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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第4518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君子和而不同?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香港太陽花會是中港前途轉捩點?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推動自貿協定 政府不該怠惰不前
民意論壇 聯合筆記/吸管與保麗龍
民進黨利用反送中 販賣謊言恐懼
館長逼藝人表態 就是霸凌
從港督到特首 港人何去何從?
公審管中閔 違憲狠者無懼
港反政治送中 更怕經濟送終
6歲前國家養…看日本創新首獎
合作單位付實習生薪水 不符實際
一件法官聲請釋憲案 為何拖了8年?
漁業解危? 歐盟仍可能紅牌制裁台灣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君子和而不同?
聯合報黑白集/聯合報

蔡總統新提名的大法官在立法院強渡關山,全部通過同意任命,加上既往已任命的大法官,這種在人數上對憲法法院的絕對控制,已造成台灣自政治改革以來,罕見的司法最高單位失衡現象,所謂「完全執政」也加添了一筆詭奇的色調。以往因為不告不理,司法在權力制衡的學理上被稱為「最不危險」的政府部門,未來是否躁進,社會上有許多疑慮。

如何面對這種司法「新常態」?或許主觀上只能阿Q式地要求大法官們「君子和而不同」。畢竟這些大法官都是在法學界或實務界學有專精,享有一定地位的法律人,憑著良知獨立審判是最起碼的要求。

在政治界,君子和而不同最極端之例,可見張學良悼蔣介石那幅知名的輓聯:「關懷之殷情同骨肉,政見之爭宛若仇讎」。

司法界或許不必到如此地步。美國近年憲政史上,也有傾向共和黨、極端保守、嚴格詮釋聯邦憲法的大法官史卡利亞,與極端重視人權(尤其是女權)、民主黨傾向、高度自由派的女性大法官金絲柏,於公兩人針鋒相對,幾乎永遠唱反調,於私則互相敬重,交情深厚!在美國司法界傳為佳話,也是君子和而不同的典範。

至於客觀上如何看待這種司法新常態?比較可信的指標就是不同意見書,包括各種程度不一的一部不同意見書及協同意見書等。這些不同意見書的質與量,可以讓我們社會與未來的史學者檢視,到底有沒有「君子和而不同」的實證現象。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香港太陽花會是中港前途轉捩點?
聯合報社論/聯合報

香港回歸廿二周年,五十五萬港人依例舉行遊行,今年主題延續反送中運動,要求「撤回惡法,林鄭下台」,然遊行之外抗爭升級擴大,不僅阻礙慶典進行,甚至攻占立法會,再現台灣太陽花運動。值得關注的是,港人和平抗議的傳統,終究在北京干預自治影響下,跨出暴力的一步,示威者發出抗爭宣言,要求解散立法會,實施普選,直接向北京提出挑戰。

香港特首譴責暴力,強調不下台,對違法行為必定追究到底,還同時肯定民陣遊行和平落幕。這鬆緊相間的立場,促使輿論風向轉變,質疑暴力反送中的正當性,網路上許多市民批評港府對施暴者放水。發起反送中的民陣呼籲民眾,在抗爭未完時,對不同行動可有不同看法,但不要相互指責,不要割蓆。香港社會被港版太陽花事件裂解,中港政府如何處理這暴力的一步,攸關一城一國前途深遠。

反送中事件後,港府除道歉及無限期暫緩逃犯條例修正,並未積極化解社會歧見。民陣再起遊行,並藉G20大阪峰會向國際發聲尋求支援,然而峰會充斥強權基於現實利害的政經交易,香港問題未獲關注。

受到內外冷遇的年輕示威族群出現激烈的自殺行為,被冠以「烈士」之名,觸發群情悲憤,加上移民與資金外逃頓時熱議,七一遊行人數大幅減少等,構成攻占立法會的背景氛圍。但暴力顯然傷及運動的社會支持,英國外相及歐盟外交官員表態支持港人爭自由,也要求抗議者自制,不接受任何暴力行為。親泛民派的大律師公會主席也批評示威者暴力行為破壞香港法治。

攻占立法會行動歷時大半天,港警並無前次以催淚彈等手段積極驅離,群眾攻入後警察突然撤離,接下來三小時數百人四處噴漆毀牆拆設備後,港警開始清場。此舉被批評是「設局」誘使年輕人犯罪,政府得藉司法手段解決政治爭議。

