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丟一個燙手山芋給我,我只拋出一片磚瓦,不好爭辯的我,只能細說我自個兒的觀點(不要踢我!)。
什麼是好散文?這個問題有簡單的答案與複雜的答案。
簡單地說能感動人的即是好散文。那感人的新聞報導與素人隨筆那麼多,也有很感人的啊,但那裡往往缺乏理想的文字。我們被一篇散文吸引,特別好的文字總是占優勢,然而散文的文字哪有詩好?那是更加精鍊的語言;但詩語貴婉轉含蓄,不把話說白,散文則把話說清楚講明白,還帶著那麼一點詩意。就這點上散文與詩較靠近,跟小說距離較遠,因為小說是史詩的現代化,詩與散文皆是抒情詩的現代化,我們本有的抒情美文傳統,加上西方抒情詩的白話化,就等於現代美文。如今的文類觀念延用西方,西方早期只有韻文,所有文學家都是詩人,文類則史詩、抒情詩、劇詩三分天下,柏拉圖不准詩人進理想國,因為詩太霸道,特別是抒情詩人。史詩重虛構,抒情詩重性靈,衍伸為詩強調詩性,散文強調個性,詩性追求疏離的效果,個性則是赤條條一個人,越沒距離越好,好的散文源自詩般的靈感與情感。
那雜文呢?雜文是西方隨筆、東洋廚川白村與載道古文的延長,《昭明文選》並無此類,後來是分類之後無法分類的統稱為雜文,因內容駁雜,血統混雜,可稱為複雜的藝術,而美文與詩歌則是單純的藝術。我不同意散文分感性散文與知性散文;好的散文來自清晰的頭腦,具有內在邏輯,誰說美文無知性?詩無感性詩、知性詩,小說亦無感性小說、知性小說,為何散文獨有二分法?翻開坊間知性散文選,有專欄、社論、科普文、法理文……,獨獨無美文;而一般散文選對雜文兼容並包,可見「知性散文」是具排斥性的文類分法,能說服人嗎?
理想的散文具備理想的文字與理想的人格,道德不等同理想,理想卻可以涵括道德。所以散文與散文家是分不開的,它代表一個時代對文字與個性的追求,所以有人定義:「小品文是小品文家的文體。」這話不是說你成為小品文家,你寫的文章才算小品文,而是人與文章分不開。因為散文不管你、我、他,寫的都是自己,自己有什麼好寫?不都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散文家應該是那些對自我或萬物探索具有巨大熱忱的人,什麼東西可讓人窮盡一生探索不盡,除了真我與真理,還有其他嗎?
自己只是一個通道,通向他人與世界,不知己何以知人?
也許你認為這種說法老派,的確,電腦後世代的我們,一個人擁有三四個帳號,五六個化名,自我分化,穿越來穿越去,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們?如果可將分化的自我表現出來,也是真我的實相。我們身上存在著異己,散文書寫是從異己追尋真我的過程。
這跟作者已死,語言解構無關,散文是個包容性、滲透力強的文類,有時會走極端而失去主體性,如新文學初期,在「我手寫我口」的口號下,散文向口語學習,造成過於淺白,如牙牙學語的小兒,這裡就走了極端,出現許多呀、了、哦、嗎、啊!等呼喊句,這些「啊文字」,是口頭語言,語言分書面語言、口頭語言、創作語言。口頭語言不等於創作語言,這個領悟要過幾十年才走完,四○年代的梁實秋、張愛玲、呂赫若……等人就不再用口語寫散文。
同樣是日記,日記體最放鬆,賴和的《獄中日記》雖還是文白交雜,然作者的形象與口語十分醒目:
吾自省這十數年來,真沒有什麼越軌的言行,尤其是自事變(七七事變)後,更加謹慎,前次惹起了醫師取締規則違反,純然是不論什麼醫生都會犯著的事實,不過我較不受幸運的神庇護,所以被告發而已。對於醫道上,醫生的良心上,是無過不去的地方。但是會碰到那樣結果,也是我的謹慎不充足。
我的穿台灣服(對衿衫,唐服),得了真不少的誤解。
我自辭了醫院,在彰化開業近二十五年了。我的穿台灣服也是在開業後就穿起來,純然是為著省便利的起見,沒有參合什麼思想在內。
「得了真不少的誤解」,有台語的氣口,這是新文學之初,向口語學習的結果。到呂赫若的日記使用的語言已有不同:
今年到底怎麼了?酷寒。又加上雨、霧!雖然羅曼蒂克,好是好,卻勾人哀愁。
繼續讀契訶夫作品,他從事文學的態度不也和自己一樣嗎?
