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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8 第441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USPTO新局長終於上任,三大難題該如何面對?
   
深入報導 《產業學院系列報導》培養半導體人才,廣設產業學院不是唯一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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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新局長終於上任,三大難題該如何面對?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總統拜登的產業政策主軸為促進競爭,但在其中理應扮演關鍵角色的USPTO局長,卻在懸缺了一年多後,才由資深專利律師Kathi Vidal補實。面對外界對於專利品質良莠不齊、專利舉發程序不確定性太高等批評,她有辦法確實推動改革嗎?

懸缺一年的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局長,終於在4月中補實。出任此一職務的,是資深專利律師Kaith Vidal,也是繼Michelle Lee之後,USPTO再次出現女性主管。與前幾任局長相同的是,Kathi Vidal也具備科技和法律雙專長:先是在奇異(GE)、洛克希德馬丁從事飛機引擎軟體工程師的工作,念完法學學位後則轉入智財權領域,至今累積了近20年的各類型專利訴訟經驗,在出任USPTO局長前,Kathi Vidal就已經是知名律師事務所Winston & Strawn的矽谷分所負責人。

圖1:新任USPTO局長Kathi Vidal
來源:USPTO

USPTO新局長上任後,資深專利部門主管也即將退休

不過,現在已經有許多難題等著這位新局長處理。第一大難題,就是在過去一年多內代行USPTO局長職務的專利部門主管:Drew Hirshfeld宣布即將退休。同樣有著理工與法律雙背景的Drew Hirshfeld,是個從基層做起的典型資深技術官僚,他自從1994年就加入USPTO擔任專利審查官,之後逐步晉升,並在2015出任專利部門主管一職至今,在USPTO內的累積了近30年的資歷。因此,在前任局長Andrei Iancu卸任後,Drew Hirshfeld自然成為救火隊的不二人選。

對Kathi Vidal來說,現在正需要Drew Hirshfeld這樣的老將協助熟悉業務。如今老將退休在即,意味著Kathi Vidal必須趕快找到適合的繼任人選,否則這段時間內諸多待處理的麻煩事,就只能獨自應付了。

眾多麻煩事當中,最需要立即解決的當屬專利品質逐年低落。Kathi Vidal上任沒幾天,立場向來偏好拜登政府的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名為「救救美國的專利制度(Save America's Patent System)」的社論,毫不客氣指出USPTO本身,尤其是專利審查制度亟需改革。

以醫藥專利為例。紐約時報指出,在美國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支出最多的前12種藥物上,一共累積了超過600項的專利,「其中絕大部分都沒什麼新意,但這些專利都能讓藥商繼續維持產品獨占地位,也讓美國的醫療照護費用持續暴增。」

紐約時報認為,為使專利制度能夠真正落實刺激創新的目的,USPTO必須給予審查人員足夠的時間與資源,以確保每一件獲證的專利都符合法律要求的高標準。「現在即使是最複雜的專利申請案,審查人員平均只有19個小時的時間,更有70%的審查人員表示他們的時間根本不夠用,」紐約時報補充。

USPTO內部另一個單位:專利初審與上訴委員會(PTAB),也是被點名整頓的對象之一。事實上,就在Kathi Vidal上任的前一天,美國聯邦參議院智慧財產委員會中,分屬民主、共和兩黨的正副主席:Patrick Leahy以及Thomas Tilly就曾聯名投書,「歡迎」新任USPTO局長。

參議院即將提出PTAB改革法案

這兩位資深參議員在投書中指出,PTAB原本應該是讓被控專利侵權者有機會挑戰低品質專利有效性、進而督促專利品質提升的地方,但現在PTAB已經成為多方角力、賣弄訴訟技巧的地方。「PTAB的工作不應該只是撤銷專利而已;它應該要公平對待所有人,把專利無效程序的不確定性降到最低,才能建立公信力。」他們也透露,在未來數日內就會推出針對PTAB以及多方複審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的修法草案。

最後,連歷任局長的背景也被挑出來做文章。紐約時報指出,近幾任USPTO局長都與大企業過從甚密,例如前任局長Iancu在卸任後,就立即回到從前任職的Irell & Manella LLP律師事務所,而再前一任Michelle Lee也是在卸任一年多後,前往亞馬遜雲端服務事業(AWS)任職。因此,紐約時報質疑,如果局長在卸任後就立即轉往企業界,恐怕會引發對於利益衝突,甚至USPTO本身公正性的疑慮。