這個結果凸顯台港兩地的根本差異,台灣政黨政治足以作為人民對抗政府的緩衝區,台版太陽花背後是藍綠攻防,綠委甚至幫忙「看門」,而藍營認輸後,學生的下台階也順勢出現。但香港全無此條件,無論有無北京所指的境外勢力,最終仍由民眾承擔一國兩制治理危機的苦果,港府無意甚至是無權尋求社會中間力量支持,重建官民互信,特首口說開放包容貼近民情,實則神隱拒絕與社會對話。

儘管港府否認設局,但拉高觀察點可發現,政府班子更像是以「不作為」設局,使民怨因高壓失控,待社會成本爆表後運動解體,政府最後進場清理殘部勢力。百萬反送中群眾,多數是長期不滿政府懶理民生,只專注與內地融合的基建工程,積累嚴重被剝奪感;政府明知問題所在卻不務實解決,坐任公民運動走向暴力抗爭,莫非執政者意圖一次清理?

多年來北京大幅壓縮香港言論自由及參政空間,阻礙公民社會發展,港府容許遊行以利舒壓,卻不面對真實民意,導致抗爭愈漸激烈。更令人憂心的是,抗爭者多屬回歸後世代,部分竟視英國殖民時期治理制度為典範,肯定其具有優於中國威權體制的進步價值,不僅遊行出現港獨擎舉港英旗,攻占立法會群眾也掛起這面殖民政府的權力象徵。

台港情況不同,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市場,在香港卻是繁榮穩定的保證;如今「一國」侵奪「兩制」,港人抗爭由是而起,甚至港台社會連動迭起波瀾。北京當局必須正視香港社會因政治衝突,演變成國族認同危機,不能再讓社會傷痕反復流血結痂,成為牽延未來的時代遺恨。香港若不再是香港,中國也將蒙受其害,不僅世人對崛起的中國油生更多疑慮,香港的動盪因子也將成為執政包袱。北京當局應當深思,香港保有足夠的民主與多元彈性,中國方得從容起手轉身的餘裕。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推動自貿協定 政府不該怠惰不前
經濟日報社論/經濟日報
對於台灣能否簽署更多「自由貿易協定」(FTA),得以在出口時免除各國關稅和非關稅貿易障礙,公平地和外國競爭,已經成為國人普遍的焦慮。雖然各種媒體不斷提醒政府要努力求突破,本社論也在6月14日再次提醒政府,英國和韓國已經完成諮商,年底前就會生效;而更早的2月17日,本社論也提醒日本和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已經生效。但無論如何提醒,我國的自由貿易協定現狀,就是不動如山、毫無進展。

前朝馬政府好歹簽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早期收穫清單中讓500多項製造貨品和18種農產品得以免關稅出口到中國大陸;蔡政府批評馬政府傾中,卻不願意將ECFA作廢,顯然是看到這其實是對台灣有利的協議。但是,蔡政府三年多來,除了和史瓦帝尼簽了一個無足輕重的協定外,可說是一事無成。這凸顯了當前我國官僚體系的無能,和主政者的缺乏前瞻,無法讓國家快步向前。在貿易條件逐步惡化之下,無論國內企業如何努力,都將事倍功半,經濟難以成長;而僅有的成長又集中在電子資訊相關產業、惡化所得分配,台灣經濟將「拉丁美洲化」,讓政黨輪替成為常態,人民逐漸沒有未來。

其實,無論是想和美國簽署自貿協定,或和日本等國簽署「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或和其他國家簽署貿易協定,都有兩大問題必須解決:一是相關法規是否符合未來協定規範的自由化之需,二是國內產業是否能調適到應付市場開放帶來的國際競爭。很遺憾地,政府迄今只對第一項感到興趣,因為它簡單可行,只要對照國內相關法規,在未能符合自由化之處研究調整或修法即可。但是要完成第二項,就必須要有妥善強化產業競爭力的方案,以及相對應的資源提供,涉及預算提撥和方案的妥適性;但迄今為止,政府沒有任何有效的方案對策。因此,如若美國、跨太平洋夥伴或東協等大型貿易對手要和我國諮商貿易協定時,第二項問題就會發生,弱勢產業和農民就會大規模示威抗爭,讓企圖簽署有顯著影響的自貿協定成為台灣的夢魘。

