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的重新啟用,引發關注。選手受傷,誰也不能接受;工會出聲,聯盟、市府從善如流,比賽最後達成「延期」的共識,球場在修繕完成前,暫時不會再有比賽。整修後的新竹棒球場,狀況真的不好。女廁門鎖裝反了、外野碎石太多、內野紅土鬆軟顆粒大、場內排水溝設計不良、外野觀眾席走道面漆剝落,不一而足。新竹市政府被千夫所指,只能以工程「尚在驗收過程」緩頰。
究竟球場工程出了什麼問題?手中沒有採購合約,應該很難有明確的答案。不過,我試著從我理解的政府採購著手,提出一點見解。
一、採購的需求規範怎麼訂的?政府採購一樣東西,勢必會訂出一些需求。訂定這些需求考量,因為是政府買東西,還得避免圖利單一廠商;所以,最好每一家廠商都能提供,而不是單一廠商才做得出來。除非,提出來的需求正當,也剛好只有某家廠商做得出來。
換作是新竹棒球場,這個需求該怎麼寫?我想應該會有個工程圖,廠商才知道球場要蓋成什麼樣子;再來,內野是要草皮還是紅土?草皮是什麼草?草要多長?紅土是什麼土?顆粒要什麼大小?水溝蓋在哪裡?排水孔多大?排水管多粗?都應該很明確。
二、工程到底怎麼驗收的?這個答案很簡單,需求規範怎麼訂,工程就怎麼驗收。
廠商來投標工程,是依據政府的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會寫清楚,需求規範是什麼,工期多久,預算多少錢。如果廠商覺得有利潤,就會來投標。
政府單位可以選擇最便宜的廠商,也可以選擇品質最優秀的廠商,這些評選的標準,也在招標文件裡寫得很清楚。所以,當A廠商通過政府的評選過程,成為最後得標廠商,就要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去做,提供政府單位訂在需求規範的東西。最後,再由政府單位依照需求規範來驗收。
三、為什麼還沒驗收就能打比賽?這個問題,我以前也覺得很不可思議;不過,在台灣,很多工程都是這樣。其中,有一個邏輯是「使用過才知道問題在哪裡」,所以這也被視為驗收的一環。因此,很多公共工程到收尾時,都是先報「竣工」,然後,跟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拿到使用執照以後,就能使用。
至於驗收?大部分都是先辦理點交,把工程、設備都交給機關,其他的後面再慢慢驗。如果使用執照都還沒拿到,就真的打比賽,還邀請總統蒞臨開球,那就真的是貽笑大方了。
所以,這次新竹棒球場為什麼會搞成這樣?個人大膽預測,「需求規範」應該是關鍵。而且,如果需求規範都沒寫到,新竹市政府後續要廠商負責,也是毫無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