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司法關說被國民黨撤銷黨籍,立法院長資格不保,王金平向法院提起「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判決確定前,他能繼續行使中國國民黨黨員權利,台北地院昨天裁准王金平的聲請。
法院裁定,王金平提供九百卅八萬元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之前,可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法院認為,若未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縱使將來王金平勝訴,也無法回復立委職務,對王金平而言屬具體、明確且難以回復的重大急迫危險。
「我們非常遺憾,也非常失望。」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表示,國民黨一定會向高院提抗告;他說法院如此裁定,希望大家從現在開始不要再說「法院是某某黨開的」、「某某人又把手伸進法院裡」,這些流言應就此打住。
陳明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王金平喪失黨員資格當下,他已喪失立法委員資格,不理解假處分到底要保全什麼?
「非常謝謝中華民國法官!」王金平的律師許英傑說,合議庭在歷史關鍵時刻做出非常正確的決定,「我們呼籲國民黨審慎思考,不要濫行抗告。」
許英傑表示,已第一時間通知王金平裁定結果,但不願透露王金平的反應。他說,從九月十日到昨天,王金平的國民黨黨員身分一直存在,中選會不能依照國民黨的無效處分,通知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立委資格。
王金平本月十一日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及緊急處置 ,禁止國民黨將撤銷黨籍證明書送達中選會,也禁止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其立法委員資格;法院前天開庭時,立法院已收到中選會要求註銷王金平名籍函,因此,王金平的律師團當庭改聲請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判決確定前,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北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目的,是讓當事人在充分準備下,專心打本案訴訟;王金平是不分區立委,他會因喪失黨員身分而失去立委資格,且名額一旦遞補,王金平日後無法回復立委職務,損害「永久無法彌補」,因此裁准王金平的聲請。
至於中選會公文送達、立法院註銷名籍、選罷法的解釋與效力等問題,屬於行政法領域,非民事法庭可審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