這樣的事實近年來已經發生過多次,第一次是美國利用其「綜合貿易法案」301條款威脅貿易報復之下,要求台灣開放美國水果和火雞肉進口,政府準備對美國開放市場,導致1988年3月16日發生4,000位果農遊行抗議的「316事件」;3月21日,5,000位雞農又北上抗議,當時的國貿局長蕭萬長遭丟滿身雞蛋;5月20日,又有1萬名農民參加的著名流血示威-「520農權運動事件」。故我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因必須對農業進行部分開放,李登輝前總統就指示設立規模1,000億元新台幣的「農業發展基金」來支持農業轉型發展、消除農民憂慮,事實上也基本達成了目標。

但是在和北京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時,馬政府卻忘了該撫慰弱勢產業,導致2013年7月開始,就產生了一連串的產業界示威抗議,終於爆發了2014年3月的太陽花學運,讓兩岸服貿無法生效而胎死腹中。血跡斑斑的前塵往事,其實殷鑑不遠。以中小企業和小農為主的台灣經濟,極度畏懼市場開放的衝擊,一受到煽惑立刻就會上街遊行抗議。因此,若要簽署自貿協定相互開放市場,就必須對弱勢製造業和農業逐一設立協助其發展的機構、設立相當規模的調適基金和輔導方案、通過因貿易衝擊而失業的明確補助規範,讓可能受影響產業員工安心;否則,過去的慘痛經驗必然會再發生,不會因執政黨不同而有別。

請問上述諸多準備,政府完成了多少?若答案是否定的,為何還怠惰不前?

   
民意論壇
聯合筆記/吸管與保麗龍
鄭朝陽/聯合報

七月一日起,幾類餐飲場所都不提供塑膠吸管了,或許有許多不便之處,卻是台灣減塑的另一項里程碑,也是減少海洋廢棄物、重建環境價值的選擇;因為這一點點不方便,卻可能減少海龜、鯨豚等海洋生物吞食致死的風險。

老實說,這一點還是要肯定環保署,願意踏出這一步,雖然禁令準備階段,出現許多思慮不周的差錯,但這一步踏出去,能夠帶領國人從日常生活的需要中反省、減廢,就像早期用慣了塑膠提袋,限用塑膠袋之後,減塑的習慣也能逐漸養成,比亞洲鄰近國家都來得進步。

不過,台灣的環保問題還是百廢待舉,只是忙碌的人們沒有時間關注。好比台灣西南沿海、潟湖廣泛使用的養蚵浮棚,用的幾乎都是保麗龍材質浮具,這些浮具經海水沖刷與拉扯,逐漸碎裂成細微顆粒,時間一久就成了奈米級的塑膠微粒,無邊無際地散布在海域裡,大一點的就卡在沙灘上,尤其就在五、六月,南部的部分海灘猶如「五月雪」、「六月雪」,違和的畫面令人不忍卒睹。

環境髒亂難以清理,養蚵的環境成本轉嫁由全民埋單,成了環境不正義。重點是,如果「五月雪」、「六月雪」清理得了便罷,官方根本束手無策,只能任由保麗龍微粒汙染擴大、蔓延,但消費者通常不知道,吃下肚的美味鮮蚵可能是犧牲環境換來的。

保麗龍已列為毒塑膠,除了小碎末無力處理,保麗龍因孔隙多,會吸附海水中的有機汙染物是一般塑膠的八至廿倍,即使變成極細的微粒狀,都能被生物吸收。

而蚵(牡蠣)是濾食性生物,專吃水中的浮游生物和藻類等,具淨化水質功能;人們不斷製造這些保麗龍微粒,一旦經由浮游生物進到蚵的體內,經由食物鏈進入人體,就等於吃進自己製造的垃圾,成了「因果循環」。

民間不斷呼籲政府要禁用保麗龍養蚵浮具,改成PE浮具,但一開始官方只從養殖漁民的生計著想,考慮兩者價差逾倍而猶豫不決,加上民代從旁施壓阻撓,讓亂象持續。如今隨著技術進步、價格漸趨合理,加上政府祭出補助措施,該是大刀闊斧、撥亂反正的時候了。

以台南市政府日前宣稱的養蚵保麗龍浮具禁令為例,看似鐵腕要求保麗龍浮具必須包覆,否則一具開罰一萬元,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禁令恐治標不治本,成效仍有待觀察。