對於美國專利業界來說,新局長上任後政策應該能有清楚的推動方向,絕對是好事一樁,但是利益衝突、專利品質等問題由來已久,而且又少了能協助的老將,就看Kathi Vidal這位新局長如何面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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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學院系列報導》培養半導體人才,廣設產業學院不是唯一解方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半導體發展受到全球關注,台灣更是扮演舉足輕重的要角。台大、清大、陽明交大、成大、中山大學陸續宣布設立產業學院,並在2022年開始正式招收學生。其實要解決台灣半導體人才缺口,光靠頂尖大學廣設產業學院遠遠不夠,應從大學裡的跨領域人才培育做起,在既有的科系裡增設半導體選修課程,學生畢業後一樣有機會進入半導體產業就業,還能成為更多元化的專業人才。

在傳統系所增設半導體課程

台灣半導體人才缺口很大,中山大學講座教授張鼎張認為,除了設立半導體產業學院,最好的方式是在傳統系所裡增設半導體相關課程,又可以兼顧傳統系所學生,比方說原本是物理、材料系相關專長,多了一些半導體的知識訓練,未來畢業之後若進入半導體領域,一樣可以做得很好。過去張鼎張門下有許多物理系的博士生,畢業之後都進入台積電工作,重點是要有老師願意在其他系所幫忙開設半導體課程。學校可以從大學部開始開設半導體相關課程,讓其他系所的學生也有機會受到半導體訓練,隨著現今大學必修課大幅下降,大學生可以跨領域選修課程,關鍵還是要有適合的師資來開選修課。

「不能把所有學生都變得一模一樣」,張鼎張認為,在傳統理工系所裡加入半導體課程,讓具備半導體相關知識的學生,帶著材料、物理、化學等所學背景進入實驗室,對於研發的幫助很大。少子化讓大學已經很難經營,傳統系所一旦消滅、最優秀學生都不見了,他憂心台灣未來會沒有根。

產業學院師資哪裡來?

今年各大學紛紛設立產業學院招收學生,但其實產業學院新開設的學位學程,跟學校既有的科系差別不大,因此要讓產業學院跟一般系所有所不同,還是要回歸到師資的差異,由業師帶產業的經驗和問題進學校,讓學生學到更多的實務,否則就跟一般系所大同小異了。

為了解決半導體人才培育的師資問題,產業學院最好是能從產業界找老師,除了師資本身對半導體業界熟悉,可以傳授業界的實務內容,對於學生未來進業界非常受用,業師也可以將產業資源帶進學校,對學校來說也是好事。找業師搭配學校師資,除了掌握真正的業界需求,一方面將業界資源帶進學界,也讓學校老師有機會跟業界密切交流,長久下來就會越做越好。透過進入學校任教,產業界也可以熟悉學生的人格特質和能力在那裡,在學校有產學合作經驗的碩博士班學生,通常早在畢業之前就已經被業界預訂了。

雖然從產業界找師資能帶來多贏,重點是資深業界人士工作都很忙,願不願意抽空到學校教課?因此若要推產學合作,需要公司提供政策誘因,讓高階主管願意進學校開課,訓練學生將來為公司所用。

產學合作模式:業界出題、學界解答

產業界若遇到需要學業協助解決的問題,通常會先評估各學校的專長和能力,尋找適合的學校承接研究案,由業界提出需求和研究經費、學界協助解決問題。業界可以提供經費、樣本、晶圓等資源到學校來,而學界要解決的是業界真正遇到的問題,不會產學各做各的;學校學生當然比不過在業界工作十年的工程師,因此也會促使學校教授更加努力教學生,才能解決業界問題。另一方面,大學中不是每個老師都能了解業界需求,更需要引入業師參與,才能知道業界要什麼。

張鼎張本身是中山物理系的講座教授,卻是主攻半導體技術,專長為奈米元件技術、半導體元件物理和薄膜電晶體平面,旗下主持半導體奈米元件、薄膜電晶體平面顯示器實驗室,和台積電、聯電、友達、群創都有超過十年的產學合作。張鼎張一開始跟台積電研發部門有合作案,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取得信任後,就開始到台積電授課,和台積電員工交流半導體元件和半導體製程等相關課程。

