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月份即將來臨,財政部日前發布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的收入、費用標準,以供設算稅額。其中,執行業務者的收入標準新增2 項業務, 費用標準新增3 項業務,可有助於確定執行業務者的業別,減少扣繳義務人的困惑。同時,為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影響,符合條件之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可按109 年度費用標準112.5%計算費用率。
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新增2業別
「稽徵機關核算109 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以下簡稱收入標準)所新增的2 項業務為:
1. 工藝師:收入依查得資料核計。
2. 未具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格,辦理工商登記等業務或代客記帳者:比照適用會計師收入標準,若是代為記帳者,則比照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之收入標準。
增加了上述兩項業務之後,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共有41 種業務,其中僅有15 種業務是實際按單位(例如承接案件數、健保點數)為收入計算標準,其餘26 種業務是依稅局查得資料核計收入。
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新增3業別
「109 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以下簡稱費用標準)亦新增3 項業務類別,包括:
1. 工藝師:費用標準為工資收入之20%,或工料收入之62%。這項業別的新增,源自於文化部為鼓勵藝術創作者而爭取。因此未來從事藝術創作者,可依所售出之每件作品性質,選擇適合的業務別列報費用。財政部曾舉例,一位藝術創作者若售出一批銅雕作品,得款200 萬元,又售出2 件畫作,得款120 萬元,銅雕作品所得可依工藝師之工料收入62% 計算費用,即200 萬元× (1-62%)= 76 萬元;畫作所得可適用書畫家的費用率30%,即120 萬元×(1-30%)= 84 萬元。
2. 配音表演人:費用標準為收入之45%。過去實務若以「其他表演人」之費用率45%扣繳稅額者,則實質效果不變,若過去是以「稿費」或「薪資」列報者,納稅者有機會較為省稅,扣繳義務人於扣繳時,則可明確歸屬所得類別。
3. 未具會計師、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資格,辦理工商登記業務或代客記帳者:費用標準為收入之30%。
因應疫情,費用標準112.5%計算
109 年度費用標準之修訂幅度較大,除了新增業務類別之外,因應疫情影響,今年報稅時,執行業務者可按費用標準112.5% 計算費用率,並且報稅時無需事先申請即可適用。其中,醫事人員(不包括獸醫師)無條件限制,可直接適用;非醫事人員則須109 年度收入總額較前一年度減少30%以上才可適用。
另外,其他所得的私人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也可適用費用標準112.5% 計算費用率。值得注意的是,112.5% 計算費用率的優惠不含產後護理之家業者,因其所提供的除了護理之外,還有食宿等其他服務,因此所有收入須辦理稅籍登記都無法直接列為其他所得,無法適用此費用標準。
醫事人員、私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把握適用
對醫事人員來說,包括助產人員、藥師、中醫師、西醫師等職業, 因費用率較高,因此費用率112.5% 計算有實惠。特別是藥師的費用率94%,112.5% 計算後費用率超過100%,因而財政部另訂藥師的費用率調增為96%。其餘執行業務者業務的費用率標準較低,實務採用者較少,因應疫情採費用率加成的機制並不實用。不過,其他所得之私人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的費用皆在50%以上,例如以老人福利機構為例,其費用率為85%,加成112.5% 之後,費用率可達96%,因此純益率僅有4%,可把握此次調增費用率的適用。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21.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