   
民進黨利用反送中 販賣謊言恐懼
呂謦煒/國民黨青年團前總團長(台/聯合報

在香港「反送中」遊行日趨激烈,台灣民眾也高度關注的情況下,民進黨再度配合散播謊言與恐懼,煽動對中國大陸的敵意。蔡英文以總統的高度支持香港追求民主自由,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與黃之鋒連線七一遊行,並抨擊正在初選的國民黨竟支持「九二共識,一國兩制」。無疑,民進黨想透過「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口號,渲染台灣與中國大陸進一步整合所面臨的風險與挑戰,並汙衊國民黨主張的「九二共識」背後含意是「一國兩制」,進而讓主張兩岸持續深度交流的國民黨左支右絀。

不過,民進黨在支持香港民主的言語中,其實充滿了煽動性的謊言,比如硬將「九二共識」與「一國兩制」連結,無視國民黨已多次表明反對一國兩制,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將香港與台灣對比,無視香港是中共轄下一行政區,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此一關鍵差異。

民進黨支持香港人爭民主,其實目的是蔡英文所說的「如果民進黨二○二○守不住政權,這會是個比香港還嚴重的問題」,將民進黨政權的執政與否當作是民主的指標。然而,民主自由的基本道理,應該是做得好連任、做不好下台。美國學者杭亭頓就曾表示,要達到「民主鞏固」必須經過兩次以上的「政黨輪替」,顯見政黨輪替是民主政治的常態。

要民進黨持續執政,才算是守護民主,這其實是把「民主」當成「民進黨做主」,完全沒有政治學的基本ABC。只要人民看清楚民進黨的本質與背後的真相,靠著販賣恐懼與謊言而僥倖執政的政黨,是沒有第二次機會的。

   
館長逼藝人表態 就是霸凌
邱寶福/國中教師(台南市)/聯合報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中,點名台灣藝人應該要明確表態自己是「哪裡人」,引發正反兩方熱議。館長的粉絲紛紛湧入被點名的藝人臉書留言,包括憲哥在內被點名的藝人都選擇低調不回應,但也有網友表示館長自己做不到對岸的生意,就要拉所有人一起下水。

每到選舉,統獨議題就會搬上檯面,大家都在比誰比較愛台灣。有人用二分法來決定一個人愛不愛台灣,支持台獨就是愛台灣,支持統一就是不愛台灣;勇於表態自己是台灣人就是愛台灣,表態自己是中國人就是不愛台灣。但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台灣,支持台獨的政治人物,有多少人三天兩頭就往對岸跑,有多少親戚在大陸做生意,有多少人閃兵,希望館長可以一視同仁,點名這些人,請他們表態。

大牌藝人在中國一集的演出酬勞可能是台灣的十倍,只要表態挺台獨仇中的言論,就會被對岸全面封殺,大家在鍵盤後面罵這些藝人為了賺錢卑躬屈膝;但如果換成是你,你可以沒有任何一絲猶豫或顧慮嗎?就現實面來說,這就是台灣目前的困境,沒有經濟實力作為後盾,不要說這些藝人,以後台灣的年輕人可能有許多都會跑到對岸工作,難道館長也要這些年輕人全部表態嗎?

周子瑜為一張手拿國旗的照片,被黃安舉報為台獨藝人,被大陸網友抵制,事後在經紀公司的安排之下,一身素顏,面容憔悴的在鏡頭前發表一個中國言論。台灣藝人在大陸發展已是常態,刻意避開統獨議題,大家心照不宣,今天館長逼這些藝人表態,綜藝天王吳宗憲選擇冷處理,我想是最好的回應。因為有些問題,你不管怎麼回應,都會得罪另一批人,這個時候,不回應反而是最好的回應。退一步來說,館長拋出這個議題,無形中替自己拉到不少年輕人的訂閱與按讚,卻讓哪些被點名的藝人裡外不是人,這樣的行為在我看來,就是一種霸凌。

   
從港督到特首 港人何去何從?
謝宗達/退休人員(基隆市)/聯合報

從國共內戰到國民政府遷台,香港位居東西文化交匯處,長期扮演兩岸的折衝地;從早期港劇成功燃起風潮,造成萬人空巷,港星風靡全台,及港式料理矗立台北街頭等,特有的港式文化,深深影響海峽對岸的台灣幾代人。

在九七回歸前的港劇及香港警匪片,常看到香港警察對英女王肖像致敬;筆者曾遇到來台工作的香港籍同事,或來台念書的香港僑生,在港督治港下的香港,部分港人認同為大英國協香港地區居民,也有部分港人以純正香港人自居。

