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要討論高虹安的論文事件,那是民進黨跟綠媒,綠名嘴要咬的事。當這批人談蔡英文還是林智堅的論文是另一副嘴臉時,多看一眼他們所有跟誰論文有關的討論都是浪費生命。
偏偏就是在轉台時,看到所謂旅美教授翁達瑞還是陳時奮的直播連線,把高的論文雞蛋裡挑骨頭,這些我們又不懂。若懂,幹嘛不是我們念博士?或是說美國論文的規定是這樣那樣,ㄚ人家學校都說這個博士論文沒問題了,不然還要怎樣?還有名嘴拿科技部研究案的自我抄襲規定來說事的,我查了一下相關規定,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節錄
自我抄襲的制約:研究計畫或論文均不應抄襲自己已發表之著作。研究計畫中不應將已發表之成果當作將要進行之研究。論文中不應隱瞞自己曾發表之相似研究成果,而誤導審查人對其貢獻與創見之判斷。自我抄襲是否嚴重,應視抄襲內容是否為著作中創新核心部分,亦即是否有誤導誇大創新貢獻之嫌而定。
但是這跟博士論文不同,不能相提並論。簡單的說,博士論文是用來證明自己夠資格當博士用的,也就是學問只要是在這個博士的腦袋瓜兒就行。科技部的研究計畫或論文,那是要拿來賺錢..跟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用的,是商業行為。且科技部有可能拿這份論文,做其他的科技發展(商業)。設若日後被之前所抄襲的那個發表單位提告著作權,麻煩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