產學合作必須建立在信任基礎上,學校的研究成果要能夠為產業解決問題,取得業界信任之後,以後合作就容易了,產學合作案才能持續下去,由「業界出題、學界解答」的模式最好,因為是業界切身的問題,產業界會最有興趣,再搭配各校實驗室的強項進行研究項目分配。產學合作能讓業界能解決問題、學生能找到好工作,從學校教授的立場是樂見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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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系列報導》2021風險投資趨勢:美國以金額取勝、亞洲數量第一、金融科技最熱門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創新創業投資的熱潮越燒越旺,銳不可擋。在2021年,全球獨角獸(unicorn)的數量達到959家,與2020年的517家相比,激增69%;截至2021年底,有44家新創獨角獸的估值超過100億美元,亦即所謂的十角獸 (decacorn)。在整體風險投資金額的部分,2021年創6,210億美元新高,與2020年的2,940億美元相比,成長翻倍 (111%);其中美國以3,110億美元占全球過半比例。然而,如果以融資案數來看,則是亞洲地區以12,485件融資案奪冠,占全球36%,7年來首次超越美國;而亞洲地區風險投資之成長主要來自中國創投公司之快速成長。

CB Insights於2022年1月發布了 《State of Venture GLOBAL /2021》風險投資報告(下稱《報告》),詳細分析了去年的全球風險投資狀況,包括投資趨勢、獨角獸估值、退場方式、投資領域選擇、地域分析等等。

全球風險投資主要數據

表1. 2021年前十大投資人 資料來源:State Of Venture, GLOBAL | 2021, CB Insights
 

投資人

投資公司數目

投資集團

國家

1

Tiger Global Management

328

Asset/investment management

美國

2

SOSV

314

VC

美國

3

Sequoia Capital China

276

VC

中國

4

Andreessen Horowitz

240

VC

美國

5

Insight Partners

240

VC

美國

6

Tencent Holdings

217

Corp.

中國

7

Accel

210

VC

美國

8

SoftBank Group

195

Other

日本

9

Global Founders Capital

188

VC

德國

10

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182

Asset/investment management

中國

《報告》顯示,2021年前十大投資人 (以投資公司數量排名) 當中,美國投資人占了半數,其餘中國3家、日本及德國各1家 (表1)。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資產投資管理公司Tiger Global Management居2021年投資人之首,共投資328家新創公司。該公司主要關注網際網路、軟體、消費和金融科技等產業;其在2021年第4季共投資了 107 家公司,這是去年任何一個季度中投資數量最多的投資人。SOSV 緊隨其後,去年全年共投資了 314 家公司,排名第3的是Sequoia Capital China (紅杉資本中國基金),2021年共投資276 家公司。

如果以募集金額來看,迄今為止,包括舊金山在內的矽谷仍然是美國的科技之都。去年矽谷的新創公司共募集了1,050億美元的資金,是 2020 年總額520億美元的兩倍。紐約以550億美元資金位居第二,比2020年的 180億增長了三倍;《報告》指出,之前在矽谷投資的2美元中,現在就有 1美元流向紐約。此外,在蓬勃發展的生物技術市場的支撐下,波士頓以320億的募集金額排名第3。

圖1. 2021年第4季全球融資地域分佈
資料來源:State Of Venture, GLOBAL | 2021, CB Insights

圖1為2021年第4季全球融資地域分佈,美國以928億美元,3,187案居首,亞洲地區以526億美元,3,297案排名第二。從融資金額及融資案數比例來看,美國的融資金額比亞洲高近一倍,但融資案數卻比亞洲少,顯示美國融資案平均金額較高。的確,數據顯示,美國於過億輪 (mega-round) 融資案數領先,而亞洲則是在中等金額融資案掄元。

過億輪 (mega-round) 投資與中等金額融資案

《報告》顯示,2021年每一輪融資金額平均數為2,500萬美元,中位數為500萬美元。

1 億美元以上的過億輪融資數量於2021 年首次突破 1,000案大關,達到1,556案,打破了2020年630案的紀錄,總融資金額達3,614億美元。雖然過億輪融資的案件數僅占全球風險投資的5%,但金額卻占總融資額59%。風險投資公司、私募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資者之間的激烈競爭推動了融資金額大幅提升 (圖2)。

