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新生】
噀唾法術的沿革
中國古代巫醫特別迷信唾液的超自然威力,他們創造的噀唾法術應用廣泛,影響深遠,堪稱是中國巫術體系中最具民族特色的內容之一。古代醫家把唾液稱為「靈液」、「神泉」、「金漿」、「醴泉」,認為它是由人體的「精氣」釀化而成,這些提法反映出一種誇大唾液功能的傾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巫師對唾液的看法。巫師自認為精氣強盛過人,他們為人治病時自然會運用凝聚了自身精氣的唾液去射擊邪氣或鬼祟。此外,將唾液塗注於被蟲蟻螫傷的部位可以暫時止疼,巫術意識深重的人也很容易對這一簡單經驗作無限的誇大,從而神化唾液的性質。
吐唾沫能成為一種驅鬼法術,原因尚不止此。在世界範圍內,除個別民族如東非洲的查加蘭人是用吐唾液表示祝福以外,絕大多數民族都用它表達一種極端厭惡、蔑視和憤怒的情緒。巫師打鬼慣於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的姿態,他們不但要用刻毒的語言和凶狠的語氣詛咒鬼魅,而且要在咒罵的同時連吐唾沫以表示對鬼魅的厭棄與鄙視。唾、咒相聯起初可以只是一種下意識的行為,隨著唾液被不斷神化,唾鬼除表示對鬼的厭惡和施術者的盛怒之外,又被當作一種直接打擊鬼怪的方法。到這時,唾咒相聯就成了一種巫術慣例。
從唾咒的傳統來看,唾法實即祝由術的一部分。這就是說,當先秦巫醫用禁咒法術為人治病驅邪的時候,噀唾術就已經被同時運用於巫術實踐。睡虎地秦簡《封診式》曾把「毒言」作為一種案件類型。所謂「毒言」,是指用口中毒液加害他人,這與巫師慣用的唾法屬於一類。《封診式》提供的「毒言」案例說,某村公士甲等21人把同村的無爵男子丙綁送官府,狀告丙用口舌之毒害人。丙辯解說,與他外祖母同村的丁曾因口舌有毒而被處以流放之刑,從此甲和其他村民即誤認為丙也會這種法術,凡遇集體聚會活動,都不願與丙共進飲食。丙聲稱他並未受過「毒言」訓練,也沒有其他犯罪活動。這個案件雖以虛驚一場而告終,卻可以從中看出當時人對口中毒液的畏懼。
到漢代,噀唾已成為祝由術中的基本技法。巫醫念咒療疾一般需要三唾,患者自己念咒治病時男唾幾口、女唾幾口,也分別有相應的規定。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記有大量唾咒並施的法術,例如:
嬰兒發熱抽筋,眼球上翻,兩肋疼痛,喘息急促,大便乾硬而色青,此為瘛病。取屋脊雜草燔燒成灰,盛於湯匙,將新水注入地坑,攪渾、澄清後盛在杯內。朝湯匙上吐口唾沫,詛咒道:「我現在要猛烈地噴唾!天上的彗星,人身的壞血,你們聽好,我要殺你的門左警衛,還要殺你的門右警衛。再不收斂惡行,我便劈你的身體,陳屍示眾!」咒畢,用湯匙撫摩嬰兒筋脈抽搐之處,將湯匙朝杯中一傾,以象徵致病的壞血已被傾入杯內。等杯水上面浮現羽狀的血跡,將水潑在牆上。繼之重新取水,再唾湯匙,按剛才的程序重做一遍。沒有效果就反覆進行,直到病情好轉為止。
身上長了毒瘡,可以自找一座山陵,對之念咒:「某某(患者自名)不幸生疽,承受百般痛苦。現在我要用明月照你,用柞木擊你,用虎爪治你,拔你的刀,割你的尾,砍你的肉。若不逃走,有你的苦吃!」咒畢唾之。為鞏固療效,第二天日出前還要朝某一方向連吐唾沫。
治療漆瘡(一種由漆引起的皮膚病),先唾三口,罵三聲「呸!漆王」,然後念咒:「天帝派你來漆弓矢,你卻讓人身上長瘡。現在我要用豬屎塗你。」說罷用鞋底摩擦瘡病部位。另有一法是,先念咒語「天帝有五種兵器,你沒有。若不逃走,揮刀殺你!」隨即唾之,男唾七口,女唾十四口。
漢武帝以後,南方越族的宗教巫術如越祠、雞卜、厭火術、禁咒法等紛紛傳入中原。其中,越族的禁咒法在內地影響尤大,號稱「越方」。漢代人大都相信南方巫師特別是越巫的禁咒最具威力,認為他們的咒語總是和口中的毒液相配,故能噴唾射人,毀樹墜鳥。東漢思想家王充曾試圖證明毒是一種陽氣,南方人陽氣充盈,所以口含劇毒。《論衡•言毒》說:「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也。太陽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為毒,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與人談言,口唾射人則人脤胎腫而為創(瘡)。南郡極熱之地,其人祝樹樹枯,唾鳥鳥墜。巫咸能以祝延人之疾、癒人之禍者,生於江南,含烈氣也。」又說:「小人皆懷毒氣,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輒效。」按王充所說,不但南方巫師有「口唾射人」的本領,普通南方人的唾液也非同異常。王充不信鬼神和禁忌,卻如此迷信越巫的唾咒,越族噀唾術在東漢時期的影響之大可見一斑。
唾法傳用既久,有人就開始為它的合理性尋找依據,上引王充的話就是一例。與王充用陰陽學說論證「口唾射人」的可信有所不同,魏晉時期的一些人喜歡站在鬼的立場上說明這個問題,他們替鬼總結說,鬼沒有更多的畏忌,「惟不喜人唾」。最先記述這條鬼怪公理的是晉人張華。張在小說《列異傳》中寫道,南陽宋定伯有天夜裡走路遇見一鬼,鬼對自己的身分直言不諱,接著反問宋是何人,宋狡詐地說:「我也是鬼。」真鬼和假鬼互問去向,發現目的地都是宛市,於是結伴同行。途中宋請教道:「我初入鬼伍,未習規矩,不知鬼中有何畏忌?」鬼回答說:「鬼就是害怕被人唾面。」∼未完,詳見下一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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