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十七曰,正是美國與中共共同聲明的八一七公報四十周年。目前正值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之後,台海局勢頗為緊張之時,回顧相關的八一七公報應具意義。記得當時正是個人參加外交工作之次月,猶憶每天奔波在美國國會山莊,為減低該公報對我不利影響而分洽各議員與助理,至今仍印象深刻。回顧八一七公報,文件開頭即稱美國對台灣出售武器的問題,在中美談判建交時即沒有解決,但經中共總理趙紫陽與美國雷根總統於一九八一年十月會面後,雙方決定續談。接著陳述互相尊重對方主權和領土完整,中方表示前已宣布了「爭取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美方則表示非常重視與中國的關係,無意侵犯其主權與領土完整,並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美方聲明不尋求執行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而出售的武器在性能上及數量上將不超過建交後近年供應的水平,並逐步減少對台軍售而經過一段時間尋致最後的解決云云。公報內容對台灣極為不利。
公報宣布後兩天,美行政部門立刻通知國會,將以合製生產方式對我出售六十架F5E及F5F戰機,以符合國會原訂的八月廿日限期。美國當初試洽公報,不但尋求與中共發展關係,也致力助我空軍發展出平衡的防衛戰力。為了公報的產生,非但有雷根與趙紫陽的起步,還接著有當時美國務卿海格與中共外長黃華的繼續,又有美國助理國務卿何志立的努力,包括於八二年一月特別訪問北京。
何志立退休後出版的回憶錄,形容當時北京的天氣很冷,但談判的氣氛更冷,且為追求公報的成果,不惜麻煩時任副總統布希五月也訪問大陸一趟。布希行程除北京外特增加杭州一天為休息地,似暗含杭州即當年上海公報談判之主場所。雷根又託布希帶三封信給中共領導人鄧小平、趙紫陽與胡耀邦,重申美國支持一個中國政策及對台軍售問題的解決等。美國態度的積極,與中方的冷淡極不對稱。
我方也不是毫無對策,首先就向美方要求做出若干保證,包括對我軍售未訂結束期限,不先與中共諮商,不做兩岸間的調人,不修改台灣關係法,不變更對台灣主權的一貫立場,及不施壓迫我與中共談判等。此即「六項保證」的來由,我外交部在八一七當天正式公布,並稱該等保證美方在七月十四日即已向我提出。
個人當初在美國會奔走,首要之務即是告訴議員助理六項保證的內容,促獲得行政部門列入紀錄的公開承認。果然,議員們多於何志立在國會答詢時問有無對我六項保證,何氏僅能答有,議員們再逐一宣讀內容,何氏僅能一一點頭稱是,如此則均載入國會紀錄。中間伊斯特參議員對美國就台灣主權問題最感興趣,於聽證會後又以書面質詢,國務院被迫於期限終止前夕答覆,美國對台灣主權問題「不採立場」,並認為此一問題應由兩岸中國人自行解決。迄今以觀,此應為美國對台灣主權問題最清楚的一次說明。伊斯特為參院司法委員會分權小組主席,以為八一七公報違反台灣關係法,另召開三次聽證會研討,並將我所寫的分析列為聽証會紀錄附件之一。
回想當年在美國會奔走,在一般下班的時間才到辦公室,開始草擬報回去的電報,常有一電長達數千字,忙壞了當時的電務同仁,大家下班時間,均已近午夜,當時覺得,為挽回外交難局能稍作貢獻,甚值珍惜,四十年後的今天,憶此為述,感觸仍深。(作者曾任駐美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