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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公安廳昨天公布胡其揚「斷掌案」證據,稱胡是自殘自傷,並出示斷掌示意圖顯示傷勢平行集中,以及胡自購的斬骨刀。 |
福建省公安廳昨天公布發生在十一月四日的台商胡其揚「斷掌案」調查結果,公安廳官員稱胡其揚是「自殘自傷」行為,警方在他血液內檢出麻醉藥品成分,作案刀具是自己所購,且在案發前向台灣國泰人壽等保險公司投保台幣三千一百萬元。 福建公安廳刑偵總隊長葉穎在福州舉行的發布會中表示,福建警方經過五百多人次訪談,四十多處監視錄影、醫院就診紀錄等反覆蒐證後,確定胡其揚是「自殘自傷」。 葉穎出示六大證據,說明胡其揚斷掌案偵辦結果。 一、警方到莆田江口鎮新墩村現場勘查,根據現場遺留血跡與分布情況,均無搏鬥、追趕、脅迫現象,附近居民也未看到或聽到可疑跡象。 葉穎指出,胡其揚受傷後,狀態穩定行動自由地返家,再由大陸籍配偶報案,沿途並未呼救、慘叫、或向住家求救。且案發地距最近的住家不到五公尺,十幾公尺外的人還在喝茶,均未發現異常。 二、經公安、醫院、法醫對胡其揚手部損傷鑑定,損傷都集中在左掌八公分區間內,創口橫向平行排列,經過至少十六次砍切,排除抵抗中受傷或他人傷害的可能。葉穎說,一般人遭加害時會用手外側抵擋,砍擊部分在外側,不會在手掌。 另外,警方在胡其揚的左手背發現襯墊傷,這是重物撞擊手掌後,反作用力導致左手背瘀傷,證明胡的手是放在石墩上砍擊造成。 三、警方從胡其揚案發現場遺留的血液中檢出麻醉藥品,確認是自傷時使用。 四、專案組從案發現場水塘打撈出一把斬骨刀,在刀柄護圈內側驗出胡其揚的DNA和肉屑,證實是他自己持刀使用。根據刀柄所售價格筆跡碳鑑定找到出售店家,店家證實就是胡其揚本人所購。再調取監視錄影帶發現,胡其揚曾於斷掌當天十一月四日上午八時五十九分、九時零七分往返經過該店門口。 五、胡在十一月三日到大陸前向國泰人壽投保旅行平安險二千萬台幣,先前另有多張共達三千一百萬的保單,有詐保嫌疑。 六、胡其揚的斷掌完全可以再植縫合,但胡其揚就醫時強烈要求截肢,並未要求保留斷掌,且具名簽名。 案發地的莆田公安局副局長崔建國則表示,只要胡其揚提出要求取回斷掌,莆田警方通過程序就可以交還斷掌。 胡其揚的女兒胡怡玲則在桃園重申,「父親絕不會為了詐領保險,連手掌都不要,調查結果也不是對岸說了算!」 胡怡玲表示,希望大陸將凶刀、斷掌等證物交給台灣檢調,她強調:「父親除登機前跟國泰買了二千萬旅遊平安險外,就只有一百萬元意外險,詐保的推論太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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