圖2. 2015年-2021年每年過億輪融資總金額及數量
資料來源:State Of Venture, GLOBAL | 2021, CB Insights

圖3. 是2021年第4季過億輪融資地域分佈,美國以598億美元,230融資案居首;接下來順序為亞洲310億美元,117案融資排名第2;歐洲102億美元,45案融資名列第3;其餘為加拿大、拉丁美洲及其他地區。

圖3. 2021年第4季全球過億輪融資地域分佈
資料來源:State Of Venture, GLOBAL | 2021, CB Insights

圖4為2015年-2021年全球中等金額融資案演變狀況,各地區於2021年均呈成長;其中,亞洲之中等金額融資案數為全球之冠。

圖4. 2015年-2021年全球中等金額融資案演變狀況
資料來源:State Of Venture, GLOBAL | 2021, CB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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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系列報導》風險投資工作室模式能否協助我國企業再次成長?
蘇翰揚╱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產業分析師)
風險工作室(Venture Studio,或稱為Startup Studio)在美、歐地區行之有年,強調創投在協助新創時不應單純僅以資金挹注為主。由於當前新創在數量、技術、人才、商業模式等多樣性逐漸提高,試想,如果有個地方能讓新創點子成真並商業化,且能源源不絕孵化出新的新創(而非提供場域讓新創進駐與業師資源,這與加速器/孵化器的模式相當不同),形成一種製造新創的新創工廠,那會是什麼情景?

一種盛行於歐美,但在台灣剛起步的風險工作室

這正是風險工作室的主要任務:透過特定執行流程與速度來產生大量新創,這種較新的觀念或許在台灣還不盛行,但在企業與政府急於創新的情況下,傳統加速器被動的等待新創產生後進駐,而非產生新的新創;因此,企業仍然像大海撈針般到學校、育成中心、及依賴上下游介紹,以尋找好的合作標的。另一方面,部分創投也苦於沒有好的案源,政府急欲打造國際生態圈卻發現新創數量不足,質量也不一定符合需求,好的公司甚至選擇去國外進駐發展。故此,這種新型態的模式未來可能成為創業生態的催化劑(catalyst)。

圖1. 風險工作室的發展歷程
資料來源:NBT Academy

一個風險工作室需要具備什麼條件?主要是多元化的執行團隊與營運設備的提供。試想如果有一個具備人工智慧檢測的團隊,包含一位教授與數個博士後研究生想要創業,風險工作室團隊可能同時需要資料科學家、軟體工程師、硬體技術人員、敏捷教練、商業開發人員、應用場域調查人員、駐點企業家(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用一種共創(co-work/co-creation)的方式進行,可將風險工作室團隊視為共同創辦者,兩邊團隊緊密合作,讓新創企業快速成型,爾後再替公司尋找承接人員(透過協助招募);而風險工作室團隊則趕快執行下個新創成立專案。

這樣的效益是新創團隊可以快速建立營運流程,並隨時透過專家調整營運方向,工作團隊比較像是夥伴,而非業師顧問。那風險工作室會執行投資嗎?會的,透過前期投資與參與新創成長,並且在新創最終出場(IPO或被併購)時獲取相關收益。想當然爾,在投入大量資源與團隊的情況下,風險工作室的股權取得份額也比加速器甚至創投還多,取得30%-50%股權的風險工作室不在少數,在這樣的情況下,這部分也是台灣新創接受度仍不高的原因之一。

圖2. 風險工作室商業模式概覽
資料來源:NBT Academy

兩大風險工作室類別:獨立營運型與企業營運型

最常見的風險工作室為獨立營運與企業營運型兩種。獨立營運型的工作室提供新創所有資源,例如技術協助團隊、策略規劃、投資資金。獨立營運工作室多半已從外部籌得資金並具備數名有限合夥人(General Partner,GP),最著名的例子為來自歐洲的Expa與Rocket Internet。另種模式為企業營運型(又稱為企業風投工作室),與獨立營運模式相比,企業風投工作室經常與大型企業的企業創投部門 (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合作,提供人才、資本和策略方向,企業創投部門通常會為企業風險投資工作室提供初始資金和合作策略方向,而工作室則提供人才、流程輔導和專業知識來「生產」新創公司。

