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毓中】
這場戰役發生在1641年8月,由4、5艘主要船艦組成的荷蘭遠征軍,曾經短暫地占領和平島對岸的雞籠港灣,但由於艦隊司令認為兵力及火砲不足以擊敗西班牙駐軍,於是在與西班牙長官進行了極官方形式的文書往來後,便率領艦隊返回大員。或許是荷蘭軍隊在岸上滯留或返航時,艦隊船隻遭到西班牙砲火的攻擊,據西班牙人方面的說法是,第一發砲彈便擊中其中的一艘荷蘭船艦,且由於正中船身所以造成極大的傷害,最後更因無法修補而沉沒斷成七大塊,西班牙守軍認為這是他們的一次勝利,因此還將沉船繪成圖寄回馬尼拉藉以感謝聖母的恩澤。
然而從史料看來,這艘被擊沉的荷蘭船隻其沉沒地點應該在雞籠港灣外遠處的海岸,而非雞籠港與和平島之間的水域,因此1654年何斌與漢人想在雞籠港灣裡所要打撈的西班牙船,是另有其船,而且是透過漢人的口耳相傳才將沉船的資訊保留下來。
水下打撈工作與水下考古
從荷蘭的史料中,不難看出十七世紀初漢人在水下打撈技術已有一定的水準,但是對於漢人如何將水下的重物自海中撈起的技術,卻並未留下蛛絲馬跡,幸而透過黃一農教授的研究<歐洲沉船與明末傳華的西洋大砲>得以一窺其究竟,該文提到明末萬曆時期擔任肇慶府推事的鄧士亮,曾經對英國沉船獨角獸(Unicorn)號進行過水下打撈的工作。
當時由於明朝政府與滿人的戰事吃緊亟需獲得火砲,因此鄧士亮雇請人員對這艘1620年6月遭遇暴風雨沉沒於廣東沿岸的英國戰艦,進行水下打撈沉船火砲的工作。打撈的過程「首先在裝滿土石的船上設置起重的架子,並用鐵鍊將銃(砲)耳與架子緊繫,接著卸去土石,靠浮力將大銃(砲)拉離船骸,再以天車(車絞)將之絞起」,從其研究可得知在明末時期,漢人就已經能充分運用相關的力學原理來進行水下的打撈工作了。
另外,從前面的文獻記載中亦可看出,十七世紀的漢人在潛水技巧上亦是相當具有實務經驗的。據聞明末的海盜中水性最好的莫過於李魁奇,《台灣外志》裡提到「李魁奇者,漁夫也,泉州惠安人。從幼出入湄洲沿海,深識水性,身藏海底,半日不起,口能轉氣,眼見諸物」。而在大航海時代時常隨西方航海家出航四海為家的南島民族或黑人,亦在中國古文獻中留下他們的水中身影,如湯開建教授找到的《東夷圖說》裡,便提到「黑鬼即烏鬼,號曰鬼奴......,絕有力,一人可負數百觔,臨敵不畏死,入水可經一二日......」;以及《東西洋考》裡「其役使名烏鬼,嘗居高自投於海,徐出行濤中,如御平原......」,雖然上述描述頗為誇張,但這些都說明了可能是南島語族或黑人的烏鬼,他們在泅水方面所擁有的獨特天賦。
這些沉沒在海中未打撈上岸的船貨或根本未曾打撈的水下沉船,今日便成為水下考古研究的重要文物。近年來在文建會的支持以及相關學者的努力下,台灣的水下考古似乎有了新的氣象,彷彿為「海洋立國」的口號奠下了水中的基石,但水下考古專家人才的培育與實作的進行,絕不是口號喊喊就可以達成的,如同臧振華教授所言,這項學門是需要「政府能夠將發展水下考古和維護水下資產作為推動海洋政策的重要工作之一,下定決心、按部就班,持續地推動和執行」。
台灣坐擁周邊許多古代沉船的寶貴水下考古遺產,但是這門極為複雜又困難重重的水下考古,不僅需要考古的專業、潛水與水下打撈的技術,以及相關海洋學科人才的支援,甚至需要相關法令的調整,並在人力、物力、財力與體力的資源上多方配合。因此若沒有政府的支持,並以「下定決心、按部就班,持續地推動和執行」為後盾,個人或少數人的努力與堅持,將會有如海底撈針般,難以發揮作用。∼全文完∼
.「海撈」一筆:早期海洋史、台灣史有關水下打撈工作的幾則記載
(一)
.「海撈」一筆:早期海洋史、台灣史有關水下打撈工作的幾則記載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