉案,訊後請回。
檢警調閱桃園機場旁民營停車場監視器,發現兩名男子下車後到機場,懷疑兩人已經潛逃出境,檢警正調閱班機資料、登機紀錄與出境資料追查;但也不排除兩人是刻意被監視器拍到,誤導兩人已離境。
據透露,由於四個可疑行李箱內的汽油塑膠桶、鬧鐘,摻有硝酸銨,檢警研判嫌犯不具有製造炸彈的專業知識,可能從網路學習而來,恐嚇意味濃厚。
立委盧嘉辰昨天也公布歹徒到服務處前放置行李汽油彈過程。十二日中午十二時卅二分,一名歹徒頭戴鴨舌帽、身著印有中英文「警察」、「POLICE 」的反光背心。歹徒先把休旅車停在服務處旁花店,搬下兩個行李箱。
他說,歹徒第一次走慢車道推行李箱到服務處前,左探右看後找不到合適位置再推回。第二次改走人行道再推到服務處前,放完後快步從慢車道跑回車上,作案休旅車隨即駛離,過程約一分半鐘。他表示,當時服務處大門關著,蘇姓女助理返回發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炸彈」搬進服務處。
盧嘉辰說,歹徒是否有政治動機由警方釐清,他認為不是針對他個人、宗教或核四。不過歹徒下車直接停在服務處附近,沒有尋找或問人的動作,不排除有地緣關係。
警方說,賴姓兄弟在台中大里同住,警方曾查訪鄰居,得知哥哥開計程車,行動不太方便,走路一跛一跛的,目前離婚;弟弟經常在家,尚未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