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位貨幣(CBDC)是目前全球各央行的火熱話題,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今年的調查,八成受訪國家正在研究如何運用CBDC。美、日、歐等七個主要央行與BIS共組的CBDC研究小組,在10月上旬公布了第一份報告書,說明CBDC的優缺點與發行基本原則。報告書強調,研究結果不特定支持或反對發行央行數位貨幣,也不是替發行CBDC背書。此外,台灣鄰近國家對於發展CBDC也有截然不同的發展方向。日本央行提出報告,指出日本短期內不會發行CBDC;中國大陸則是首度進行以一般市民為對象的大規模CBDC流通實驗,逐步實踐在2022年北京冬奧導入CBDC的規畫。日本為何短期內不做?中國大陸又是如何實驗?鄰國的抉擇與七國央行的報告書,都可列為我國央行的重要參考。
央行數位貨幣是指各國央行以電子形式發行法定貨幣,具有提供交易媒介與成為貨幣政策一環的功能。CBDC與近年流行的比特幣等虛擬通貨有極大不同,虛擬通貨的價值由愛好家與投資者的熱衷程度來決定,CBDC是各國央行以國家信用來確保其價值與無限法償性。
隨著經濟發展的數位化及行動支付的普遍,近來一些知名企業挾其全球知名度,對於發行跨境數位通貨躍躍欲試,例如臉書計畫發行加密貨幣Libra,衝擊各國央行發行貨幣的獨占性。雖然在各國央行的反對下,臉書發行數位貨幣暫時擱置,但已迫使各國央行重視數位貨幣即將到來的時代趨勢。
這份報告認為,發行CBDC需有三大原則:無害性、共存、創新與效率性。所謂的無害性,是央行發行CBDC不能損及央行的基本功能,例如穩定物價與金融市場;共存意味著數位貨幣必須能夠與既有的現金與民間金融體系共存,只要人們有使用現金的需求,央行就必須持續供給現金;創新與效率性則是督促央行必須重視科技革新,滿足民間對於數位交易媒介的需求,否則就有可能拖累經濟發展與金融體系穩定。
從這份報告書來看,七國央行與BIS對於CBDC的態度是,理解到數位化的時代性,但是更重視央行傳統的維穩功能。不能危害經濟與金融的穩定,成為CBDC發展的首要條件。因此,報告認為CBDC必須滿足14個基本條件,例如安全性、即時性、強韌性、低成本性及法律上的央行發行明確權限等。
要滿足CBDC的14個條件,不管在改進應用技術與完善金融法規上,各國都還有一段長路要走,這也是為何日本央行會在七國報告書出來後,宣示短期內不會發行CBDC。但這不意味著日本央行忽略CBDC的時代性,日本央行已宣布,將在明年開始包含終端使用者在內的「通用型CBDC」試驗。
相較於日本的保守,中國央行早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並在2017年成立專門研究所。這次實驗是深圳市政府從191萬申請人中抽出5萬名幸運兒,每人獲得200元數位人民幣紅包。這個紅包只能夠透過非公開的「數位人民幣」App在限定商店使用,期限也只有一周。透過短期且大量的交易,人行得以測試數位貨幣交易系統穩定性。
我國央行推動CBDC的進度,介於日本與中國之間。央行在今年9月已經完成第一階段「批發型CBDC(銀行間大量資金交易)」的可行性技術研究,並啟動了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的試驗計畫。我們支持央行採取穩紮穩打的CBDC推動步伐,畢竟我們並沒有如中國般要儘早推動CBDC的企圖心,以確立在世界數位貨幣發展的話語權。七國央行報告書中維穩優先的主軸概念,更適合我們這種易受國際經濟波動影響的小型開放經濟體。
然而,必須注意的是中國在CBDC上快速前進,而兩岸經濟交流甚深,我央行必須能夠跟上最新動態,例如,未來陸客來台,如果使用「數位人民幣」App,兩岸貨幣清算又將如何對應,都需要政府提早布局及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