九七回歸後,港人數度上街爭取民主,目前港人再度發起反送中遊行,短期影響是港人的日常就學及生活,或者是到港旅遊的觀光客們;長期影響層面,是香港社會未來如何能維持足夠的法治與自由,經濟能否繁榮。

無可諱言,當前特首治港下的香港,一國兩制下的祖國為中國大陸,身在對岸的台灣人支持港人爭取充分的民主自由;但是,美國、歐盟等國面對中國經濟崛起的貿易與科技戰,已經自顧不暇;何況,中國大陸與為香港一國的關係下,國際社會難以干預他國內政。港人未來擁有多大法治與自治,還是決定於習政權對香港人民有多大的愛與包容。

   
公審管中閔 違憲狠者無懼
林世宗/退休美國憲法教授(台北市/聯合報

今天司法院所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主動」公開審理管中閔彈劾案。這是蔡英文政府「卡管」未成,再升級,將管中閔卡進法庭「公審」,羞辱台大校長,不惜損傷台灣高等教育與人才,這就是民進黨的「愛台灣」。讓台大師生情何以堪!

更甚者,此一醜劇已涉及極其嚴肅之違背權力分立,更嚴重侵奪管中閔於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基本人權。

雖然現行憲法規定,由公懲會「審判」彈劾案。但此乃背離「司法不介入彈劾」之憲法基本原理。所謂監察權本應由代表人民之國會對公務員所實施「政治監督」。美國憲法即明定:「監察彈劾權專屬於國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雷林奎斯於一九九三年判例更明確重申:「司法被定位於彈劾無任何角色。」此乃國會立法權與司法審判權之分際。

目前我國將彈劾分割為二:先由代表國會之監察院提起彈劾案,再交由司法院之公懲會審理判決。此種司法介入政治之憲政,世上少有。造成行憲數十年,監察彈劾不彰,被譏為「蚊子院」之關鍵。

另就彈劾管中閔「違法兼職」之事證為:公務員投稿雜誌,收取稿費。監委們可曾瞭解,此乃嚴重侵奪管中閔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基本人權?我國憲法明定:「人民有言論自由。」公務員受雇於政府,當然應履行其法定之職務,但並非因此完全剝奪其於憲法上,本於「人民」應享有之基本人權。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懷特大法官於一九八三年判例明確闡釋:法院應確保「公民不應為政府工作而被剝奪其基本人權。」因此,公務員當然保有憲法所保障其為公民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憲法權利」。尤其,公務員就其職務上相關領域事務,以其個人之能力、時間與資源,發表文章,表達意見,即有擴大再提升其職務功能之更高公共利益,裨益於其所屬機關、社會與國家,豐富意見市場之言論憲法價值。除非所發表文章或表達意見,有直接、且實質妨礙或干擾其有效履行法定職務或其所屬機關之運作與效益。此乃涉及相關法益之權衡,而屬於「憲法天平」衡量之判斷,應由所涉及機關負其舉證責任。

至於所謂公務員「違法兼職」,更屬空泛、模糊概念。難道人民受雇於政府,成為公務員,即猶如簽立賣身契;須承擔「空白責任」,完全剝奪從事其他事務之權利?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史迪文生大法官於一九九五年判例,就聯邦官員從事演講、出版收取報酬爭議,提出:「禁止收取報酬,毫無疑問,乃加諸於表達行為之實質負擔。」公務員收取之報酬乃於其個人工作場域,尤其為意見表達市場之相對收益,無關其法定職務所衍生或不當之不法對價,非屬政府事務。尤其公務員本於其個人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所獲取之相對利益或報酬,亦具有憲法保障位階之法益,非得認定其為「違法兼職」。

本文所提各項違憲挑戰,筆者自知僅是「狗吠火車」,毫不會影響今日之「公審」;因為即使蔡總統,違憲毫不改其色!尤其肩負違憲審查之大法官已綠化至三分之二,完全在「這個總統」掌控之下,「狠者無懼」。天佑台灣人民,二○二○將是關鍵。

   
港反政治送中 更怕經濟送終
馮國豪/崑山科技大學公共關係暨廣/聯合報

香港政府推動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引發軒然大波,七一遊行更爆發嚴重的衝突。七一衝突後香港能否恢復正常,還要看港府與北京當局的態度而定。

