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十二之八
第八計 暗渡陳倉
名詞解釋:
愛情裡的「暗渡陳倉」一計是指,以巧妙、不動聲色的技巧去接近男人,適當利用身體的接觸去暗暗迷惑他,但要設底線、把握住原則,別讓男人予取予求,然後再放入愛情的元素,使他向愛投降。
邂逅場所:日常生活中。
金龜典型:單身房東。
妙計:巧妙的身體接觸。
浪漫小故事:
我是麗香,大學生兼皮鞋店店員,老家在台南,考上大學後就獨自離家北上求學,利用假日在皮鞋店打工賺取微薄零用錢,而學費生活費及房租等其實都還是由家鄉老父母辛苦打拚的血汗錢來支付的。
我目前的生活重心是讀書,要應付大小考試和交不完的美術作業。
對!我是美術系學生,電腦繪圖及油畫是唯二專業技能,有空時也接些一張五百的店舖POP廣告來做,什麼「老闆跳樓倒店大拍賣」、「一雙五十三雙一百」、「全館五折起」的字樣都寫過,也學了不少欺騙消費者的技巧。
這就是現實世界吧,為了求取生存,人人各出奇招維持營運,不跟著潮流改就等著淹死在潮流裡,若不能取得更高學歷「那就等著回家種田好了」∼我老爹總這麼說,或者「回家鄉當工廠女工好了」∼我老娘這麼說。
我想我之所以能考上北部的好大學,那真完全是父母親恐嚇的功勞所致。
士農工商的排列次序早就變了,但許多人還是崇拜高學歷,有博士頭銜的隨便說什麼都會有人信服地五體投地,只差沒早晚三炷香去膜拜,嘮叨歸嘮叨,我無法否認,學歷真的很重要。
「麗香,幫我擋一下,我閃到你們倉庫躲……」來人是我房東的兒子葉雲祥。
「躲什麼?」
話音未落,一副嗲聲嗲氣的聲音伴著高跟鞋跺跺跺出現:「小姐,有看到剛才進來的男人嗎?」
「沒有啊,什麼人?」
「咦∼奇怪,我明明看到他走進這裡啊!」
「沒有、沒有人,你一定看錯了,趕快去隔壁找找看。」
我追到店門口看她走遠了才把葉雲祥喚出來:「可以滾出來了,仙女飛天去也!」
已經數不清這是第幾次了,他老是跑到我店裡避紅顏禍水,但這也不能怪他,他長得實在太帥,家裡又有錢,有美女來獻花甚或獻身也實在不足為奇,讓我覺得很好笑的是,一個大男人居然對嬌滴滴的小美女這麼沒魄力。
才對他念完經,隔天下班時間他又闖到我住處,我開罵道:
「你對她說清楚啊,不要老是來我家找麻煩嘛!回你樓上的家去!」
「不行啊,她知道我門鈴按鈕、信箱位置,還有電話號碼,這樣緊迫盯人比SARS還可怕!」
「你明講對她沒意思不就行了?何必到處流浪?」
「她會再接再厲,把鐵杵磨成繡花針的。」
「你要躲到幾時啊?房東的兒子。」
沒答我,他扭扭鼻子說:「嗯∼好香喔!」
「那當然,我在做菜呀!」
「可以一起吃嗎?」
「葉先生,你真厚臉皮耶!」
「這個月房租少收你一百塊囉!」
「五百!」
「三百!」
「成交!快來幫我布置餐桌!」
我做了一桌好菜請他吃,有涼拌鮮筍、麻婆豆腐、香菇雞湯,以及一碟新鮮草莓,而房租才扣三百塊,嗟∼真是賠本生意。
他直誇:「好吃好吃,哇,看不出來你竟然這麼會做菜?!」
「鄉下家裡人口多,我是長女,必須幫母親料理家事照顧弟妹,久了就會啦!」
「真好,責任感反而使你色藝雙全。」
「你從小沒有母親,照理說你應該更要學會照顧自己才是啊,怎麼廚藝這麼差?」
「我從小就有傭人照顧得好好的,父親忙於事業,我忙於學業,誰都沒空去學廚藝,反正餓了就買便當或吃泡麵,很方便呀!」
「難怪你瘦成這樣,原來是懶得下廚的後果,做菜沒什麼難的,把食材洗洗切切丟到鍋子煮煮就好啦!」
「我可以跟你拜師學藝嗎?」
「慢慢來,機會多的是!」
飯後,可能是紅酒配巧克力的催情結果吧,我洗碗時他竟繞到身後以雙手將我圈住,一張紅唇在我耳鬢廝磨,惹得我臉紅心跳。
已經認識三年,我們對彼此都有好感,所以性騷擾的罪名不足以構成,這種身體的接觸反而是男女之間調情的觸媒。
男人看到女人第一眼想的是「性」,而女人想的則是「浪漫愛情」,於是男人就搞浪漫愛情去得到性,而女人則以性去交換浪漫愛情。
但我非常小心不讓他越界,學生應以學業為重,承擔不起任何可怕的後果∼例如未婚生子。
我警告他:「你這樣做,會少一個朋友哦!」
「但多個女朋友?」
「我目前要以學業為重,沒有愛情無所謂,但求學的精華時光一錯過就永遠回不來了,你能等我畢業嗎?」
「還有多久?」
「一年!」
他在此時遇到我也算倒楣吧,我坦白告知不能將心力放在愛情上,要嘛他就等,要嘛他去追別的女人,我反正不讓自己陷入愛裡,所以感覺不痛不癢。
人生是有階段之分的,在最需要努力衝刺的階段碰到了愛情,要不雙飛、要不俱焚,很少有圓滿結果的,對方能做的,就只有等囉!
