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連鎖小吃、餐飲店生意興隆卻未開發票,國稅局鎖定高知名度業者稽查,「茶的魔手」董事長王賢明、「所長茶葉蛋」負責人廖世華都抱怨成為「課稅標靶」。南區國稅局表示,已有少數連鎖店開立發票,未配合業者目前仍採「輔導勸說」,不配合者連續查獲3次,可勒令停業。
茶的魔手全省超過百家分店,僅4家開發票。王賢明說,「20萬課稅基準是40年前訂的,那時10幾萬就能買透天厝」,現在每家店面每月固定開銷人事成本超過20萬,20萬以下才免稅,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
他說,同業都知道,開發票不是收攤,就是轉嫁消費者,這樣是惡性循環,政府應「先求有、再求好」,嚴查前合理提高稅基,業者為能增加獲利,會向上游廠商索取發票作為報稅依據,這樣良性循環整體稅收也會增加。
廖世華抱怨,他賣的是1粒10塊錢的茶葉蛋,就算營業額超過20萬元,扣掉店租舖貨、人事與銀行貸款等成本已所剩無幾,開發票無法經營下去。各家連鎖店成本不一,政府應以「淨利」為課稅依據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