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物理、化學、生物…等多元化的科學,【科學少年雜誌親子報】精選雜誌內容,給你有趣又好玩的科學知識。 橫跨東方與西方的資訊撞擊,【英語島電子報】最適合想在英語裡找到知識、趣味和品味的商管人士。
無法正常瀏覽圖片,請按這裡看說明   無法正常瀏覽內容,請按這裡線上閱讀
新聞  健康  財經  追星  NBA台灣  udn部落格  udnTV  讀書吧  
2017/04/20 第182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Microsoft的回馬槍-手機懸浮觸控專利
   
法規訴訟 善意先使用商標人變成商標侵權人
   
深入報導 物聯網時代,能整合者得天下
   
研發創新 沒聽過就落伍!社群媒體新寵兒—Snapchat
   
智財管理 值得關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現鯩
   
 
Microsoft的回馬槍-手機懸浮觸控專利
蘇之勤╱北美智權專利工程研究組
微軟(Microsoft)在2016年透過影片介紹了最新的螢幕控制技術-懸浮觸控(Pre-Touch Sensing),不同於競爭對手Apple的3D Touch是透過按壓螢幕的力度來感應,微軟的懸浮觸控是感應使用者在觸控螢幕前懸浮的手指來啟動更多預處理選項,以發揮更多樣的功能。目前微軟尚未把懸浮觸控技術應用在市售手機上,但此技術在2017年3月14號獲得美國發明專利,可以透過專利說明書採先一探究竟。

圖1. US Patent No. 9,594,489 圖3C~3D

圖片來源:USPTO

現在以說明書第10~11欄及圖3C~3D以瀏覽器的範例來說明懸浮觸控是如何「啟動」的。

首先,計算裝置102要含有距離感測器(proximity sensor),來感應物件302 (也就是圖中手指)與螢幕前表面的距離d,而距離d的臨界距離(threshold distance)則依計算裝置的顯示裝置大小有關係,智慧手機的操作距離是0.001~1.5英寸,臨界距離為8英寸,大型電視的臨界距離大約是170英寸。

懸浮介面模組會為物件302決定一個點位置304作為參照依據,並在內容138中決定一個區域306,當點位置304接近至臨界距離h時,區域306就會被呈現(rendered)而被選擇,所以當手指懸浮在螢幕上移動時,區域306就會持續變動,也就是被選擇內容會隨著手指移動而改變。

圖2. US Patent No. 9,594,489 圖7A~7B

圖片來源:USPTO

懸浮感應在偵測到物件302後會顯示包含區域306的放大視窗(magnified window) 142,當物件302在Z軸上移動時(例如手指移動靠近螢幕),可以啟動預覽縮放的功能,就像在圖7A~7B中,距離d1與d2的變化對放大視窗142中內容的改變。

除了上述對於懸浮觸控的技術說明外,說明書中更列出了22個應用範例,其中有幾個在Microsoft Research的demo影片中已有清楚的示範【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3期:Microsoft的回馬槍-手機懸浮觸控專利


《北美智權報》第183期更多精采文章:

中興通訊利用「智衡」來制衡專利權人與專利實施人之利益

著作權法除罪化的不可能

善意先使用商標人變成商標侵權人

 
善意先使用商標人變成商標侵權人
邱英武╱北美智權 專利法規研究組
「善意先使用權」的主張,必須在可以主張的當下,就提出主張。若是到與商標權人簽署授權契約後,再解約使用自己原先的圖樣,這時候,「善意先使用權」便從此消失,不可以回溯主張。

A是一家食品製造公司,從2000年已經開始以自己公司名義,並在產品上打上公司的LOGO後予以銷售。B公司的商品同於A公司生產,且與A公司分別在台北與屏東兩地販售,兩家公司並無業務間的往來接觸。

B公司從2015年開始販售產品,且使用近似於A公司LOGO的圖樣於產品上。惟B公司比較有知識產權的意識,於是將使用的LOGO提出商標權申請。在審查過程中,因無人提出異議,於是順利取得商標權。A公司在2016年,知曉B公司的商標權圖樣近似於自己的公司LOGO,那A公司應如何保護自己呢?

