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日前接受專訪說:一旦核電廠比如核一、核二發生問題,整個北部都癱瘓…這是一個非常致命的風險;又說:核廢料無處去,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我在原能會服務期間,參與核電安全(風險)和核廢料處理(處置)的討論,都是根據國內外專業研究報告,相關資料在政府網站都找得到。根據這些資料,我必須說:蔡總統,您錯了!
蔡總統依據是:核電廠一旦出事周邊至少卅公里都會受影響。這種「卅公里逃命圈」的說法,最早是引自車諾比事故的影響範圍。但因車諾比電廠沒有圍阻體,而事故影響範圍和放射性物質外釋量的多少及外釋途徑相關,因此車諾比事故後國際原子能總署推動嚴重事故機率風險評估,並落實於相關安全規範,其中一項就是緊急應變區計算方法,各國均據以制定相關國內法規,並逐年執行緊急應變演習,我國亦不例外。
各國執行緊急應變區計算結果,從二到卅公里都有,主因核電廠設計、廠區特性、地形、氣候、人口…等因素而異。福島電廠事故後,我國重新檢討計算,將原先五公里擴大到八公里,同時增加到十六公里的緊急應變準備區。值得注意的是,福島事故經驗顯示,事故影響區域並非以電廠為中心的圓,而是依風向而有不同範圍的影響,例如福島電廠西北方向的輻射影響區遠到卅多公里外,而其他方向則不到十公里。
請特別注意,福島電廠中六部機組有四部機組受事故影響,而國內核電廠內則只有兩部機組,何況福島事故後執行安全強化,更不會有那麼大量輻射外釋可能。所以請蔡總統不要再引用「卅公里」的錯誤數據!
至於核廢料「無處去」,指的是長期處置場所還沒找到,這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國內找不到可長期安全處置場址,而是因為問題被泛政治化。
核廢料分為低強度核廢料和用過核燃料兩大類,低強度核廢料因放射性低,最終處置採用地表淺層或坑道掩埋方式;用過燃料的最終處置則採用數百公尺地下深層處置。
國際上有超過八十座運轉中低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分布卅四國,有部分國家甚至沒有核能電廠,原因是其他醫農工應用也會產生低強度核廢料;我國是極少數有核能發電但無最終處置場國家,從技術面看不出我國有何理由沒能力建置安全的低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至於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處置,因技術難度較高,除了瑞典、芬蘭、和法國預定在二○二二至二五年左右會建置完成外,其他國家也在努力中。
我國這兩項工作都起步很早,但現在都因受到阻礙而停止了。反核人士企圖藉由「核廢料無解」來阻止舊核電廠延役和新核電廠興建;但是過去產生的核廢料已是既存事實,無論延不延役,問題都必須解決。現在既然「非核」成政策,應該可以理性解決核廢問題,請蔡總統切勿仍停留在「核廢無處可去」的思維。
記得我二○○八年到原能會時,要求同仁「憑專業、說實話」,我告訴他們:假如承襲「奉承上意」惡習,以至於我做了錯誤決策,那是陷我於不義。我願再建議過去同事們要向蔡總統說:您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