六月至今數次大遊行導火線固然是因為「逃犯條例」修法所致,但是香港人基本上是一群經濟動物,不是傳統的政治動物,這次的「反送中」期間,部分意涵其實是香港人對於經濟優勢逐漸失去的恐懼,大於政治上的無自由。

其實香港民眾的不滿主要還是來自九七年回歸後,經濟不均衡發展帶來的相對剝奪感,以及大陸人大批湧向香港帶來的衝擊。根據統計,香港本島平均房價從二千年每坪折合台幣七十二萬元飆升到二○一七年的二二七萬。二○一六年大陸人到香港旅遊人數達四二七八萬,到台灣旅遊人口為三五一萬。這一方面為香港創造就業機會,但另一方面導致物價飛升、文化衝突。而銅鑼灣書局事件與林榮基被失蹤案,讓港人的不安從經濟文化衝突延伸到人身自由安全,也成了「反送中」的重要養分。

七一遊行中雖延續「撤回惡法」與「林鄭下台」的口號,但在六月十八日林鄭月娥正式道歉,並宣布無限期擱置逃犯條例後,遊行的訴求與正當性已經大打折扣。同時原本支持香港反對運動的美國政府,在中美貿易戰暫緩的同時,國外支持的力量也正在快速衰退。儘管遊行人數估計仍超過五十萬人,但是訴求很難持續打動港人的心。

在這次遊行中看到群眾用推車和鐵棍衝撞立法會,用棍棒、強酸、強鹼攻擊警察,這是在六月兩次遊行中鮮少出現在鏡頭前的,這也落實過去警政單位的控訴,減少了反對派人士的正當性,因此部分參與遊行民眾也否認衝撞立法會與遊行有關,試圖做出切割。

其實對反對派訴求最大的威脅是七月的到來。七月是香港傳統暑假旅遊旺季,香港旅遊產業是其經濟命脈之一,六月兩次大遊行都是考試期間,不會影響旅遊產業,但是如果延續到七月,就會嚴重衝擊香港經濟。六月廿八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與旅遊界會面,已有旅遊界反映六月酒店訂房率按年下跌五%。

「反送中」活動正好在民進黨進行總統初選民調時,給了蔡英文很大著力點,順利將她送上民進黨候選人的位置,當然在後續的反送中運動民進黨政府也會持續見縫插針。但台灣必須慎重,過去在中美貿易方酣,美國政府也樂於看到台灣成為牽制中國大陸的一個棋子,但在這次川習會中將美國會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列為結論之一,就是例證。

比較健康的作法是應該聲援香港民眾追求自由與人權的立場,但不應該觸及香港主權與香港「一國兩制」問題。同樣的,作為台灣最大反對黨的國民黨也不應該在香港問題上默不作聲,應該給予港人適度的支持,同時也要呼籲北京政府對香港自由人權的打壓,將是對台灣民眾最糟糕的示範。

   
6歲前國家養…看日本創新首獎
晁成虎/科技業(澎縣馬公)/聯合報

國民黨總統初選參選人郭台銘日前拋出「新生兒從出生到六歲,由國家幫你養」的政見,立即遭到諸多攻訐,如行政院長蘇貞昌質疑若非亂開支票,即需加稅以支應兆元經費。郭首富除了以不懂創新回應,並補充將以建立「台灣大數據基因健康工程」,來自籌兌現政見的財源。

今年三月,第一屆日本開放創新大賞的首獎內閣總理大臣獎,頒給了弘前大學的「以超多項目健康大數據實現壽命革命的健康未來創新計畫」。

這是中路重之教授從二○○五年起推動的「岩木健康增進計畫」,為弘前市岩木地區居民實施包含腸內細菌、內臟脂肪、口腔唾液等健康檢查。十四年來,為一千餘人建立多達二千項的健康大數據,建構了緊密的產官學民合作體系。這個計畫到今年一月共有卅九家企業參與,每年約有三億日圓的民間投資,產生約二四二億日圓的經濟效益,增加雇用人數約一八一二人,抑制醫療費用約五二七億日圓。

郭台銘的六歲前國家養政見只是一個構想或創意,細節仍未明,而且尚未執行,並非創新。所謂創新,是把構想或創意成功實現,才能稱為創新。一個比日本開放創新大賞首獎更巨大的類似構想,我們應該包容,樂見能夠在台灣被執行。如果輸給一個日本大學教授,連這個為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創造更多福利的構想都被否決,還真會被日本人笑!