商標法第36條

下列情形,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
一、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
二、為發揮商品或服務功能所必要者。
三、在他人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者。但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權人並得要求其附加適當之區別標示。
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但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

首先,A公司可以主張商標法第36條第一項第三款的「善意先使用」近似商標,從條文中可以清楚知曉適用的要件,那就是在商標申請日前,已經開始善意使用近似的商標,而且在以後的行使時間裡,也不可以變更原始用的商品類別。這時候B公司就不可以向A公司主張商標侵權。

但是,如果B公司向公司指出公司的產品有侵權之虞,A公司未主張「善意先使用權」,而是鼻子摸摸的,與B公司簽署商標授權契約。日後A公司的確持續使用B公司的商標權圖樣,在自己的產品上,一直到A公司發現,原來在談授權當時,可以主張「善意先使用權」,一氣之下,向B公司解約,解約之後,A公司便恢復使用原來近似LOGO去銷售產品。B公司不服氣,於是狀告A公司侵權,A公司可以在主張「善意先使用權」嗎?

非常抱歉!A公司不可以再主張了!「善意先使用權」的主張,必須在可以主張的當下就提出主張。若是到與商標權人簽署授權契約後,再解約使用自己原先的圖樣,這時候,「善意先使用權」便從此消失,不可以回溯主張。


《北美智權報》第183期更多精采文章:

監管出重拳 2017年大陸行動支付將洗牌?

新加坡大學副院長談數位經濟下勞工市場面臨的挑戰及因應之道

三星慘敗華為:賠8050萬元,22款手機遭禁售

 
物聯網時代,能整合者得天下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無人機、自駕車、穿戴裝置……這些曾經被當成玩具的裝置,如今都即將或已經進入一般人的生活當中,代表著物聯網時代已經提前來臨。但殘酷的是,許多來不及轉型的昔日大廠,如今一個過得比一個還更辛苦。面對這個新時代、新市場、新的遊戲規則,在PC時代有著光榮戰績的台灣廠商該如何應對?

自從2007年,蘋果公司(Apple Inc.)的第一代iPhone問世,個人電腦(PC)的黃金時代也宣告終結。即使每年都還有一定的銷售量,越來越多的大廠不是選擇與PC產業切割,就是還陷在轉型的泥沼中出不來。

然而,正當全球蘋果迷準備歡慶iPhone十週年時,包括蘋果公司自己,還有Google、Amazon在內的新科技巨擘,早已把眼光投向下一波的物聯網中----這一次的淘汰賽,恐怕只會比PC更為慘烈。

物聯網時代,軟硬體整合出新應用才是王道

聯發科技智財權處處長劉彥顯分析,如果以PC作為分水嶺,PC以前的創新,從大型主機(mainframe)開始,一直都是以設備為重心;但智慧型手機問世後,創新方向就改以雲端運算為中心;尤其在物聯網時代,透過網路連接、傳遞訊息的終端設備可能高達數百億個,遠遠超過PC時代之前的總和。劉彥顯認為,「這對所有的硬體製造商都會是很大的挑戰:我們硬體創新的ROI,能不能跟上這麼快的更迭?」

圖1:近50年來全球科技產業發展趨勢
資料來源:綜觀互聯世界中的專利與創新,「研發結合智財策略 掌握競爭情報‧運營專利」研討會,2017/3/28

因此,在PC時代中,硬體與軟體公司各擅勝場的場景,未來也將不復見。「不管硬體或者軟體,都會走向平台化,真正能創造價值的只有應用,」劉彥顯以Amazon Go為例,在這個實驗性的實體賣場中,消費者完全不用帶錢包,只要在入口處刷一下手機條碼,系統就會自動計算放入購物籃內的商品金額,並在消費者離開時完成結帳,直接從帳戶中扣款。「這套系統後面有許許多多消費者看不見的軟硬體技術整合,也是成功的關鍵。」

