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悟道、市民廣場街頭藝人多,夜間、假日常吸引民眾欣賞,形成在地特色,但有些演出音量過大,甚至影響行人通行,文化演出變調成「音樂劫」;台中市文化局召開跨局處協調會,將加強取締,要求街頭藝人自律。台中市推廣街頭演出,逐年招考街頭藝人,目前已發出900張以上的表演執照,全市也公告80處演出場所,最熱門的包含草悟道、市民廣場與秋紅谷等地區。
文化局長葉樹姍說,有次她走在草悟道上,聽見有人吹薩克斯風,沒想到走了10公尺遠,仍聽見嘹亮樂音,她回頭請藝人調低音量,但對方不理會,直到告知是「文化局的人」,藝人才降低音量。
她也聽附近住戶抱怨,每到周末晚間,就有人在市民廣場唱歌,音量有時很超過,而且自己唱就算了,還開放觀眾唱歌,「每到假日就得忍受音樂劫」。
台中市建設局表示,有些街頭藝人沒有執照,找空地就直接演出,有些表演占用人行道,深夜練習特技單車、直排輪等,影響行人通行,也造成噪音汙染,常遭投訴。
文化局副局長曾能汀說,街頭藝人演出前,應向開放演出的場地提出申請,若沒有街頭藝人執照,將輔導取得表演資格,若屬於商業行為,甚至販售物品,將視同攤販請警察取締。
關於噪音部分,台中市環保局強調,民眾若覺得街頭演出音量過大,可向環保局投訴,將派稽查人員到場勸導,要求降低演出音量;勸導不聽者,將當場檢測音量,超標者(晚間住宅區上限為57分貝)可開罰3000元至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