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普遍重視節能減碳趨勢下,環保署10月下旬公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把法案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內容最主要的是在第4條第1項,正式將國家溫室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長期減量目標,設定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另在第3項加入政府可參考國內外情勢變化,適時調整淨零排放的目標。同時,因氣候變遷涉及層面甚廣,為強化跨部會氣候變遷事務橫向溝通,依環境基本法規定,由行政院設置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協調、分工及整合國家氣候變遷因應事務。這次修法的目的是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適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並建構韌性體系。修正內容除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與提升層級強化氣候治理外,並規劃建立減量排放精進方案、建構調適能力、強化排放管理、徵收碳費專款專用、推動中央地方政府合作及公私協力,以及提升資訊透明與強化公眾參與等制度。
然而即使立法院通過修正案,也是僅止於修改文字,最重要的是方案的執行精細程度,以及是否能夠落實執行,不要每五年檢視一次都是大幅落後,屆時再來降低目標。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入法不困難,將執行過程所需的制度入法也容易,但最困難的是調整發電結構,以及說服企業界、人民,讓台灣整體有共識願意往淨零排目標前進。
基本上,以二氣化碳排放而言,淨零碳排指的是碳排放量與減碳排量互相抵消。最積極的作法是從源頭減少排放,包括避免化石燃料發電,轉換為再生能源;充分提高能源效益,這需要全面改進,包含電動車、綠建築的普及,以及製造業與人民生活的積極減排。再者,利用碳補償來吸收釋放出來的碳,例如通過種植更多的樹木。
台灣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有三項:發電廠的排放、各類運輸工具的排放、製造業的排放。因此,要達到淨零排放就得設定高目標的綠能發電比重與電動車比率,產業界也要從原料、生產過程與運送達到淨零排放。目前台灣仰賴火力發電、電動車比率偏低,而產業界落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只在開端,2050年台灣要達到淨零排放可說是相當困難。
為何國家達到淨零排放很困難?以南韓為例,文在寅總統於去年10月宣布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為實現此一目標,南韓提出國家層級的計畫案,再次提高再生能源目標,2050年綠能發電(太陽能、風力、地熱)占比,從今年中的6.6%,最高要達到70.8%。並且在2050年將電動車、氫燃料車比率,從去年實際的3.4%提高到97%。
計畫案也指出,為避免在實行淨零排放計畫的過程中,出現企業競爭力下降及工作機會萎縮等副作用,要求政府需廣泛收集意見與設立階段性目標,並且建立足以落實執行的各種機制。南韓政府已經建立碳定價與交易制度,並於9月起聽取產業界、勞工、社會、地方自治團體等各領域的意見,希望能在今年底拍板,敲定相關作法。
值此修法尋求意見之際,我們呼籲政府要先擬定達到淨零排放所需達成的整體規劃方案。這項國家整體規劃方案首先是科學化調查台灣溫室氣體排放的總量與及建立分配機制,其次是設定每階段要減少的排放量,以及擬定、執行抵消與補償措施;再者是制訂有效果碳定價與交易制度,最後是擬定相關預算。
其間,一定要包含各個階段再生能源發電、電動車、綠建築、節能電器的占比,以及循環經濟產業所需規模,並且調查各產業達到淨零排放的技術與所需協助的地方。畢竟要達到淨零排放,不是像減稅或提供補貼那麼簡單;制訂全民有共識而可長可久的方案,希望不要出現現在政府通過的法案、未來政府卻做不到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