專利訴訟,NPE受法規變化影響大

圖2:聯發科技智權處處長劉彥顯
攝影:唐銘偉

另一方面,總是跟技術進展亦步亦趨的專利訴訟,在近幾年又有何變化?根據RPX Research的統計,劉彥顯分析,實際營運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訴訟案量變化並不大,反而還有下降的趨勢,但為了搶占產業主導地位,還是不乏龍頭之間互告的案例,例如Yahoo在2012年Facebook上市前就控告其專利侵權,2016年時兩家穿戴式裝置新創企業:Fitbit與Jawbone的訴訟,也可說是物聯網時代的專利第一戰。【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3期:物聯網時代,能整合者得天下


《北美智權報》第183期更多精采文章:

中興通訊利用「智衡」來制衡專利權人與專利實施人之利益

沒聽過就落伍!社群媒體新寵兒—Snapchat

善意先使用商標人變成商標侵權人

 
沒聽過就落伍!社群媒體新寵兒—Snapchat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台灣,說到社交通訊軟體,你可能最先想到的是用戶廣大的Facebook或是曬滿美圖的Instagram,但在美國年輕人的世界中,Snapchat不但是社交新寵兒,更一舉刷新Facebook紀錄,成為公開發行最大規模的科技公司。年僅27歲的Snapchat創始人伊萬斯皮格(Evan Spiegel),也從全球最年輕的億萬富翁,躍升為全美最年輕的上市公司CEO。

台灣用戶對於Snapchat可能還有點陌生。Snapchat不像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社群媒體,分享的貼文或傳送訊息會永久保存,在Snapchat中發送的訊息稱為「Snap」,使用者可以在Snap上塗鴉、打字或是放上一些小圖示,收到後觀看秒數最長只有10秒,接著就會自動刪除,這種稱之為「閱後即焚」的功能,正是Snapchat最大的特點。如果嫌Snap時效太短,Snapchat還有故事(Story)功能,讓Story中的照片或影片內容,可在24小時內被重複播放。

圖一、Snapchat的故事功能,可將照片或影片創作成獨特的故事。

圖片來源:USTPO,Patent No. 9,396,354

Snapchat的秘密武器:閱後即焚

早在2013年,Facebook就企圖收購Snapchat,傳聞開出的價碼超過30億美元,但仍無法成功收服Snapchat。由Snapchat先帶起「閱後即焚」的這項熱潮,造成其他社群媒體跟風,WhatsApp在今年2月推出了WhatsApp Status,主打可對裝飾後的照片、影片、GIF動圖進行編輯分享,24小時後即消失。模仿Snapchat的對手不只WhatsApp,2016年8月,Facebook旗下的Instagram推出了「Stories」限時動態故事功能,可將過去24小時的照片與影片剪輯成一段可輕鬆瀏覽的10秒短片,並在發佈的24小時後自動消失。當時消息發佈後,也讓網友評論分不清Snapchat和Instagram;就連Facebook近日最新推出的「Messenger Day」,同樣也是「參考」Snapchat的故事功能。

Snapchat以創新功能引領風潮,來看看母公司Snap Inc.手上擁有多少專利。根據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SPTO)統計,目前Snap Inc.擁有共29項已公告的專利,2013年申請件數只有2件,但從2014年開始,連續兩年都遞出12件專利申請案,並在2016年獲得16項專利授權。【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3期:沒聽過就落伍!社群媒體新寵兒—Snapchat


《北美智權報》第183期更多精采文章:

提升台灣專利申請量,智慧局計畫主動出擊

新加坡大學副院長談數位經濟下勞工市場面臨的挑戰及因應之道

監管出重拳 2017年大陸行動支付將洗牌?