   
合作單位付實習生薪水 不符實際
張淑宜/博士生、企業人資主管(嘉/聯合報

七月一日上午九點,七位大學生準時到達辦公室來辦理暑期實習報到。十點鐘有一位實習生出席了專案會議。他的指導老師是本單位的組長,在會議中指著這位實習生說:「他所念的科系,跟本單位的業務完全相符耶。我們剛好有一個大型專案,就請他來當專案經理,負責總其成吧。」我趕快攔阻她:「不行。他現在連緊急逃生出口都還搞不清楚,怎麼能夠負責專案,而且總其成?」最後在單位首長裁示下,實習生不必負業務成敗責任。

這是真實的場景。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與學校進行產學合作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和學術研究機構。這四種單位都有各自的任務,沒有誰是以教育大學生為目的而存在。

這兩天學生暑假實習引起的話題是,學生如果實習時有從事於學習或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合作單位應該支付實習生薪水。其實說「薪水」或「工資」是錯誤的用語,依據勞基法定義:「勞工是指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工資是指勞工因為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實習生並沒有和合作單位簽訂勞雇契約,除了短期實習外並沒有要繼續工作的意思,所以雙方並不存在雇傭關係。

但高教工會顯然認為,學生如果有工作的事實,老闆就應該付錢。這是背離實務的想法,理由如下:

一、基於學習考量:人人都明白,要學會知識或技能的唯一道路就是「做中學」。所以學生需要實習,但合作單位不一定需要學生。

二、基於風險考量:合作單位如果是製造業,引進生手實習生,有可能會造成產品的不良或廢品率增加,甚至導致安環上的危害。如果是行政單位或服務業,有可能因為實習生的不諳操作,造成公文失誤,或是服務不當引起糾紛或複雜的客訴案件。讓實習生上陣,合作單位實在是提心吊膽,承擔很大的風險壓力。

三、基於預算考量:合作單位如果是公家單位,所有的薪資都跟員額綁在一起,員額又跟考試任用綁在一起,未經國家考試合格任用的實習生,當然不是公務員,怎麼可能領薪資?如果是民營機構樣樣要精打細算,考量到實習生實作的弊大於利,可能早早就打了退堂鼓。

在此建議教育部、勞動部、高教工會等單位不應背離事實。企業接納實習生,其實已經承擔了風險與成本,還要撥出人力與時間去教導大學生,如果再要用立法或其他方式強迫合作單位支付津貼給實習生,恐怕有朝一日會淪落到沒有單位願意讓學生實習的地步。

   
一件法官聲請釋憲案 為何拖了8年?
劉孔中/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法學/聯合報

司法院四月左右改版官網,增加「大法官釋憲業務」,並下設「釋憲程序」欄位,首度公開「待審案件一覽表」,將許宗力院長也詬病多年的大法官釋憲黑箱作業做了重大改革,把大法官受理的釋憲聲請案分「機關聲請案」(目前三案)、「人民、法人、政黨聲請案」(目前一一七案)、「立法委員聲請案」(目前五案)及「法官聲請案」(目前卅九案)公告,值得肯定。

我感到興趣的是「法官聲請案」,因為一旦大法官受理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案,本案訴訟就停止,對當事人訴訟權益影響甚大,因此大法官會優先審理。其次,大法官迅速回應一般法官的憲法疑義,有助於提升後者的憲法意識,及早處理違憲的法律及案件,可以節省司法資源的浪費。

司法院網站上法官聲請待審案件中年代最久的是會台字第一○七五四號,本案是關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三○號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事件,距今已有八年,可以說是歷來法官聲請釋憲被受理案件中待審期最久的案件。我們好奇的是本案何以拖延八年?許宗力院長何以沒有列管本案並督促做成解釋?本案至今已經進行長達十三年的訴願、行政訴訟及釋憲程序,豈不是司法改革下最大的悲劇?

原來本案涉及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九日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副院長蔡英文,將二位借調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學者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懲戒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為理由停職,並將本案移送監察院繼續處理。結果監察院交通委員會以本案輕微決議不送公懲會懲處結案,可是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卻又以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各處二位學者罰一百萬台幣。其中一位在世學者在繳清罰款後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原告應該是在行政訴訟中主張監察院就同一事件重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懲戒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紀律罰與懲戒罰」並罰,違反大法官會議第三八四號解釋「同一行為不得重覆處罰」的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告主張有理由,「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因此決議停止審理本案,並提出釋憲聲請。

依據以往釋憲慣例,大法官受理的案件被宣告違憲的比例頗高,本案如果做成違憲決議,會間接否定蔡總統與蘇院長將二位學者停職送辦決定的合法性,難道這是本案推遲許久的原因?

