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當局仗著立法院有多數席次,通過法案成立了「不當黨產處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這兩個組織的名稱頗為費解。黨產,自然指在野黨的產業,它「當或不當」由執政黨說了算嗎?若執政者有權判定任何財產的「當」或「不當」,三權分立的司法權到哪裡去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合議庭認為:「黨產會取代法院判斷財產權變動,不僅非功能適當之機關,且已侵犯司法權核心」。
法院認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侵犯司法權核心」,指執政當局違法違憲,這官司還要打下去,台灣真的有司法獨立嗎?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自命是「正義」的代表,花著納稅人的血汗錢做何勾當?促進轉型正義委會前副主委曾說,這個委員會就是「東廠」,群情譁然,此人誠實得可愛,但是「轉型正義」的那個「正義」是什麼?
最近讀該委員會某委員的文章,提到轉型正義是誰的正義,取決於「你對轉型正義的認識與認同,也會反映你對轉型正義的認知是否『正確』」。開宗明義就指責「你不正確」,官腔十足,小老百姓只有肅立候教。
接著說:「此處所強調之『正確』,並非指政治上或歷史上,而是法律上的指稱。」「其所謂『不法』或『不義』的標準,是以『自由民主憲政』之價值為斷」,而不是「威權統治」的標準。且還要「加害者究責」和「人事清查」,達到「撥亂反正」。
早年「威權時期」確實發生過許多不法不義的冤案:一旦涉嫌匪諜,不分省籍(外省籍受害者極多,但平反案件罕見),隨時捉將官去,非刑拷打,不審不判,有的自此從人間消失。喪盡天良的惡行,應釐清真相,使正義得以伸張。在較後期發生的不法不義案件,如:拉法葉艦貪汙案,林義雄家滅門血案、越洋謀殺江南的主使者是誰…等等,真相至今一律不明,若「東廠」為任何政治理由而選擇辦案,就是玷汙了正義二字。
該官員的文章一再澄清:「轉型正義」不是政治清算的藉口,因為「勝利者贏者全拿,其僅強調對失敗者,奪取其政治資源,即俗稱『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而所謂『真相』或『正義』,無非僅是『勝利者』的道德粉飾語。」
沒有人說您的「轉型正義」是政治清算的藉口,或勝利者的道德粉飾語,東廠錦衣衛卻「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不打自招了。
某綠營資深政治人物說:「『禮義廉恥』不是優良傳統,是威權復辟。如同電影《返校》所言:禮義廉恥是以『國家暴力壓迫人民』…實屬不當!」
以一部綠色意識形態強烈的電影,全盤否定禮義廉恥,這是執政黨的「轉型正義」?
去中國化,消滅優良傳統倫理,禮義廉恥列為不當,結果一定是無禮、忘義、鮮廉、寡恥之徒當道,指手畫腳,夸夸其談。禮義廉恥已被廢掉,又談什麼轉型正義?
所有的執政黨都妄想長久穩坐江山,但憑著指責別人來抬高自己、藉破壞傳統文化刷存在感,但拿不出政績來,日子長不了。
中華文明流傳千古,受億萬人敬仰,我們的優良文化永世不衰。政客、政黨當選後常忘其所以,在政治舞台上串演丑角,歹戲沒人看。(作者為電影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