 
值得關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現鯩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北美智權報前期文章《比台灣專利量下滑更重要的事:智慧局應統計台灣企業海外專利申請量!》中提到,「與其憂心台灣本土申請案量下滑,智慧局 (TIPO) 更應該關心台灣廠商在其他國家的專利申請量是否有成長,以確保台灣𠖳業在國際市場的影響力!」有讀者留言提出質疑,認為「台灣智財局(官方) 管的業務就僅是台灣專利,『統計台灣廠商在國外的申請專利數量』雖然該做,但這應由台灣智財局做嗎?」筆者認為由官方來做的答案是肯定的,當然由民間業者來做也是游刃有餘,甚至做得比政府更好,但這也代表廠商要花錢去購買這些報告。筆者在回文中提到大陸知識產權局 (SIPO) 就有做中國企業海外專利佈局的統計,這是由SIPO規劃發展司所負責的。早在1999年的時候,大陸當局以「走出去」戰略推動發展海外市場,當時大陸企業海外專利佈局多走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因為WIPO就有各國之專利申請資料,也就不用特別費心統計。
到了2013年,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首度提出「一帶一路」的倡議,而第一期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統計快報》於2017年3月即公開發佈。反觀我國新南向政策推得如火如荼,卻只見經貿、金融、文化、人才……等等商機分析,完全不見提出任何新南向專利布局,更遑論台灣企業於新南向國家之專利分析統計。如果這不是智慧局該負責的,那其上級機關經濟部可以說是責無旁貸了吧?

新南向政策共有18個目標國家,包括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當中除了澳大利亞及紐西蘭外,其餘16國均與一帶一路所覆蓋的65國重疊。因此,觀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發展現況,也能有助台灣廠商思考新南向的專利佈局方向。

大陸知識𠖳權局 (SIPO) 規劃發展司自2016 年開始,即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活動展開統計監測工作,並定期編制和發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統計快報, 本文所介紹的快報統計時間範圍滛2016年全年。該統計快報備註中指出:「一帶一路是個開放戰略,沒有明確的國家數量,該報告使用的是目前學術界給出的除中國之外,一帶一路沿線共有64個國家的說法」;至於在數據取得方面:「中國在沿線國家專利申請數據來自沿線國家公開的專利申請數據,檢索時間滛2017年1月9日」。 以下是報告的內容介紹。

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狀鯩

2016年,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以下簡稱滛沿線國家) 專利申請公開數為4,834件,較2015年增長47.1%,遍及18個國家,比2015年增加3個國家。除了專利申請數量快速增長外,專利布局也益發集中。其中,在印度共申請3,017件專利,較2015年增長131.5%,申請量持續高居所有目標國之首;緊隨其後分別滛俄羅斯、新加坡、越南和菲律賓,上述國家專利申請數分別為789件、425件、285件及120件。中國在前五位申請目標國之專利申請量共計4,636件,占申請總量的95.9%,集中度較2015年增加2個百分點(見圖1及表1)。

圖1. 2016年中國在前五大「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之專利申請狀況
資料來源:SIPO規劃發展司

表1. 2016年中國在前十大「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之專利申請狀況
資料來源:SIPO規劃發展司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中國之專利申請狀況

2016年,沿線國家在中國大陸共申請專利3,697件,較2015年增長18.2%,分別來自37個國家。申請量前十大之國家專利申請量共計3,351件,占申請總量的90.6%。【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3期:值得關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現鯩


《北美智權報》第183期更多精采文章:

物聯網時代,能整合者得天下

沒聽過就落伍!社群媒體新寵兒—Snapchat

Microsoft的回馬槍-手機懸浮觸控專利

 
 
本電子報著作權均屬「聯合線上公司」或授權「聯合線上公司」使用之合法權利人所有,
禁止未經授權轉載或節錄。若對電子報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要求轉載授權,請【
聯絡我們】。
  免費電子報 | 著作權聲明 | 隱私權聲明 | 聯絡我們
udnfamily : news | video | money | stars | health | reading | mobile | data | NBA TAIWAN | blog | 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