此外,許宗力院長曾於涉及本聲請案、認定通傳會組織法違憲的六一三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指出「輿論以『綠色家庭,生出藍色小孩』等語描述通傳會,令人痛心,卻不令人意外。」對於本案似已存有偏見,是否以拖因應?是否該迴避?迴避後該如何督促做成解釋?

此外,憲法訴訟法對於如何處理積案、是否應優先審理法官聲請案並未置一詞,也未對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的期限有任何規定,更欠缺對當事人通知的規定。更恐怖的是,各審查庭大法官之組成,每二年調整一次,不經意之間很可能導致憲法訴訟案件在調整的審查庭中流浪。

對於以上諸多疑問,許宗力院長應該有嚴正聲明。

   
漁業解危? 歐盟仍可能紅牌制裁台灣
莊振輝/台北大學副教授(新北市)/聯合報

我國於二○一五年十月遭歐盟黃牌警告後,歐盟執委會每半年派員查核改善情形,均維持黃牌等級。至今年上月廿七日解除後核發綠牌。相對於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於二○○六年曾制裁台灣,一年後解除,歐盟警告時間超過三年半,顯示我國努力程度不足。

本次漁業危機雖已解除,但屬於暫時性;漁民若未能遵守國際規範及我國相關法令,政府若未能持續嚴格執法,若再觸法,歐盟極可能直接紅牌制裁,若其他國家及國際組織跟進制裁,則後果不堪設想。

聯合國「高度洄游與跨界魚種管理會議」主席,早於一九九四年會議陳述:「台灣以其強大之遠洋漁船隊作業能力繼續於海上橫行,並以其不顧養護與管理措施而惡名昭彰。」台灣漁船違法事件頻傳,世界各國媒體迭有報導,有損我國國際聲譽。綠色和平組織等國際非營利組織,也曾多次揭發台灣漁船公海非法捕魚;紐約時報更刊出調查報導,詳述台灣漁船於帛琉海域非法捕鯊。美國華府智庫「美國進步中心」於二○一八年一月發布台灣漁業報告,指台灣漁船近十幾年被指控涉及不永續漁法、過漁、人口販運、強迫勞動等,特別是外籍漁工部分,迄今鮮少成案調查。

我國因忽視野生動物之國際管理措施,曾多次遭國際制裁。一九九四年美國以台灣未能有效阻止老虎、犀牛等產品之非法交易,決定依據培利修正案實施經濟制裁,禁止台灣部分野生動物產品出口至美國。二○○四年ICCAT針對台灣漁船非法捕魚及政府消極作為提出警告,並限期一年改善海上洗魚之不當行為,但我國未積極回應,該委員會乃於隔年做出歷來最嚴厲懲罰,遽減台灣之大西洋大目鮪魚獲配額,並將原來於大西洋捕撈之七十六艘大目鮪漁船減至十五艘,且須於「嚴格管控條件下」始能繼續作業。台灣損失慘重,經積極改善後於二○○七年解除制裁。

這次解除的黃牌警告,係歐盟執委會二○一五譴責台灣未遵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義務,除非法捕撈外,也未能維護漁工基本權益,缺乏有效監督控管與遠程漁船監管機制,限期半年內改善,否則轉為紅牌,列為不合作國家而祭出漁業貿易制裁。

據漁業署發布之違規處罰案件,自二○一七年三月八日起至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止共處罰一六五件,平均每月六點八八件;重大違規者四十四件,占總件數廿七%,平均每月一點八三件。台灣漁船違規案件絕不止此數,尚有未被查獲者。

歐盟日前解除台灣之黃牌警告,蔡英文總統於臉書宣布「歐盟漁業黃牌,解除!」並強調「守護年產值四百多億的漁產外銷,我們成功了!」似有沾沾自喜之意。歐盟甫解除黃牌警告,漁業界立即反映希望政府未來能避免動輒重罰,農委會表示將會納入考量;難道該會過去處罰違規漁船,僅是做給歐盟看,而非依法行政?是否暗示解除警告後將考量降低處罰密度及強度?須知歐盟未來仍有可能逕行紅牌制裁,政府豈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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