後來葉雲祥固定於晚餐時分出現,也許帶些現成的雞鴨魚肉或小菜,也許買束鮮花配香檳,他堅持每天要撥些空與我培養感情,有時我忙著趕畫,他也會下廚露幾手向我習得的廚藝,我們相處得很不錯。
乾柴烈火相處久了還是會燃燒一瞬間、燒得滿頭煙,連一杯放在室中的冰水都會漸漸有溫度了,更何況是人類這種動物?
在一次意亂情迷的衝動下,我們發生關係了。
男人是很容易衝動的動物,身體的接觸會使男人誤以為愛情來臨了,這一衝動,他居然提出同居的要求:
「搬到樓上跟我一起生活,不收你房租,這層樓再租出去還是有收入,我父親不會有意見。」
「你想同居?」
「聽說荷蘭流行『同居不結婚』,因為結婚牽扯太多,同居合則聚不合則散,沒有離婚的壓力要承受。」
我反駁:「我還是學生耶!同居?我爹娘會打斷我腿的!」
「那我們先訂婚!訂婚就可以堵人嘴了吧?」
「不!讀書、讀書,我要讀書!」
「要!同居、同居,我要同居!」
啪!在很氣憤的心情下,我使出降龍十八掌把這急色鬼劈出門外。
換了別的女人也許會很高興,但我認為穿婚紗擺喜宴並不是談戀愛的終極目的,要找到個可以一生相依的人才是重點吧?
這葉雲祥突然這麼急色鬼的想同居,是能相依一生的伴侶嗎?
我們冷戰了幾天,後來我收到他一封言辭懇切的求婚信解釋原委:
「與你在一起有家的感覺,迫不及待想把你娶回家藏起來……但是你說得對,學生的本分是讀書,我會等到你畢業再正式迎娶你過門。雲祥」
我贏了!
人不可能沒有缺點的,有錢人很多,有幸遇到了,覺得過得去,也就OK了。
始終覺得,女人在愛情裡要堅持做自己、展現最真實的一面,不要為了迎合男人而改變,那樣一來,雙方都不會真正快樂,就像超人一定要內褲外穿一樣,如果要求他改變,他也許一氣卻把內褲往頭上套呢!
自己除非真的有賭博打架吸毒等惡習要速改,否則沒必要為了配合男人而委屈自己,因為沒有原則的人是不會受人尊重的,就像超人一定堅持要在電話亭換衣服一樣,不如此做,就不是超人。
葉雲祥的父親在蘇州有間飾品工廠,生意還不錯,偶爾這個第二代的企業主也會到蘇州去學習視察及管理。
後來他決定接手工廠,我們婚後一起到蘇州當總經理及老闆娘,我的美術專業剛好可以運用在飾品設計,他也一直在學習貿易電腦及商用英文,先成家後立業的我們共同努力,期待著光輝燦爛的美好將來。
出身不好沒關係,只要有上進心,就不必怕別人看不起。
再說,出身好有什麼用?就算我的富爸爸有金山銀山鑽石山,那些榮華富貴到頭來也不一定會傳給我這個女兒,出身好有什麼用?要嫁得好才有用!
我也知道「人外永遠有人,天外永遠有天」,我明白我嫁的不是最棒的男人,但無疑,這是最適合我的男人。
愛情戰略省思:
很多兩性專家早已提出如下論點:
女人多半「為愛而性」,若沒有愛情或好感,便很難同意去做最親密的身體接觸。
男人多半「為性而愛」,但男人也能「有性無愛」,性對男人大多是天生的動物性驅使所致,男人的「性愛」裡,不一定有愛情。
結論:一個男人若只愛你的身體而不愛你、不尊重你,那絕對不是真愛,他也絕不會是你的Mr. Right.
(本電子報內容摘自方穎著《36計搞定金龜婿》一書,寶瓶出版,每週三出刊,共分12期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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