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一○六年全般刑案發生數廿九萬三二四七件,較一○五年減少一五八四件、減少零點五%,破獲率九十四點八二%。其中以公共危險罪(含酒後駕車)占廿二點九一%最多,毒品廿點一四%居次,竊盜十七點三%第三,詐欺七點七一%,四案類合占六成八。
統計數字透露訊息有三,一是警察在查緝重點犯罪的工作部署已有成效,二是毒品犯罪與許多財產犯罪相關聯,連帶提高其他犯罪的發生數,三是社會經濟景氣不佳,相對剝奪感嚴重,「悶經濟」的犯罪症候群大量出現。
九成四的高破獲率,代表警方將許多資源投入於政府宣示的打擊公共危險與毒品等犯罪類型,已初具成效,更凸顯警方對此類辦案的態度應屬「積極且敏感的」,因此獲致此等結果。
另一方面毒品犯罪件數雖占全般刑案發生數的第二名,惟許多實證研究發現,毒品犯罪行為與暴力、竊盜、詐欺均有高度關聯性,因此毒品犯罪被破獲數量增加,高關聯性的其他犯罪類型的被破獲率亦會連動增加,這正說明政府要對毒品犯罪嚴加查緝的主要原因。
至於因社會經濟景氣不佳所導致的犯罪類型,如公共危險罪、竊盜與詐欺等,並非單靠警方取締得以平靜,此乃經濟與社會結構問題之所在,正好告訴政府,「悶經濟」是會導致犯罪的!
無論是一例一休、年改問題、長期低薪等問題,都會讓社會有所怨懟,甚至提高對貧富不均的恨意,孳生反社會心理和行為,這部分是本次統計給予經濟、勞動等部門最好的建言,如果經濟不搞好,社會難維穩。
另本次統計的弦外之音,儘管警方在查緝政府打擊的重大犯罪獲得成效,從犯罪預防策略觀點來看,警方僅做到了「大循環/巨觀」的犯罪防治,如回應政府宣示政策、立委監督,及降低警方遭致輿論苛責聲浪等所做的「策略性部署」。
反觀民眾擔心的社會滋擾,如夜間飆車噪音取締、家暴與性侵害、地痞流氓滋擾、破壞環境與汙染、侵占馬路的路霸等「小循環/微觀」的犯罪或社會秩序維護事件,受到須會同其他部門合力查緝與可能有地方民代關說等因素,對一般民眾關切的滋擾問題上,則較沒有在統計數字背後予以回應,此或許道出警察執法力有未逮的限制因素。
不過這並非藉口,如果先加強取締,將可獲得民眾高度支持。警方能否不畏懼民代關說或特權,端視警察的決心(如美國紐約警察素來以回應民眾關心的犯罪作為查緝指標)與執法態度,各地方警察首長如何展現不畏強權的毅力與智慧,才能深獲民心。
期盼未來全般刑案統計能多回應民眾切身相關的「微型」犯罪查緝成效,社會也應多鼓勵媒體報導警方強勢遏止地方毒瘤的新聞,以贏得民眾對警方執法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