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年,就一片烏雲罩頂。貿易大戰仍在歹戲拖棚;不但搞得中國大陸風聲鶴唳,製造業PMI跌破五十%的榮枯線;美國自身也飽受衝擊,股價十二月大跌得慘不忍睹。
美國聯準會抽緊全球銀根,各國股市與房市紛紛受挫,台灣也開出慘綠的紅盤;製造業的PMI更急速連二月滑落至十二月的四十四點八%,今年肯定保不了三%了。這樣的情景幾乎可與二○○八年的慘況相比。
慘敗之餘的蔡政府,為力挽選情與經濟頹勢,在元旦談話中釋出了好消息:過去兩年稅收超出預期,已請行政院提出具體方案,讓收入較少民眾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的紅利。據估算會有四百億的歲計賸餘,擬「還稅於民」。
此話一出,的確掀起熱議。首先,各部會都開始思索,這筆紅利究竟應以那些對象及用途優先。交通部希望加強國民旅遊;經濟部考慮補貼節能設備;教育部打算補貼學貸利息;黨政高層也建議推行負所得稅制,或對小商家營業稅打折。這樣一筆金額並不甚大的錢,怎可能面面俱到?勢須有所取捨,否則備多力分,必成雞肋。
還稅於民的說法立即招來學者與輿論撲天蓋地的撻伐,認為政府目前債台高築,豈有還稅於民的空間?但也有人指出,稅若超徵,本來就是政府從人民手中不當取得的民脂民膏,不論財政收支情況如何,都應還給人民。
暫且跳出這種種爭議,思索另外一個面向。今年的經濟景況的確不容樂觀,許多不利因素還在陸續湧現,成長率可能不斷下修。尤其貧富不均的情況日益惡化,眾多弱勢民眾將受到更大的衝擊。因此,若能如總統的初意,將這一筆歲計賸餘給他們些許補貼,站在公平、拚經濟的角度,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何種方式可以一舉數得,達到多贏的效果。
有人靈機一動,想到了十年前的消費券,基本的出發點在於,發放消費券是一次性的舉措,不會干擾稅制的完整性。馬政府在二○○八年金融海嘯爆發時發放的消費券,可能是唯一大家還有印象的政績;但由於實施方式並不恰當,產生的激勵效果不如預估,而飽受批評。不過若能去蕪存菁,在此時此刻,應該是「還稅於民」的最佳手段。
前次消費券錯在未排富,人人可憑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隨意購買任何商品與服務。富人平均消費的比重相對偏低,而消費的對象若為外國貨,則對國內經濟沒有助益。
我們可以設想一個更好的方式:第一,至少排除所得與財富偏高的富人,則相對弱勢而消費傾向較高者即可獲得更多補貼。第二,消費對象以國內生產者為限,尤其可特別側重雇用本國勞工比例較高的商品及服務,如以餐飲業為主的小商家、傳統產業中的中小企業等,則其消費支出的乘數效果會大為提高。第三,為推動節能政策,可將國產的節能設備優先納入。第四,每次消費,只補貼其價格的四分之一,而非全額。如此則以四百億元為基準來計算,每個持券者的購買總額將乘以四倍,總支出更高達一千六百億元,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將是一%以上,則今年保三即大有可能。
以這樣的方式發放消費券,前述的幾個目標如嘉惠收入偏低者、幫助小商家、推動節電等幾可畢其功於一役,還能藉提高本國勞工就業而推高薪資。更重要的是,一次遠比十年前成功的消費券,會成為蔡政府傳誦不已的德政。(作者為經濟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