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某晚,東德青年格夫洛伊翻越圍牆想逃去西德,被守衛亨里奇擊斃。
1989年底,柏林圍牆被推倒,東西德統一,克里斯是這圍牆下最後一名遇難者。
1992年2月,擊斃克里斯的衛兵亨里奇被法庭判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釋。亨里奇律師辯護說:士兵只是執行命令,根本沒選擇權利,誰在這個崗位上都得這麼做。
審判長塞德爾解釋:這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衝突時,良心才是最高行為準則。法律要你殺人,但你明知逃亡者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身為警衛,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槍打不準則是無罪的。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權力,這是你須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不僅在提醒法律人,更是在提醒所有人:在別無選擇情況下,我們都有把自己良心抬高一公分的選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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