圖3. 常見的風險投資工作室營運流程
資料來源:CPVS Group

為何大型企業要採用這種合作方式呢?眾所周知,企業要進行創新分為內部創新與外部創新,而外部創新常見的為設立投資單位,無論是直接投資、企業創投、私募股權、組合基金(Fund of Funds,FoF)、成立企業加速器等都是創新手段。大型企業也嘗試為新業務建立內部加速器。這些加速器在原企業競爭優勢的延伸與技術開發上多具備成效,但正如創新者的困境所預測的那樣,經常在商轉時遇到困難,且過度創新的業務可能受到原有業務影響,導致預算刪減甚至專案停擺的窘境。企業風投成為企業與新創合作的一種互補形式,新創可透過與企業合作取得資金與龐大驗證場域,並透過企業在市場、產業、技術的敏銳度的協助下,少走一些冤枉路,而適當的投資比例可減少創業者資金成本。知名的企業風投工作室包含花旗集團(Citi)的 D10X 或Alphabet的X與Moonshot Factory

除歐美外,新加坡也積極善用風投工作室使企業再創新

新加坡的企業風投有三種參與者:新創、企業、顧問公司。與一般加速器模式不同,這裡的新創通常是從企業的業務部門分拆(spin-off),或是外部新創進駐,爾後更透過指定風投工作室(Mckinsey、BCG、FutureLabs、Rainmaking、Mach49)進行技術快速商業化,過程中除公司可提供資金外,也可槓桿外部創投力量協助,可說是一種內部創業外部化的營運模式。若該新創順利進入市場、建立初步客戶來源,可進一步考慮規模化。企業透過多數持股方式保有對新創控制權,在IPO時可獲得財務報酬,又或以不上市方式賺取營利所得,相當彈性。該機制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Singapore’s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EDB)推動。【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07期:《創投系列報導》風險投資工作室模式能否協助我國企業再次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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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基於國際各專利局間審查結果合作分享的精神,我國智慧財產局 (智慧局,簡稱TIPO) 自2011年9月1日起,陸續與其他國家簽訂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為提高各國專利局間審查成果互相分享並促進PPH合作之效益,智慧局從2012年3月1日起推動「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審查作業方案」(簡稱TW-SUPA方案),只要發明專利申請案符合申請條件,智慧局將予以加速審查。

依據TW-SUPA方案,若申請人以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作為第一申請局 (Office of First Filing,簡稱OFF),之後向PPH簽訂國專利局提出外國對應申請案時,申請人即可向智慧局提出TW-SUPA方案申請加速審查。

經智慧局審查後,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申請人可據以向PPH簽訂國專利局提出PPH申請,加速外國對應申請案之審查。應注意的是,本方案適用對象限於「以台灣智慧財產局作為第一申請局之發明專利申請案」;若以智慧局為第二申請局後,再欲申請以智慧局作為先審查局,雖符合PPH MOTTAINAI要求,但卻非TW-SUPA方案的適用對象。

圖一、TW-SUPA方案申請示意圖
圖片來源:智慧財產局

申請要件

僅有發明專利申請人才可提出TW-SUPA申請,只要符合TW-SUPA方案申請要件,發明專利申請人之國籍或身分並無限制。提出TW-SUPA申請的時點,須在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已經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且尚未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函前,申請人必須在不超過外國對應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向智慧局提出TW-SUPA申請。但不得在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實體審查請求的同時提出TW-SUPA申請,避免造成相關程序複雜化,不利案件管控且增加行政成本。

綜上所述,依TW-SUPA方案提出之專利申請案須滿足以下三要件:

(一)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其係被一外國對應申請案指定作為國際優先權基礎案,該外國須為PPH或PPH MOTTAINAI簽訂國;

(二)提出申請之時點,不得超過外國對應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

(三)台灣申請案已經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且尚未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函。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時應備妥申請書(須載明欲審查之台灣申請案案號,以及外國對應申請案之受理國家、申請案號與申請日);若是外國對應申請案,須足以證明已在外國提出申請,並取得申請日及案號,且已指定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作為國際優先權基礎案之文件。申請規費為每件新台幣4,000元;申請人在提出TW-SUPA申請後,如經智慧局審查該申請案不符申請要件時,將全額退還申請人TW-SUPA之申請規費。

提出申請後,符合申請要件且文件齊備者,不會收到特別的通知,智慧財產局會將此案件納入TW-SUPA審查程序加速審查,並於6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包含審查意見通知函、最後通知或審定書),實際審查時間仍視申請案所屬技術領域而定。不符合申請要件或文件不齊備者,智慧局將通知申請人補正;通知後仍未符合者,該申請案將以正常程序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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