始終覺得自己從事文學的態度沒有錯。
唯有更廣泛地去掌握人。
一樣淺白的文字,呂的文字較脫離口語,而加入「羅曼蒂克」與「勾人哀愁」的文人氣語詞,散文是一個時代的語言櫥窗,敏感地捕捉一個時代的流行語彙。
到了六、七○年代,散文又向詩學習,而出現「有雨,在天之際;有鳥,在樹之巔」這樣詩化的句子,又或者「風在窗櫺上編織清冷的夢」,眼睛一定是黑眸,天空也得是蒼穹,在那時代,詩是重要文類,是誰說散文是「詩餘」?散文向詩靠攏,語言得到許多滋養,澈底擺脫口語,看來並無不好。只是大同小異,失去個性,或脫離現實,變成所謂的「文藝腔」,把詩化散文的僵硬或逃避表現,推給抒情美文是說不過去的。
沒受詩影響的王鼎鈞、琦君、林海音、鍾梅音、徐鍾珮……還是留下美好富於個性的文字。
王鼎鈞的文字詩情畫意,但沒有過度詩化,《左心房漩渦》開啟兩岸議題與大散文的契機,所謂大除了篇幅長,也有宏偉的意思,它更富含文化意涵。八○年代之後,台灣進入多元文化的社會,散文呼應這現象而有多元面貌:自傳與家族史、女性、旅遊、飲食、自然、原住民……等等文類,早已跟之前的詩化散文明顯不同,它們的思想核心都有一主題訴求,牽引文化議題,夾述夾議,這時散文又向文化論述取法,而形成長篇大論,絮絮叨叨直到山外山,一本書就是一篇散文,楊牧的《奇萊前書》結合四本書,探索自我與土地的歷史,散文不小,這可是文字的奇萊峰。張潔的自傳散文《無字》近百萬,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兩岸分隔後,對岸偏雜文,台灣攻美文,這是歷史恐怖平衡下的產物,兩岸開通後,賈平凹提倡大散文,概念是美文的,沒想導出的是余秋雨、章詒和等人的文化散文,前者寫人文,後者寫文人。文化散文者,探討生活的脈絡與人文意涵;閻連科寫農民、王安憶寫弄堂,在文化研究這大力丸的戳弄下,普世價值凌駕一切。
文化散文有文字有思想能不好嗎?我沒法說出它有什麼不好,我只是感覺時代一直在改變。
現在的小孩不喜歡長篇大論與過於偉大的論述,對神聖嗤之以鼻,對神祕喜好多一些。
動漫與遊戲、社群網站成長出來的「神人」與「穿越者」,會是大散文的愛用者嗎?我不敢想像,真的不敢想像。
我自己寫散文,始於虛構,現在還在繼續虛構,三十年前我唯一得的大報徵文獎,題目是「愛的故事」,我寫的是母親對孩子訴說自己的愛情故事,那時我未婚,寫的自然是假的。虛構的目的是偷寫別人,或替別人想像與傷心。我知道這是「越界」,說難聽一點就是犯規。正常的狀態應該寫真的,想實驗前衛一點就攙點假的,十次實驗可能只有一次成功,或者一次都不成功,這是越界者應有的心理準備。與其說能不能虛構,不如說能虛構到什麼程度。如果虛構到真假不分,或者百分之百虛構,那就應該去寫小說,如果虛構性散文拿到小說組比賽還能得獎,那算他真的厲害。虛構在散文只能是技術性借用或實驗性使用,虛構而能讓人辨識文類,主文類特性仍然鮮明,那麼無傷大雅;如果蓋過主文類,讓人無法辨識,只能說他越界失敗。
散文有哀管急弦往下走的趨勢,如今主流文類是小說,詩次之,尤其莫言得獎後,將掀起小說熱,但散文總在最危急的時刻神風再起,但我可能等不到了。
寫了這麼多年散文,把很多準則與束縛都丟了,因為散文一直在變化,可能還有更大的崩壞要來,散文一直在作配角,不知什麼時候好好作一回主角?在這特別寂寞的時刻,只留下一個我自己的堅持,人要活得跟文一樣好一樣精采,看太多文比人好,人比文好的寫作者,我願意在修為與寫作上更加努力,離理想還很遠,過去的我犯太多錯誤,到了這年紀,不再去想要得到什麼,想更多的是還有什麼可以付出的,也就是剩餘價值的問題,親愛的,我還能為你作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